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
这是楚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传票,要说不懵肯定是假的。
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走后,他的理智很快恢复了,开始认真看起那张传票。
实话实话,传票上的内容写的很简单。
就是一张普普通通的表格,抬头是云省归渡市禾丰区人民法院。
下面有一栏是案号,再下面就是案由了。
这是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而且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楚孑第一次有种“字都认识,组合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的感觉。
传票下面就是一些模板一样的话了,比如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庭、必须带上身份原件等等内容。
只在最后有一个网站,上面写着可以点击这里查询案件的具体情况。
楚孑腹诽,这网站有一大串的英文+数字的字符,他想看到自己因为什么被传唤还需要一点一点手动打上去。
真的不太便捷。
但他除了乖乖照做以外,没有任何办法。
幸亏打开网页后,信息比较全面,他这才了解到了这个案件的信息。
被告方是“小天使儿童学习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简述,是因为他们的一款儿童平板学习器中有一个“图书库”功能,经一些家长举报,称里面不止还有有害内容,还有引导儿童消费等等行为。
而被告方不仅包括了这家公司,还包括了一长串的作家——其中就有孤屿,而更为离奇的是,楚孑也位列其中。
同时,令人咋舌的是,被告方还赫然写着“归渡市文化与旅游局”以及“归渡市教育局”。
楚孑想,可能这就是这起案件被归类于“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原因了。
但他搞不懂。
他甚至还是不清晰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样的。
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办理。
楚孑一方面联系了孤屿,问他有没有更加具体的信息,另一方面,他通过温如玉的关系,找到了一位在行政诉讼领域比较资深的律师。
律师来的很快,在当天下午就上门了,而孤屿那边也回复了楚孑的消息。
他们根据现有的信息,很快整合了一下。
起因是一位姓程的女士,之前为自己九岁的女儿购买了这款小天使儿童平板学习器,在使用半年之后,她发现自己女儿在平台充值金额高达一千多元,于是便联系了小天使公司,以未成年人不具备购买判断能力为由,申请退还这笔款项。
但小天使公司进行查证,发现这些钱是程女士早就充值在他们的商城里,为的是方便女儿可以不用询问自己就购买课程方便,而且,他们的书库也是正规的书库,他们认为九岁的孩子具备确定自己要购买的书籍是什么的能力,拒绝退还这笔钱。
程女士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便向市民热线、教育局以及文化与旅游
局进行了投诉。
但经过几个工作日的时间,这些部门展开了调查,发现小天使公司并没有什么违法行为。
程女士当然也不认可这个结论,她认为这个书库存在本身就具备一定的诱导性,因为这个书库推荐的书目有大量的网络,在她看来,这些书中都具有有害信息,小天使公司提供这样的书库给未成年人显然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
所以,她以此公司推荐书目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发展为由,将该公司与教育局、文旅部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第一次并没有直接为她立案,而是将案件转交给了归渡市人民检察院,经过检察院的建议,这才有了现在这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连带民事赔偿的复合型案件。
孤屿作为在这个书库推荐中排名前十的作家,也受到了同样的起诉,而楚孑则是因为在互联网上推荐了他的书籍也要承担责任,程女士主张她的女儿就是看了楚孑的视频才对孤屿的书感兴趣的。
程女士也提供了女儿的充值记录,上面显示,女儿充值的一千元中,有一百多元都是用于购买孤屿的书籍。
楚孑听完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检察机关还要负责这样的案件呢?”他问,“这看上去像是程女士和小天使公司的矛盾,我们只是一个……理由或者说抓手罢了。”
邱律师挠挠头:“大多数人都以为检察机关只负责公诉案件,但他们的一部分就是负责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和行政公益诉讼案,这‘公益’二字指的不是做福利工作,而是指侵害公众利益的情况。”
楚孑点头,然后又问:“那我的问题大吗?”
邱律师摇头:“没什么事,程女士应该只是为了扩大影响力才连带起诉的你,一来你没有收过小天才儿童公司的推广费用,二来你也没有收取过孤屿的推广费用,三来你也没有从自媒体账号中获利,应该问题不大。”
他又说:“这个案件有两个焦点,一是孤屿和其他作者的书到底算不算是包含对未成年人有害的信息,二是小天使公司是否在知道这些信息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诱导消费,这两个焦点都和你没有关系,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