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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1 / 3)

“…………”

韩辰绘和朱芷欣, 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她们在对方的脸上读出了共同的情绪——

懵逼。

——你谁啊?

不愧是郑肴屿,简单粗暴的一句话、三个字,就可以把人整得当场傻眼无话可接。

毕竟……

别人都直接问你是谁了, 还要怎么交谈下去啊?

韩辰绘歪头、皱眉。

那个白玉手串可是古件,不是其他的金银珠宝,那是有钱都买不到的,虽然平时也没见郑肴屿戴过几次,但……总不能送给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吧。

韩辰绘冷哼了一声。

假的!一定都是假的!以郑肴屿的演技,这些都是小场面!

朱芷欣附到韩辰绘的耳边,悄声说:“你家郑先生也太骚了, 一句‘你谁啊’,简直不给对方活路, 如果那女生死乞白赖的再和他说话,那岂不是众目睽睽之下, 公然不要脸?”

韩辰绘耸了耸肩。

“你看看你那个装逼的表情!”朱芷欣用肩膀撞了下韩辰绘,“现在全场你最得意了啊!都用不着你这个正宫太太亲自出手,你家郑先生自己就当‘打婊专家’了,学不来,吾等凡人真学不来——”-

不过,出乎韩辰绘和朱芷欣意料的是——

真的有人会公然不要脸……

本来郑肴屿说完“你谁啊”之后,就不想再给小琴那伙人一个眼神, 可小琴却拦在他的面前不移不退——

“郑先生。”

小琴面无表情,语气坚定。

“您竟然不认识我了吗?”

郑肴屿的眉心微微一皱。

他这个人, 从生来就懂得享受生活、享受人生,甚至在他和韩辰绘结婚之后,连韩辰绘都被他带跑偏了。

一开始他给她买东西,她总是不敢接,她心里知道那些东西价值不菲,但是跟着他时间久了,不管是金钱还是男女之事,她开始懂得享受,不仅不在乎他给她花钱,甚至她自己赚了钱也花……

郑肴屿从来不会委屈自己,既然喜欢吃喝玩乐,那么就在外面浪,他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是怎么评价他的——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身上和其他富家公子差不多,同样贴着“纨绔子弟”“败家公子”的标签。

从他以绝对高分考去美国斯坦福大学,又在美国搞出一番事业之后,那些标签才从他的身上撕掉。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现实。

除了工作时间,他确实喜欢流连夜店,抽烟喝酒、打牌赌牌,都是缓解工作压力的良药,他最爱的消遣活动。

所以,他在夜店里见过的女人数量,走马观花、数不胜数。他的男性友人如唐烜李绍齐段恪,哪个不是身边燕燕莺莺的?女性友人如白虹佟璇,周围也是男女女女、人来人往……

要说他究竟有没有见过面前这个清纯甜美的女人,他自己也不知道。

她的样貌一看就是唐烜李绍齐他们的菜,如果在一起喝过酒打过牌,那太有可能了。

但要是问他认不认识她,那答案必然只有一个——

不认识。

他又没有对人脸过目不忘的本领,他每日在生意场上要接触那么多的人,许多员工他都不认得,怎么会记得一个在声色场合偶然一面的女人?

况且她就只是单纯的“好看”,在他看来,没有任何辨识度。

如果她有一张像韩辰绘那样充满辨识度的脸,进可妖艳jian货、退可蠢萌可爱,也许他就能记住了。

只用几秒钟,小琴便调整好了表情,甜甜地微笑起来。

“郑先生,您贵人多忘事,很正常,我们本来也就是萍水相逢,但你总应该记得这个吧——”

小琴笑呵呵地举起一只胳膊,并特意放在一束白光下,让郑肴屿可以清晰地看到她手腕上的东西。

郑肴屿扬了扬眉。

这个白玉手串,他当然认识,当初他派人寻了好久才寻到十几颗白玉珠,并请匠人制成了一个手串。不过这东西在他看来也就是一时新鲜,他只带过几次,白玉手串就失宠了。

不知道多久之前,那天他去澳门之前,见到韩辰绘翻东西,正好翻到了这个白玉手串,他便颇有兴致地戴了出门。

“当然记得,这是我的手串,然后呢?”

小琴眉眼弯弯。

“既然是郑先生的手串,又如何现在戴到我的手上了呢?”

郑肴屿的眼神依然冰冷,可唇边却漾出笑意。

“怎么到你手上的,你心里没点数吗?”-

郑肴屿说完“没有数吗”那句话,韩辰绘就“哼”了一声。

这个坏男人!

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就用“没有逼数”来攻击她的演技,给她气的想哭,现在遇到其他的女人,他为了在外人面前维持人设,不想失了礼数,倒颇为“怜香惜玉”起来了!

“喂喂喂,辰绘——”朱芷欣的职业病又犯了,开启八卦模式,“你说那个白玉手串究竟是怎么跑到那女人手上去的?”

“我哪儿知道。”

“会不会真的是她偷了郑肴屿的?也不应该啊,如果是偷的,她怎么敢就这样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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