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闫佳称呼大哥,沈泽城还很不习惯,不过不习惯也得习惯。
“大哥,走吧,三弟叫你呢?”
庄国栋在一旁看着起哄,两人一起往厨房走去。
“这个猪蹄太大了,我和表妹都砍不动,麻烦大哥帮忙砍一下,”闫佳将手里的砍刀递给沈泽城。
“原来是砍猪蹄呀!大哥在行,让大哥砍就对了。”
沈泽城拿起砍刀,对着大猪角一顿操作,小小的猪脚大小均匀摆在菜板上。
“不错呀,”闫佳在一旁看着,“原来你还会切菜呀!”
闫佳一看沈泽城这刀工,就敢断定,沈泽城肯定会做饭。
“哈哈哈,你小看我们大哥了,以前他可是炊事班的班长,掌大勺的厨子,做菜绝绝子。”
庄国栋在一旁大笑。
“好像你不会一样,”沈泽城看看庄国栋,又看看闫佳,“你忘了我以前专门给他打下手的。”
“真的?”闫佳一听乐了,拉着李艳、东子往外走,“既然如此,那就辛苦两位大厨了。”
李艳急了,说:“嫂子,真让他们做饭呀!我看我还是……”
“你要相信他们的厨艺,给他们做饭的机会,走,我们去喝茶。”
闫佳硬拉着李艳往亭子走,坐下来,吹风品茶。
“要不,我去看看……”李艳好像屁股上有钉子,眼睛盯着厨房,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起身想往厨房走。
“坐下,喝你的茶,”闫佳呵斥。
李艳白了闫佳一眼,被闫佳恶狠狠的眼神吓到,这才乖乖坐下。
“我看你还话多不?”沈泽城将一盆猪蹄倒进锅里。
“不说了,以后再也不多嘴了,”庄国栋瞅了瞅闫佳离去的背影,“她真的让我们做饭呀?心真狠,走得干脆头也不回。”
两个煮夫在厨房忙活,像以前在部队一样,被连长罚做饭,一人掌厨一人打下手。
“城哥,你还别说,做一顿饭还挺怀念那时候的,那时那么多兄弟,真好。”
当初庄国栋和沈泽城在部队,第一次相识就是在厨房,两人做饭,差点把厨房烧了。
老连长罚他们连续做一个月的饭菜,厨艺就是那个时候锻炼出来的,现在想想,还真是患难遇知己,从那时起,他们俩的关系就变得特别好。
“你别感慨了,火都快灭了,加柴进灶,”锅里一点气都没有,沈泽城没好气地提醒。
很快两个男人就把饭菜做好了,闫佳见沈泽城在摆桌子,准备上前帮忙,她对李燕说:“走,现在可以玩帮忙了。”
“不去,刚才我想去,你不要我去,现在你自己去,我要吃现成的。”
李艳稳如泰山,坐在石凳上一动不动。
“那你坐着吧!”
说完,闫佳去帮忙。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该不动的时候就不动,该帮忙的时候就要帮忙,女人要懂得随机应变。
一大盆炖猪蹄,一小盆炒青菜,一小盆土豆茄子,不得不说,男人做饭吃出了食堂的感觉。
孩子挨着孩子坐,大人挨着大人坐。
庄国栋在倒酒,见李艳来,忙问:“表妹,喝一杯?”
李艳身体先拒绝,又是摆手又是摇头,说:“不喝,绝对不喝,太难喝了。”
她这一动作,惹着一桌子的人哈哈大笑。
“我要喝点,二哥,帮我倒点儿。”
闫佳倒是主动,男人做饭,喝点酒算是感谢。
“不愧是大厨,大猪蹄炖得真香,菜炒得绿油油的,我先敬两个哥哥,感谢两位哥哥为我们做饭,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这点饭菜小意思,改天让大哥给你露一手,露出一下,他做的狮子头特别香。”
庄国栋刚说完,“啊”的叫一声,沈泽城一脚踩在他脚上,还用力转了几圈。
沈泽城:“刚才还说少说话,现在就管不住嘴?”
沈泽城要给庄国栋封一了个最佳损友的称号,处处给他挖坑,让他跳。
三个孩子很乖巧,乖乖吃完饭,在院子里玩了一会儿,李艳带着他们去睡觉了。
只留下他们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不过庄国栋和闫佳的嘴就没有听过,总有说不完的话。
酒足饭饱后,闫佳懂事地收拾碗筷,两个男人还是不错,帮着收拾桌椅。
今晚庄国栋没走,和沈泽城睡一个房间,他们进到房间,将房门紧锁,打开黑色箱子,调换了部分顺序,然后关上。
闫佳今晚没忙,回到房间,倒头就睡。
翌日,闫佳刚起床,就看到庄国栋和沈泽城在院子里拉练,眼瞅着这熟悉的程度,可以断定他们肯定经常这样训练,也可以说天天这么训练。
闫佳上前打了个招呼,洗漱完后,便进厨房做早餐。
早餐过后,东子、华子上学,闫佳和沈泽城一起去镇上,庄国栋则留在家,下午三点前开车到店里。
还是和以前一样,沈泽城骑车,闫佳坐后面,迎着薄雾和露水一路前进。
到了店里,沈泽城先是检查一番,随后将一把匕首递给闫佳,说:“如果遇到危险,用它防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