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原主和谭小姐之间那点事儿,一句话就能概括。
谭小姐是原主的高中同学。
原主是家里有钱给送到了国外的,谭小姐在国外的缘由,跟原主可不一样。
谭小姐是跟着谭母移民的,谭母跟前夫离婚之后,就带着谭灵楠来到了美国,再嫁了一个华裔男人。
谭母再嫁后又生了个女儿,可想而知谭小姐的亲母和继父更喜欢小女儿,谭小姐就是个拖油瓶。
而她家里只有继父工作,母亲是全职太太,在家里没多少话语权,因此谭灵楠的日子不算太好过。
一个是有后妈,一个是有后爸,境遇相似,而谭灵楠又是个长相清纯好看的女孩子,原主会对谭灵楠产生少年情怀也不足为奇了。
等后来原主不得不去沙漠洲上学,而谭灵楠的成绩也不怎么样,上了个州立大学。
说起来原主跟谭灵楠分隔了上百公里,但原主这个痴心的,为了追心中的女神,一有假期就打飞的过去找谭灵楠。
而他攒得很辛苦的零用钱,也都花在了谭灵楠身上了。
毕竟,她家里的经济情况不好,一个女孩子吃穿用都得靠自己想办法,原主怎么舍得让女神辛苦打零工赚钱?当然是要尽全力供养了。
谭灵楠也是高明,虽然吃着喝着原主的,但却从来没有明确接受过原主的追求。
在她自己的大学,也是有好几个关系不错的普通男的朋友的。
原主呢,傻乎乎地还就觉得女神就是女神啊,有人追很正常,这样不是说明他的眼光好吗?
本来原主都想好了,等毕业以后回国,就带着谭灵楠一起,两人一起拼事业,互相温暖……
原主想得好,但谭灵楠没这么想啊!
就在原主临近毕业的时候,谭灵楠就出了妖蛾子了。
谭灵楠就哭哭啼啼的给原主打电话啊,说她亲爸不是在国内嘛,得了很严重的肾病,得换肾的那种,光手术费用就得近百万。
她亲爸为了治病已经是山穷水尽了,这不是实在没办法了,就想到在国外的女儿了么。
原主是知道谭灵楠虽然跟着亲妈来了美国,但实际上亲爸还是会出抚养费,而谭灵楠有时候暑假也会回亲爸的家,她亲爸是个中学老师,说起来家庭条件还算可以的。
原主看着女神这么痛苦的模样,那当然是义不容辞要出力了。
原主把自己最后的一点积蓄给搜刮干净了,甚至还把亲爹偶然想起来给他的礼物都给变卖了,这才凑了十万块……甚至还作死地借了信用贷三十万……
信用贷是个啥德性,其实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清楚,借了三十万,再要还可就不是这个数了。
反正到现在,利滚利滚利就变成了五十万了。
而原主身在美国,又去哪里知道的信用贷呢?
当然是有损友拖人入坑了。
但损友归损友,这个谭灵楠,也实在是把原主给坑得够惨。
那五十万的智商税,宋城一咬牙,替原主背了,可不代表还要替原主继续当备胎。
宋城在这个操作间里又消磨了有两个小时,期间除了做出了失败的炖水蛋之外,还做出了份味道奇怪的水果沙拉……
当然了,以宋城的勤偷节约,水果沙拉也没有浪费。
宋城走的时候,美女经理一直给送出餐厅的大门外,甚至还贴心地为他安排了车。
“宋先生,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操作室里的食材我们这边每天都会换最新鲜的,您如果有什么需要的特别食材,也可以告诉我们,都会提前准备好的,您想过来的时候打一个电话,就会有车子过去接您……”
宋城坐在平稳宽敞的豪车内,看着司机那理成了精干寸头的后脑勺,就不由得感叹。
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啊!
这辆豪车跟原总亲自开的那辆又不一样了,这辆明显是为了载客用的,车厢更加宽敞舒适,颜色也更稳重一点。
而司机呢,短袖衬衫加西裤打领带,一身干净整齐的正装,看着就是那么滴专业……
要不说那些年轻小妹妹抵抗不了财富的诱惑呢,这谁能抵抗得了啊?
什么事儿都不用自己操心,而且还是这种高规格的待遇,换成是他这个苦了好多年的民工,那就更不用说了。
宋城回到宋家别墅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个时候宋家人都已经吃过晚饭,各回各屋,各有活动了。
然而宋城走进去的时候,发现宋父坐在客厅里等着他。
宋父一瞧见宋城,那个表情就比较奇怪,着急里头还有点失望?
“宋城你回来了?是不是跟原歌吃过晚饭了?”
这个坏老头,是急着想把儿子给卖出去啊!
宋城摇摇头,“没有,吃过午饭原总就走了。我在外面呆了会儿。”
一个下午,他光是吃自己的失败品就饱了,当然也不用再吃晚饭。
而原主在这个家里,也没什么地位,如果错过饭点,那是不用想厨房会给他另做或者留饭的。
宋父一拍大腿,一脸恨铁不成钢,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