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沈莞惊呼一声,让朱翠花等着拿衣服,自己朝着商场的外头跑去。
就在车子的停放区域,大狼狗蹲在那里,警惕的望着四周的人。
当它看见沈莞从商场出来,立刻朝她摇尾巴,并且用力的做出往她这边挣的姿势。
沈莞跑了过去,将地瓜浑身上下检查一遍。
地瓜兴奋的尾巴直摇,伸着狗舌头,两只前腿也时不时的抬起来,往她身上蹿。
“好了好了,乖,刚才吓到你了是不是?”沈莞耐心且轻柔的抚摸狗头。
地瓜幸福的眯着眼安静,不要太享受。
毕竟,这个婆娘从买它回去,就一直凶巴巴的,偶尔还会揍狗,可是难得对它这么温柔。
“姑娘,这是你的狗?”保安没有追上那两个人,跑回来就看到狗的旁边来了人。
沈莞转过脸,向对方点了点头:“是我的狗。”
“你这狗可真厉害,刚才那个人给它吃肉,它光闻了几下,碰都不碰,我估计啊,这肉里加了东西,要是换了别的狗,吃了就完了,准得被他们抓跑不可。”
沈莞低头,就看见了地上的肉渣,她凑近了看,也没有看出什么。
但是如果那两个人真心想要喂狗,不至于看见保安来了就跑。
肯定有猫腻。
这时,保安又告诉她:“那个人后来还想对狗做什么,被你这狗咬了一口,算他活该倒霉,这回碰上个硬茬子!”
沈莞笑了笑,解释:“我的狗很聪明,又被我爱人训过,所以自制力跟自我保护能力比普通的狗好得多,要不然,我也不会放心把它拴在这儿。”
“那也得小心一点儿,最近啊,别说偷狗的了,人贩子都很猖獗,就这几天的事儿,咱们县城,有两家丢孩子的了。”
“丢孩子?”沈莞忽然想起了,那天在火车上,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也不知道那孩子找到没有?
不禁感慨:“现在的人贩子这么多?”
“那可不?别说人贩子,他们连大姑娘都偷,我看你年纪轻轻的,出门在外确实应该带一条狗,能安全不少。”
保安跟沈莞说话的工夫,朱翠花带着新衣服从商场走出来。
“咋样?没事儿吧莞莞?”朱翠花问道。
沈莞对她摇了摇头,“衣服都拿好了?”
“嗯,拿好了。”朱翠花从新买了新衣服后,心情好了起来,唇角挂着一抹甜甜的笑。
沈莞想到保安的话,便不打算在外面逛了,提议跟朱翠花直接回去。
朱翠花正好也不想再花钱了,于是上了三轮车。
大狼狗一路狂奔,拉着车上的俩人跑的飞快,没一会儿,就到了朱家村。
朱翠花买了新衣服回来,朱家父母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然后他们非要朱翠花把新衣服穿上给他们看看。
朱翠花在父母期待的眼神中,把衣服换上了。
朱母看着白白净净,穿着一身红妆的女儿,明明嘴角是高高扬着的,却眼窝一热,掉起了眼泪。
“时间过得咋这么快,我感觉就是一眨眼的工夫,你就要嫁人了。”
“婶子,你别哭,就算翠花嫁人,她也是你们的闺女,我小哥常年在部队当兵,翠花想啥时候回来,就能回来陪你们,你们看我不就是么,我到现在,还经常回娘家赖着住呢。”沈莞赶忙出声安慰。
朱母一听,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噗哧一声,又笑了:“你瞧瞧我,眼泪窝子浅,说哭就哭,真没出息。”
“没关系,这都是正常的,您都不知道我结婚的时候,我妈哭得比你还惨,我爸哄了一天一宿,她才好一点儿。”
沈莞说的并不是夸张。
作为沈莞唯一一个娇滴滴的宝贝闺女,不光沈国良夫妻俩对她宠爱得紧,沈家过世的老太太,沈老爷子,更是拿她当心尖儿。
即便她跟陆霆霄的婚事是沈老爷子定下的,可她出嫁的前一晚,老人还是偷偷的抹了好久眼泪。
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原主当时并不愿意嫁给陆霆霄,在家里闹了好久才答应的。
沈家人是既想让她过上安稳的生活,后半辈子有个依靠,又纠结于,她不情愿,怕她去了陆家,不肯好好生活。
而原主也恰恰就应了陆家人担忧的,嫁到陆家整整半年,她就没有消停下来。
闹得孙如跟沈国良头发都愁白了不少,直到她来到这里,代替了原主。
虽然一开始她跟陆霆霄的感情发展的不顺利,但是至少她这个人争气!
她先是考上了大学,又自己做买卖,挣钱养活自己,还带着婆婆、亲妈一起开店,引导全家过上好日子,向家里人证明了她的本事,自然,家里人就不那么为她担心了。
何况她现在跟陆霆霄感情稳定,各自拥有事业。
对家里人来说,她不止不需要他们操心,也是他们小小的依靠了。
……
朱翠花怕把衣服弄脏,试穿了一下就脱了下来,折叠起来放进了柜子里。
有了之前婚服被破坏的经历,朱翠花这次把柜子上了锁,连同那些金首饰都锁了进去,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