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三年, 正月
短短一个月的事情,让阿瓘快速地成长起来。
他擦掉落在肩上的血雪,心里早已一片麻木。
疯狂的北齐皇帝带着一千百保鲜卑,一人带两骑, 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库莫奚族的领地内。粮食没带, 每人带了半头猪肉, 以生肉为食, 以冰雪解渴。
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因为高洋怕库莫奚人遥遥发现炊烟,早早转移了。
被主人家发现了, 还抢劫个屁啊!
他是带人出来打劫牲畜的,肯定是要出其不意, 再造一笔大的!
库莫奚人驯养的牛马多, 在北齐皇帝的眼里就跟肥羊一样, 不狠狠地打劫一笔都对不起自己。高洋摸到身上的铠甲,感觉跟冰块一样冷。
但他的心是火热的,十分兴奋。
他用杀人的环首刀砍下来一整条猪腿, 用刀刃切成大片,吃得狼吞虎咽的。他旁边的小个子戴着面具, 似乎有些犹豫。
“阿瓘,可是后悔了?”
“不后悔, 我吃!”
阿瓘以前总觉得自己能吃苦, 肯定能照顾好自己, 结果现实告诉他太天真了。外头的生活让他知道,他原来是这么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生猪肉的气味很大, 脂肪都结成白花花一大片,外面抹了薄薄一层盐,又咸又腥的味道恶心得他险些吐出来。
但男孩摘下面具, 他捂着嘴,强迫自己咽下去。
他吃了半斤生肉。
吃生猪肉算什么。
高洋用刀锋串过一片生肉,品尝到残留的血液味道,似乎还有些享受:“若在战场上真没有吃的,人肉也得吃。灾荒年间,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先吃小孩,再吃女人。”
二叔说起来云淡风轻,仿佛不是什么大事。阿瓘的心神一震,竟然要吃人肉……
他,还学不会。
冻伤的战马被高洋下令杀了,毫不可惜。因为没了可以再抢,抢了库莫奚人的,什么都有了。
最重要的保持战力,不能叫军队饿肚子。
阿瓘学着习惯这种生活,甚至还仰着头去喝马血。看到曾经的战友举着刀走过来,一头黑色的公马眼睛蓄满了泪水。
“嘶——”
它嘶鸣着,撅着冻伤发黑的蹄子,却没有踢人。下一秒,一刀下去,温热咸腥的血液流到阿瓘的喉咙里,算是不错的营养品。
这是口热乎的。
因为高孝瓘是皇帝的侄子,所以他是第一个喝马血的。
后面的百保鲜卑都在排队,人人茹毛饮血,鲜红的血液更能激发了心里的斗志。
高洋用鲜卑语大呼:“等打下库莫奚部,男的反抗者杀,女人随便抓!活着的牛马牲畜都给朕赶回去大齐,回军分予尔等!”
这是军中常见的激励手段。
女人,钱财。
库莫奚人没钱,但他们有很多牲口。跟随皇帝的百保鲜卑情绪激昂,每人分几头牛,乡里能算富翁。
谁家没婆娘的,陛下说了,可以随便抢!
众人磨刀霍霍,好像群狼闯进了羊堆一样。
阿瓘听着二叔用鲜卑语发布军令,感激九叔逼着自己学习语言。要是高澄的儿子都听不懂鲜卑语,当真是十分讽刺。
“陛下威武,陛下威武!”
“杀,杀,杀——”
男孩带着面具,双腿夹紧马腹,他冷漠地跟在二叔身边,专门负责补刀。入夜,好多人都看不清视野,但高洋带着的人马没有夜盲症。
他们看着聚居的库莫奚人部落,眼都绿了。
北齐皇帝举起刀,露出一个残忍嗜血的笑容。他带头冲破库莫奚人的防线,在库莫奚人惊恐的尖叫声中,混入了一声声金属刺破肉身的声音。
不响,但收割着一条条生命。
一个库莫奚人被高洋砍倒,男孩一刀上去扎破心脏。两个库莫奚人在逃跑,男孩瞄准脖颈而挥刀。
溅开的血落在盔甲上,凝结成暗红色的雪花。
男孩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到后来,他连二叔的人头都敢抢,一人一骑冲在前面,不断挥舞着手臂。玩腻了,他肆意地抢过火把,在火光在看到了一张张不认识的脸。
他们的表情都一样,惊慌失措,仿佛看到恶鬼从地狱爬上来。
恶鬼张开獠牙,择人而噬。刀锋浸透了污脏的血液,已看不清原来的颜色。反抗的人都被他砍去首级,苟活的人好像羊群一样,被赶到一个地方,圈着。
当阿瓘摘下面具的时候,他是最干净的那个人。
他的脸真白,真好看啊。
百保鲜卑没有一个人敢小瞧他,就这位不要命的玩法,跟陛下不遑多让。难怪都是高家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再然后,清点剩余的人口和牲畜。
胜利者开始享受着战争的甜美。
库莫奚族余下的男人不敢再反抗,皆俯首贴地,被齐人用麻绳捆起来,如同猪狗一般。女人和小孩被赶在一起,最白嫩漂亮的两个大姑娘,被欢呼着送入高洋的帐房。
皇帝理应享受最好的。
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知道去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