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阳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栗阳。
当年的栗阳, 孤苦伶仃, 带着一点儿微薄的储蓄在帝都求学,努力的学习只想要那点儿奖学金, 让自己下个学期不至于太困难。
然后, 他遇到了岳长风。
岳长风是他的学长,温文尔雅,也是许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白马王子在国外读了研回来, 在国内学府继续读研, 栗阳远远地看着他,只觉得那样的人如此高不可攀。
再然后,他与高不可攀的人在一起了。
栗阳以为岳长风以后就会成为他的山,他的港湾, 他所有快乐的源泉。可是事实给了他一个巨大的耳光。
那时候的栗阳虽然自卑,但仍旧有着自己的傲气。他最终离开了那个以为会爱自己一辈子, 也是自己会爱一辈子的男人,舍弃了还有半年就能拿到手的学历证明, 像一抹幽魂似的把自己藏了起来。
如果不是遇见了陆逢雪, 怕是他也会死在那张被血迹浸透了的床上。
现在的栗阳, 有疼爱自己的干爸干妈, 还有一个干爷爷。有爱护他的海哥和小叶子,有小侄子小侄女,还有这一份可以赚钱的产业。
自卑从他的身上逐渐退去, 剥掉外面那一层苦涩的外壳之后, 露出了里面张扬快乐的一面。
岳长风终于被他抛到了脑后, 当年的缘分已尽,如今的他应该有更美好的新生活。
但是美好的生活里面不应该有那个令人讨厌的歪果仁!!
骆鹏程是个正儿八经的纯种老米,金色的头发,蔚蓝的眼睛。可是张嘴却是一嘴标准的京腔。骆鹏程这个名字是岳凌霄给他起的,骆这个姓氏选自骆宾王,鹏程是岳凌霄从墙上挂的字幅上挑的。
骆鹏程很喜欢这个名字,自从有了这个中文名字,别人问他叫什么,他都会笑眯眯的说:姓骆,骆鹏程。
傻帽透了!
栗阳翻了个白眼儿。
同样都是歪果仁,有了骆鹏程做对比,栗阳就觉得岳凌霄简直是个很完美的歪果仁了。至于骆鹏程,简直太矫情。
不过就是个客栈的经理罢了,每天西装革履穿的好像要参加宴会,哪怕带客人去“劳动”,他也会穿出牛仔的感觉,口袋里还会放了熏香了的绣花手绢。
更令人讨厌的是,他抢了自己的画,还把那幅画挂在他的房间里,正对着门口。栗阳每次路过他的房间,都会看见那幅画。
怎么能不生气??
今年他又做了几个更漂亮的风筝,可惜孩子们都不在身边。把风筝分给几个客人去玩,他拿了个最普通的燕子,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头顶上的蓝天。
落云山的天是真的蓝,蓝的纯净,好像湖泊倒挂,又好像是一个巨大的蓝宝石穹顶。
山风正好,好的让他一个人就能把风筝放上蓝天。
他看着天上的燕子,身边柏油路对面就是那条画中的阳光路。向日葵们抬着又圆又大的脸,开出金灿灿的花朵。
骆鹏程坐在屋门口的石榴树旁边喝茶,他的目光从天上的燕子身上滑下来,落在扯着线的那双漂亮的手指上。
这种感觉真的是太舒服了,让他觉得人生就应该如此。
喝着可口的茶水,吃着美味的茶点,看着那个漂亮的男人在放风筝。如果那个人能给自己个好脸就更好了。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琢磨着如何在不付出那幅画的情况下,扭转栗阳对自己的看法——毕竟自己真的挺冤的。
叶逢河顶着毛巾,拿着手机嗤嗤的笑。
岳凌霄洗了澡出来,帮叶逢河擦头发,“看什么呢?笑的这么开心?”
他们已经从施家搬了出来,搬进了自己的小家。不过施云飞还是住在施家,因为叶逢海又有了,反应特别厉害,几乎吃什么吐什么。
哭包一开始被吓得眼眶里总是裹着泪水,叶逢海一吐他就哭,哭的施夫人和施晟御恨不得揍他。
不过哭着哭着也就习惯了,当看不见就好。
知道叶逢海怀孕这件事,岳凌霄是嫉妒的。可是看见叶逢海吐的小脸发黄,他又不嫉妒了。其实一个孩子已经足够了,糖豆聪明又可爱,健康又能吃,他也不图什么。
“栗阳跟我吐槽呢,”叶逢河举着手机给岳凌霄看,“骆鹏程真是倒霉,长了胸毛也是罪过。”
山上天气逐渐热了起来,骆鹏程洗完澡上身就穿了一件背心,露出了金黄色的胸毛。其实这是很有男人味的感觉,至少不少人都夸赞过。
骆鹏程又是个爱美的人,身材练得不错,两条腿鹤一样长。
可惜把栗阳得罪了,无论是大长腿还是胸毛,在他眼里都是罪过。
“毛茸茸的都能养蛐蛐儿了。”
“成天显摆他那两条长腿,这么牛逼怎么不扛着走呢?”
叶逢河笑的不行,他很少见到栗阳这么生动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岳凌霄给他吹干头发,没收了手机,把人摔到床上,“行了,都大晚上了,赶紧来伺候伺候你老婆,公粮交了吗?”
叶逢河哈哈大笑,抬起长腿勾住岳凌霄的腰,一拧身子就把人砸在床上,“你这都是跟谁学的?”
“看啊。”岳总学习中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