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尸体腐烂情况,约莫死了一月有余。”
杨清宁一边检查,一边问道:“尸体身上可有其他伤痕?”
“有,尸体的背部有伤。”老王戴上一副特制的皮手套,掀起秦流的尸体,给他看背部的伤势。
蛆虫顺着尸体,爬上了他的手套,一点一点地蠕动着。
杨清宁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忍着恶心仔细看向秦流的背部,回忆当晚发生的事,这背部的伤应该是他咽喉中刀后,身体后仰摔倒所致,石头的硌伤和……
杨清宁的目光停留在其中一处伤口上,问道:“这应该是刺伤吧。”
“是。”老王点点头,将伤处的蛆虫扒拉开,露出伤口的全貌,道:“你可能看出是被什么所刺?”
杨清宁蹲下身,仔细看着伤口,发现肉里有些许黑色的小点,道:“可有镊子?”
老王愣了愣,从一旁的工具箱里拿出了镊子,随后递给他。
杨清宁用镊子将伤口处的蛆虫夹走,随后将伤口里嵌着的黑色东西夹了出来,仔细一看竟然是木刺。因为沾了血的缘故,时间一久变成了黑色。
兴奋之下,他不假思索地说道:“他摔倒的地方有被砍了的梅树,这伤口正是尸体砸在上面所致。”
老王满意地点点头,意味深长地说道:“嗯,不错!大人这瞎猜的功夫,倒是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佩服,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能做到掌刑千户的位子。”
老王这话与先前说的相差不大,语气却天差地别,其含义更是,杨清宁素来敏锐,怎能听不懂,有些后悔方才说多了。
“误打误撞,误打误撞。”杨清宁‘嘿嘿’笑了两声,偷偷瞥了一眼小瓶子,见他依旧如面瘫一样面无表情,随即转开视线,转移话题道:“老王可能看出这凶器是哪一种?”
老王利落地答道:“双刃匕首,长约七八寸,最宽处约一寸。”
一寸是3.33厘米,七八寸就是21到27厘米左右,杨清宁一边在心里算着,一边问道:“这种匕首常见吗?”
初来乍到,别说兵刃,杨清宁连这个世界的物价都不了解。
老王反问道:“大人想从凶器上找到凶手?”
“在宫里杀人,又是在人来人往的御花园,就算凶手再大胆,也应该是在夜深人静时。看这伤口,应是一刀毙命,足以证明凶手是武功高强之人,这种人往往有自己的专属兵刃。”
老王点点头,道:“大人说的有道理。只是这凶器很普通,几乎是到处都是,想从凶器上找凶手,怕是行不通。”
“这样啊。”杨清宁有些失望,起身说道:“成,那咱家从别处着手。当然,若你在尸体上有何发现,及时找人通知咱家。”
老王见他要走,上前拦了拦,道:“大人,您是否忘了点事?”
“忘了……点事?”在老王的提示下,杨清宁终于反映了过来,道:“咱家还真给忘了。放心,咱家这就让人出去给你打酒。”
老王这才让开了路,道:“大人可要记得,我只喝上好的女儿红。”
“记得记得。”
杨清宁拎着酒壶出了停尸房,来到院子里仔细地抖动着身上的衣衫,停尸房内到处都是蛆虫,难免会爬到身上来,他要检查清楚才是。虽然他不怕,心里却膈应。
果然经过抖动,有不少蛆虫掉了下来,落在草地上。杨清宁的胃又开始翻腾起来,果断地远离了几步,再一次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确保没有一只蛆虫被遗漏。
小瓶子见状也随之变了脸色,和杨清宁一样仔细检查身上,在尸体上的蛆虫他固然不怕,但爬在自己身上的,小瓶子不敢再深想,仔仔细细地检查着身上的衣服。
待两人确定身上干净以后,这才出了东厂衙门,杨清宁站在门口,看向街道的两头,问道:“小瓶子可曾出过宫?”
小瓶子点点头,道:“出过。”
杨清宁径直问道:“你可知这附近哪里有卖酒的?”
“大人随奴才来。”
杨清宁跟在小瓶子身后走了出去,一边走一边四下看着,真真正正地感受了一把在古代逛街的新鲜感。
“包子,香喷喷的包子,皮薄肉大的包子。”
“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诶!”
“磨剪子戗菜刀,磨剪子来,戗菜刀……”
……
吆喝声不绝于耳,带着各自的韵律,是如此的生动,这大概就是书中说的市井的声音,以及普通人的烟火气。
跟在小瓶子身后,杨清宁远远便看到一个写着‘酒’字的幌子,被风吹得飘来荡去,那里应该就是他们的目的地。果然,小瓶子在酒铺前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杨清宁,却并未说话。
酒铺的伙计见有客上门,连忙过来招呼,道:“两位爷想喝什么酒?”
许是两人身上沾染了尸臭味,伙计刚靠近就皱起了鼻子,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两人。
杨清宁微微一怔,随即反应了过来,出声问道:“你们这儿可有上好的女儿红?”
杨清宁身上穿着内侍的服侍,虽然伙计没见过,却能从衣服的质地和做工,判断两人身份,再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