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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先锋(1 / 2)

邵勋这些时日一直屯于汲郡。

自从刚来那天与庾琛详谈一番,并抽空接触了汲郡兵军官之后,他对汲桑部有了一定的了解。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邵勋喜欢从优势和劣势两方面来分析。

敌军的优势是什么?

战斗经验丰富,血里火里走过来的次数多,毕竟过去几年一直在打仗,一年见仗数十次,就频率而言远超禁军、银枪军。

劣势是这多为失败的经验。

一旦失败,人员死伤、逃散过多,有经验的战斗人员就会大量损失。新拉的壮丁战斗力严重不足,必须多打仗才能成长起来,但他们中的大部分显然活不了多久。

说白了,古今流寇差不多都是这个套路。

百战余生的精锐收拢在身边,作为核心部队,然后以这支核心精锐驱使大量炮灰,流动作战。炮灰中侥幸活下来的,便算是通过了考验,收入核心营伍,死了的——也就死了。

我军的优势是什么?

装备精良,训练系统,技艺娴熟——是的,技艺娴熟是一大优势,流寇没太多时间来给你学习各种武器的门道,壮丁拉来后吃不了几顿饭就要上战场。

另一大优势就是部队长期在一起训练,互相之间较为熟悉。

对银枪军而言,则更为特殊,因为与邵勋的师生之谊,军官的主观能动性够高。

我军的劣势是什么?

最主要的就是战斗经验相对匮乏,没有经历过血腥残酷的战场。

平时练得好,不代表上了战场不掉链子,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那么,明白了敌我优势,兵法要旨便是扬长避短,这个时候就可以做针对性训练了。

邵勋让汲郡兵一起加入了训练,庾琛欣然同意。

于是,银枪军(2400多)、府兵(300)、牙门军(3000)、汲郡兵(2000)总计7700战兵,进行了连日的高强度训练。

府兵部曲、汲郡兵一部及司州丁壮万人同样进行了训练。只不过强度没那么高,一个是三日一练,一個是十日一练。

七月初二,当刘舆及随从百余人抵达汲县东郊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热火朝天的场面。

“这时候才练兵,怕是晚了吧?”有人咋咋呼呼说道。

刘舆并不理会,只默默看着。

近两万人规模的操练,诸般军令井井有条,全军运转或稍有滞涩,但已经非常不错了。

这年头见到的,多是不堪驱使的羸兵,如同许昌兵、兖州兵那般久经战阵,运转自如的,却没有几支。

面前这支军队,如果去掉明显是丁壮夫子的那部分,其实还看得过去。

尤其是那全员披铠的三千多战兵,对军令十分熟悉,执行坚决。说进就进,说退就退,纵有散乱,也在一般水平以内。

再好好练个年余,上几次战阵,绝对是一支强军。

“这个打法真是古怪……”从事中郎沈陵挤到前面,够着头看向远处,喃喃自语道。

沈陵字景高,吴兴乌程人,刚被征辟入府没多久。

“哗众取宠罢了。”从事中郎王俊(原名单人旁+隽,打不出来)笑道:“我亦未见有人如此排兵布阵。这般出奇,胜还好,若败了,怕是要军破生死。可怜成都王妃那等大美人,又要易主了。”

刘舆听闻,心头一热。

他也好美人。成都王妃乐氏他见过,确实是

刘舆以前没想法,但乐氏如今委身于邵勋这等粗鲁军汉,还有什么可骄傲的?如果能收入房中,倒多了不少乐趣。

王俊悄悄看了一眼刘舆的脸色,心叫不妙。

太傅征辟刘舆前,幕府中有人说道:“舆犹腻也,近则污人。”

这人固然有才,但为人放荡,品行一般,好比一团油垢,还会污染带坏身边人。

刘舆是非常喜欢美人的,听闻天子舅父王延的小妾荆氏擅长音律,姿色过人,便上门要求见一见——结果自然是被拒绝了,王延如何肯将自己的宝贝示予外人?

想到此处,王俊懊恼地摇了摇头,早知道不提乐氏了,自己找机会收入房中不好吗?如今却要面临刘舆的争竞,实在不妙。

“排兵布阵我不懂,但邵勋肯定能打赢。”

众人下意识忽略了胡毋辅之的话。

这人不太着调,嗜酒如命,喝多了还喜欢大嘴巴,什么都说,拉都拉不住。

而且他的能力也有些差,投靠太傅后,曾补陈留太守,因对军事一窍不通,不能胜任,于是免官,再度回到幕府,出任从事中郎——这其实是一个很重要的幕职,但如今多用来安排闲人,偏偏这些闲人能力上有致命的缺陷,不知道耽误了多少事。

听闻胡毋辅之最晚明年就要离开幕府,出任兖州大中正——这倒是挺适合他的。

“杀!”

“杀!杀!”

一个接一个方阵齐声大吼,声震云霄,同时也意味着今日的操练结束了。

军士们依次离开斗场,前往营房。

邵勋则带着亲兵,策马行来。

“刘都督。”靠近之后,邵勋潇洒地跃下马,躬身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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