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傍晚的凉风习习的吹拂着柳树,沈莞在院子里纳凉,一边琢磨,她能做什么赚钱?
虽然初到八零年代农村,但沈莞并不怕吃苦。
上辈子她也就是一个农村出身的草根,在县城接受了九年义务后,考了个普普通通的高中,念了个普普通通的大学。
大学毕业后她也成四处求职,因为总是碰壁,她选择了自己创业。从一个不大的小吃摊,一点点儿发展成饭店,搞加盟、开分店,刚做到小有成绩的时候,天降一块牌匾把她给砸死了。
想想还是挺亏的!
沈莞正在出神,一阵凉风拂过,感觉脸上好像沾了湿乎乎的水滴,一抬头,天空上方竟然悄无声息的覆上了乌云。
转瞬,雨点变大,她赶忙起来收衣服,院子外头,一群玩耍归家的孩子们,唱起了童谣。
“天上下雨,地上冒泡,蘑菇出来,戴个草帽……”
沈莞收拾衣服的手一顿,眼睛动了动,脑海中直接有了主意!
……
一夜猛雨,窗外哗啦啦的水声就是天然的助眠曲,沈莞天刚刚亮就从被窝爬起来,到马圈去找了个干净的竹筐,拎着就出了门。
平洼村土地边都是小树林,雨天根本就没人出来干农活,沈莞独自过来摘蘑菇,倒没人跟她抢。
一般,长在树根向阳的黄色菌子是能吃的,而且味道比普通的鲜菇味道还要浓郁。
北方天气干燥,少有毒菇,最常见的当属鬼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狗尿苔’,它一般生长在阴暗角落,臭墙角或者干大粪多的地方。
沈莞主要采在树根处的小野菇,一小撮用手握住,再用剪刀把根挖出来,妥善的放进竹筐……
就这样历经辛苦,她终于在下午三点多,将整个树林的蘑菇都采摘完了。
而她也正应了一句话——老天鹅爷不会辜负任何一个努力的人!
一周的天公作美,阴雨绵绵,沈莞采摘的蘑菇获得了大丰收,待到天晴日,她扫出一块空地,将大竹筐里的蘑菇全部平铺,晾晒满了整个院子。
……
沈莞摘的这些蘑菇,用了两天时间晾晒完成,因为白天父母不在,沈老爷子又很少出门,所以,她做的这些并没有人发现。
把所有晒干的蘑菇收集在一起,已经装了满满的一个大箩筐。
沈莞似乎已经预见它们变成钱的样子,心情处在极好的状态里。
更让她兴奋的是,前天在小山丘上,她有了别的收获。
——两颗野山参,看成色少说也得有四五十岁,能卖个好价!
这天,沈莞进门天都要黑了,孙如跟沈国良等了许久不见她回来,早就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在夫妻俩见到女儿这么惨的模样后,直以为她在外头遭受了谁的非人虐待,一个吓得脸色苍白,一个腿软的跑过来,直接就哭了。
“莞莞!你这是咋地了?”
沈莞被母亲迫切追问,拖着一条伤腿还得装作没事儿的样子。
笑着说:“啊,我就是山上挖野菜,不小心踩空了,从山坡上滚下来。”
然而事实,却让她出了满背的虚汗——
采蘑菇这门营生毕竟是老天爷赏饭吃,龙王不肯下雨,沈莞就没有蘑菇摘。那么她只好去山丘上碰运气,看能不能挖到一些野菜,要是再能挖到两颗山参,她就走运了!
而她今天也确实走了大运,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她发现了一颗人参,正要去采摘,一头野猪突然冒出来,撵了她一路。
她在逃亡的过程中崴了脚,最后以顽强的求生的意志爬山一颗大树,才没有命丧猪口。
沈国良看女儿脚踝伤的严重,心疼之余,推了三轮车过来,带她去了村里的诊所,让医生给看看。
果然,如沈莞所料,她脚踝扭到了筋,医生用手给她调理过来,还得吃药、上药,加上休息半月才能着地。
……
就在沈莞养伤的第三天,大雨初晴。
沈莞拖着一只伤脚,只能放着满树林的蘑菇,不能去采,而山上那株害她被野猪撵,最终也没能到手的人参,更成了她的意难平。
养病的日子里,沈莞见天都在打蔫,就连吃饭都无精打采的,孙如跟沈国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沈老爷子更不用说,把自个儿屋里那点儿好吃的都奉献出来了,就为了红沈莞一个乐呵。
可沈莞就是不开心,沈老爷子一再追问,她只好推说在家闲着无聊。
爷孙俩这边正用说话打发时间,沈莞眸光一转,她看见门口来了个人。
男子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当看见沈莞脚上缠着砂布,脸色担忧的跑了过来。
“小妹,你脚这是咋弄的,狗日的,陆霆霄他敢打你?”
沈莞总算知道,为什么原主在陆家那样无法无天。
沈家每一个人都把她当成宝贝,这就是她的底气,陆霆霄只要欺负她,就凭她娘家人的维护,还不跑到陆家,把陆霆霄按在地上摩擦?
沈莞瞧着哥哥的表情,毫不怀疑,她只要点点头,他立刻就会去找陆霆霄替她算账。
“没有,大哥,这是我昨天山上自己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