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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名叫愣子的年轻人(1 / 2)

“亮子,那些钱是我朝你们家借的不假,但是我保证过会还给你们,你们可以拿着钱,再买媳妇儿回来。”

冯超虽然对沈莞客气了很多,但是他认定的观念不会变,还跟原来的一样,认为媳妇儿可以买回来。

那两个人听他这么说了,也怕把事情闹大,得罪了冯超,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

不过走之前,他们还是放出话来。

“如果你真要把这娘们放了,至少跟我们商量商量,你不能一个人做主!”

“我说过,人是我买的,你们说了不算。”

冯超将那两人呵斥走了,才转身对沈莞说:“你那屋不安全,睡这屋吧!”

说完,他就要替换沈莞去另外一个屋子里睡。

沈莞出声将他给叫住了。

“你们知不知道,这样买卖人口的行为,是犯法的?”

“法?法律在你们那儿管用,在这里,不作数!”冯超轻蔑的冷笑了一声。“制定法律的人造福的是你们这些城里人,可不是我们!”

沈莞看着冯超油盐不进的执拗背影,知道说再多也无济于事。

叹了口气。

也就是她有医术傍身,阴差阳错才没被迫害。

要是换做寻常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恐怕早就落得魔掌了。

就算不是冯超,沦落到别人家,肯定也是跑不掉的。

……

沈莞有了冯超的保护,接下来的几天,倒是没有人来骚扰她了。

但是冯超要将她放走的消息,还是被那两个人传了出去,一时间,村里的年轻人几乎都在用眼睛盯着沈莞的行动,仿佛她就是一块大肥肉,谁逮着都想夹一筷子。

沈莞被膈应的不行,偏偏,又没有办法。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在沈莞的医治中,女人的身体恢复得极快。

从一开始的皮包骨,到现在气血已经恢复得正常,能说话,也能下地走路了。

曾经在鬼门关里的女人,被沈莞救活,对她心怀感激。

她替冯超向沈莞道歉,告诉她,自己是本地人,跟冯超很早就结了婚。

可是在一次高烧后,她就有病了,熬了半年下来,所有人,就连她都觉得自己活不成了。

因为冯超还年轻,又是村里为数不多会捕猎的,保障着村民的生活。

所以,村里的亲戚们就合计,再给他讨一个老婆,生个孩子,不然冯超的捕猎技术失传。

就这样,沈莞被冯超买了回来,就是谁也没想到,沈莞会一手医术,愣是将梅子给治好了。

“我会让冯超放你走,但是现在村里的光棍都盯着你,你就算跑了,他们也要把你抓回去,到时候你更危险,不如先住在我们家吧,偶尔给他们看看病,你能得到更多拥护,那些光棍就不敢拿你怎么样。”

女人的提议,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沈莞知道既然走不掉,便欣然同意了。

……

“愣子,愣子,你不是想不起自己是谁吗?隔壁村来了个女大夫,听说医术可厉害,走,姐带你看看去!”

英子是村里唯一一个没出嫁的姑娘了,原本呢,她是被许给了村里的一个小伙子海翔,但那小伙子外出打猎的时候,被野猪追掉进了悬崖,救上来就剩一口气,到现在半死不活,英子当然不会嫁给她。

也就是营救海翔那天,英子的哥哥在悬崖下面救了这个人。

他身上虽然穿着破烂的衣服,但是那些人还是一下就辨认出,那是在山里买不到的。

这个小伙子有来头!

这是英子哥哥的想法,说不定把他救了,回头能落到一笔好处呢。

别说他想法贪心,这年头连饭都吃不饱,人饿死了,还讲究什么高风亮节?

于是他就把小伙子带回了家,结果等人醒了,却压根没有以前的记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英子的哥哥不想家里多一张吃白食的嘴,当即就要将人给撵走。

是英子拦了下来,因为她相中了小伙子的脸,长得简直太好看了,比他们村里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好看!

这一个月下来,英子对这位小伙子是无微不至的照顾,小伙子也很乖,她说什么,他都听。

英子于是就默默做了决定,想要把他留下来,当自己的上门儿女婿!

愣子这个名字,则是英子的哥哥随便给起的,据说家里原先有一只狗,就叫这个名字。

可见年轻人在英子哥哥的心里,地位跟那只狗差不了多少。

……

愣子被英子拽着走了两里山路,来到一处大院子里。

院子里摆放了一张桌子,上面铺着乡下难得能见到白纸,一个女人背对着桌子,在摆弄一些草药。

愣子只看了女人一眼,就扎根在了原地。

当那个女人转过身,一瞬间,愣子浑身的血液都逆流,奔腾在血管里,以至于,他的呼吸都停顿了下来。

沈莞,她怎么会在这里!

沈莞也在转身的时候,看见站在院子里,被女人牵着手的女人给定在了原地。

沈莞也瞪大了眼睛,本能的向前,刚要呼喊男人的名字。

男人用手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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