和陆高华是从港城坐飞机过来,郑达他们则是从常州坐火车过来。
郑珠他们不是第一次来首京了,飞机场的人也不多,他们的女儿陆琳琳会去接他们的。毕竟陆琳琳是在首京财经大学就读的,对于首京也非常熟悉的。
所以郑萍他们只需要去接郑达和吴秀娟还有郑淳就行了,廖志刚安排了车,还给他们安排了宾馆,他们到了就可以直接休息,不可谓不周到了。
婚礼酒宴的当天,来参加婚宴的宾客络绎不绝。宾客们先是到了郑萍的小四合院中,大家一起热热闹闹地聊着天,等到时候到了,再拜个天地,放鞭炮,走一走流程,就可以去对面的“锦绣年华”吃酒席了。
其实按照正常流程,本该是女方坐婚车去男方的家里,但一来小四合院离酒宴举办地比较近,二来这小四合院的主人其实就是廖志刚,也就省得绕来绕去这么麻烦了。
新郎和新娘在各自的房间呆着,等到人到齐了再出来,迎宾的活就交给了许锦薇和沈临川。
许锦薇穿着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将她的好身材勾勒得一览无遗,她的头发松松挽起,一张精致白皙的脸上毫无瑕疵,纯粹的素颜都比那些精心打扮过的贵妇人要好看数倍。沈临川也是一样,穿着与许锦薇相同款式的金红色唐装,显得他身高腿长。两个人一起站着的时候,简直是金童玉女一般的相配。
结婚当然少不了置办一些结婚物品,也就是所谓的“大三件”,电视机、音响、电冰箱、录像机、鸭绒被等等,全都系着喜庆的大红花,摆在小四合院里的空地上,来参加婚宴的宾客都对此赞不绝口。
郑珠和陆高华还有陆琳琳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宾客们已经来了许多,都聚在院子里说笑,场面看起来稍微有一点嘈杂,让郑珠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啧,结婚怎么不去大饭店?妈不是说她老公挺有钱吗?想省钱也不是这么个省法,真是穷惯了!这里这么小,席面怎么摆的开啊?”郑珠从进入四合院之后,就开始不停地碎碎念。
“你给我少说几句!”陆高华冷着脸,十分不耐地道。
郑珠见丈夫有些生气了,这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
陆琳琳朝周围看了看,觉得其实这里挺好的,虽然现在因为人多而显得吵闹,可平时肯定是非常清净的,而且地方大,房间又多,可比他们家要好上太多了。
郑达和吴宝茹还有郑淳来的比较晚,他们本以为就和老家结婚一样,在自己家里请客摆个酒而已,因此穿的和平时差不多,过来之后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这一院子的人看起来就非富即贵,就连他的老娘,今天也打扮的特别喜庆,身上还穿着一件崭新的羽绒服。
与周遭人的鲜明对比,让几人从进入院子开始,就特别的拘谨。除了许锦薇和郑珠之外,他们在场的人谁也不认识,只得缩在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吉时很快到了,新郎新娘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中走了出来。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还不流行穿婚纱,人们的思想也比较保守,因此郑萍只是穿着定做的红色长裙,戴着个红盖头罢了。廖志刚穿着黑色笔挺的西装,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
可能是因为这几年带异能水的食物吃多了,再加上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的缘故,郑萍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年轻起来。
在红色喜服的衬托下,整个人的气色和精神状态都显得特别的好,与离婚前疲惫苍老的模样完全不同,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五十几岁,而是像三十出头罢了。
新郎新娘简单的拜了天地,又放了鞭炮好好热闹了一番,随后两人对众人道,“感谢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酒宴摆在街对面的‘锦绣年华’,还请大家随我移步过去。”
“锦绣年华”这边的全体服务员都已经做好了准备,等客人们陆陆续续进入店里的时候,他们就按照座位表上的名单,将其指引到指定的座位上。
大部分的人都是第一次到“锦绣年华”来,对于这店里典雅又不失古韵的装修风格,都是赞不绝口。
“哼,这地方也不怎么样嘛,摆酒宴都不知道去个好点的地儿。”郑珠刚坐下,就又开始挑三拣四了。
“就是!”同桌的吴宝茹闻言,急忙附和了一句,“这么多人挤在这么小个地方吃饭,图便宜也不是这么个图法。”
郑珠瞧不上郑萍,可也更瞧不上郑达他们这几个土包子,觉得和他们坐在同一桌上都显得掉价,要不是实在抹不开那个脸,她换一桌坐的想法都有了。
不过这会儿,吴宝茹的话说到了她的心坎里,她也就乐意和她多说几句了。
“可不是嘛,她那个面馆就算开到首京来了,可也就还是个面馆而已。”
“就是,首京这里可是寸土寸金呢,不知道她付不付得起房租。”
两人还不知道这家店就是郑萍开的,还以为她到首京开的店也是个面馆子。
陆高华见两个人越说越不像话,不禁开口道,“不懂就少说两句,这家店在首京特别有名,可是一座难求的,在这里吃一顿饭,就得好几百!你姐能在这里办席,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脸面!”
“这怎么可能?!”郑珠和吴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