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誉之握着伞,他终于因林格这句话有所反应,侧脸,林格看到他那半张脸上落了一点雪,小小的、细细碎碎的一点。
有棱有角。
“看不出来,”林誉之说,“你还挺有经验。”
“阅历多了,当然经验丰富,”林格说,“你就想问这些?”
“不然呢?”林誉之说,“要我看着你和一群烂人在一块?你还真是不挑食。”
林格皱眉:“你说话不尊重人。”
“连肉,体都可以拿出来标榜价格的人,”林誉之忽而温声,“你希望他能得到什么样的尊重?”
林格没说话,她站在黑伞下,仰脸看,天上的雪花更大了,扑扑簌簌,洋洋洒洒。
“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倒是可以尊重他,”林誉之说,“那我换个说法,林格,什么样的男人都能睡得下去,你确定他没有性方面的疾病?”
林格说:“你凭什么管我?”
“凭我是你哥,”林誉之说,“够不够?”
“凭你是我哥?”林格靠近林誉之,她仰脸,看着他漂亮的喉结,“哥哥?”
林誉之目露警告,禁止她前行,沉声:“林格。”
“得病不丢人,乱,伦才丢人,”林格压低声音,“林誉之,你知道。”
雪中的人不多,还没有到彻底开工的时刻,人也少,步履匆匆,一柄大黑伞是他们在漫天雪花中的唯一孤岛。
林誉之的喉结上下微动,冷淡地长久注视林格,那目光就像看一株漂亮的毒草。
还不够。
林格语调一转:“不过,他也让我谢谢你。”
林誉之不言语,他似乎并不屑于再听她继续讲下去。
只看到他冷漠一张侧脸。
“他让我谢谢你,”林格说,“和我一起养成了玩很开的习惯。”
话音刚落,林誉之抬手,在触碰她之前停下,垂在身体一侧,缓慢地握成拳。
“和我猜的一模一样,”林誉之说,“你脑子里还是这么多水。”
一辆出租车驰来,林格伸手,截停司机。
临上车前,她回头和林誉之挥手,笑容淡淡:“你也是,还是那么刻薄。”
“刻薄”这个词,乍一听有些严重,却无比地适合林格和林誉之刚刚相处的那段时间。
林誉之刚被接来的时候,林臣儒花了不少的钞票,才能让他们二人在同一个中学里读书。
林誉之读高中,林格念初中,兄妹俩都不住校,同样走读。
这是父母共同的决定,林臣儒认为这样方便兄妹更好地培养感情,而龙娇只当林誉之是个免费的保镖兼看管者,监督着林格,别让她逃课出去玩或者“学坏”。
在兄妹俩开启共同上下课新纪元之后,林誉之彻底不掩盖他的冷淡。
林格不想和他一起走,故意和朋友一块儿在店里左挑右拣,拖延时间。
每当此时,林誉之都会手里拿个小小的单词本,站在店门前的树下,不慌不忙地等。
林格对他手中的单词本印象很深刻,星火的,又小又厚,还不能用来防身,打不了人。
或许人体的所有器官都跟随着身高,个子高,他手也大,这么一个口袋书,在他修长雪白的指间娇小玲珑。
高中生大多有着体态问题,林誉之不,他站得随意,并不如军姿般规整,背却不塌不垮,笔挺俊秀,像书店最精致玻璃展柜里放置的杂志封面男模。
他们维持着表面的兄妹关系,生疏到像被强行栽种在一起的梅树和杏树,互不干扰。而林誉之又实在太会演戏,韦斯·安德森不去找他拍电影真是一大损失。无论放学路上两人如何一句话也不说,一踏入家门,林誉之又调整好温和的笑容,甚至主动帮林格拿她的拖鞋。
林格那双拖鞋穿过了两个夏天,印着歪歪扭扭、拙劣的英文。
“Sweat Lover”
超市里卖22,印的是“Sweet Lover”,龙娇嫌贵,拉着她去夜市里淘到一模一样的,六块钱一双,不过把“e”错印成“a”。
Sweet(甜蜜的)变成了Sweat(汗水,湿气)。
第一个夏天,林誉之给她拿拖鞋时只用两根手指,捏着那个被印错的“a”字一角,拎着,放在她面前,敷衍的一声啪。
第二个夏天,林誉之单膝跪在地上,低头给她穿上那双鞋。
林格在校运会上跌伤了膝盖,脚腕也扭到了,医生给她正骨后,拿东西给她绑住固定。她自己活泼好动,固定了伤腿也挡不住蹦蹦跳跳,膝盖上的伤疤,原本已经好了,又挣脱开,渗出殷红的血。
天气热,她一个伤员不想去医院,都是林誉之替她处理膝上伤口,擦药,换纱布。
第三个夏天,拖鞋坏掉,林誉之跑遍整个城市,最终在一家小店里找到,又给她买了双回来——印着“Sweat Lover”,完全吻合她的双脚。
大学毕业后的林格在日常中很少再穿凉鞋,她甚至开始避免所有印着英文字母的衣服、鞋子、帽子,那些被设计师精心印上去的字母,像一条条歪歪扭扭的小蛇,往她不悦的深处钻。
她的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