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罗氏邀请了明义雄来自己这里用晚饭。
随着罗氏年长色衰,明义雄很少再和她同房,而且他总是认为正妻不如小妾娇媚, 所以平常对于罗氏的敬重大于喜爱。至亲至疏夫妻,在外人看来, 罗氏与明义雄相爱如宾, 府中内室都掌控在她的手中,实际上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交心过了。
罗氏难得让妆容更加鲜亮一些,她笑眯眯的给明义雄布菜:“老爷,这是你爱吃的蒸肥鹿尾。”
明义雄喜爱什么, 她一直都了然于胸,桌上大半饭菜都是他吃的。
两人对坐着吃饭, 罗氏不动声色的开口:“看老爷今天高兴, 是那名温公子又来了?”
明义雄点了点头:“现在像他这样勤勉的年轻人实在罕见,他每天寅时就起来读书,明豪他们哥几个当时在太学读书,成日里和一帮人鬼混。”
“听起来倒是不错。”罗氏点了点头,“但是, 学问不能代表一个人的人品。老爷, 与温家结了亲, 我们两家也是沾亲带故, 以后旁人提起温鸿,第一个想起的一定是你,所以这件事情必须慎重。”
明义雄略有些不耐烦:“我如何不慎重?他也是我从这么多人中挑选出来的。”
罗氏给他盛满汤,微微笑着:“就怕知人知面不知心, 他现在是很殷勤, 殷勤背后只怕因为老爷的身份。倘若是其他人, 他未必愿意天天来。”
明义雄脸色一沉:“夫人的意思是,我仅仅以身份地位吸引到人与之来往?”
罗氏笑容一滞:“这——”
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的自尊心高,倘若直接告诉他你看走眼了,错把轻浮的家伙当成有才之士,还给这人谋了好差事。
只怕明义雄会觉得颜面扫地。
罗氏只好道:“荟儿那天告诉我,她在院子里走着,这位温公子居然上前说话,还吟了一句什么诗来调戏。男女授受不亲,唉,我也是担心。”
明义雄道:“你怕是想多了,这件事情他告诉过我,他只是迷了路,想问明荟路怎么走,所以开口先夸赞一下,结果荟儿这丫头一点礼数都没有,直接走了。你平时教她这样待客的?”
罗氏:“这……”
明义雄又道:“温家是贫寒了一些,但温鸿才学出众,寒窗苦读多年中了进士,已经是众人中的佼佼者,夫人莫要瞧不起他现在的境遇,等十年后再看,恐怕大有不同。”
罗氏一肚子话说不出来,两人并非无话不说的夫妻,她哪怕少说了,仍旧被当成嫌弃温鸿家贫,多说一些,恐怕又会惹明义雄不满。
相敬如宾的夫妻之间也有些累,罗氏不愿意多说,只点了点头:“好吧。”
往后时间还早,婚事反正也没有定,而且明荟说的话不一定就可信。只要是狐狸,尾巴肯定有露出来的一天,罗氏也会安排着算计算计温鸿,看他是否表里如一。
不过明臻并没有将姓温的放在心上,对她来说,姓温的不过是一个陌生人罢了。明臻从小就没有什么安全感,她见什么都害怕,尤其不喜欢陌生的事物,喜欢在熟悉的地方,与最最熟悉的人永远待下去。偶尔一面两面见到的人,明臻只觉得陌生无比。
晚上沐浴的时候,明臻趴在浴桶的边缘,若有所思。
今天是新夜在一旁伺候明臻,浴桶里加了新鲜的花瓣,又滴了许多玫瑰油,芳香扑鼻,她细细擦拭着明臻的后背:“姑娘在想什么?”
明臻道:“阿臻羡慕姐姐,姐姐有疼爱她的母亲。”
新夜也是生母早逝,对于明臻的想法感同身受,她道:“但是姑娘有殿下,从小到大,姑娘要什么,殿下都会给。”
明臻的肌肤无比幼嫩,晶莹雪白,且柔软无比,比任何娇贵的丝绸更要好手感。
新夜忍不住回忆起了过去:“当年姑娘得了天花,姑娘自己记不记得?”
明臻想不起来了。便摇了摇头。
“那时候姑娘一点点大,不知为什么突然就染了天花,身上长满了水痘,殿下担忧失去姑娘,请了无数名医过来。”
新夜一想到这些,仍旧觉得唏嘘,“姑娘体质如此弱,最后支撑了过来,身上没有留一个疤痕,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殿下在姑娘发病期间,整夜整夜的不合眼睛,推了朝中大半事务,守在姑娘身畔,晚上抓着姑娘的手,担心您将水痘给抓破。”
更多的新夜没有再说。
当时一众大夫,还有身边伺候明臻的人都心惊胆战。
因为祁崇阴恻恻的发了话,假如明臻没了,他们也需要跟着陪葬。
明臻身体那么弱,得了天花不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宛如奇迹般的恢复,众人都松了一口气,之后照顾时也更加细心。
对于这些,明臻真的记不起来了。但她对祁崇的依恋,也是从过去一点一点积累出来的。这些记忆没有了,但她感激怀恋的情绪,全部都融化进了骨血里。
明臻道:“真的吗?殿下好几天没有睡觉?”
“当然。”新夜道,“姑娘是开心果,殿下只有见了您才会开心,姑娘没了,殿下以后就不会开心,当然要牢牢看着姑娘。”
因为这里没有旁人,所以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