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旁,在饶哥对面坐了,举起酒盏,与后者含笑对饮。
“没想到你连弹琴都会。”饶哥亲手撕下细细的肉条,放在妻子面前,笑着夸赞。“如果不是从小就认识你,我真怀疑,你是一个流落到塞外的中原女子。”
“小时候跟一个中原逃难过来的女子学过几天。”离不谷一边吃,一边低声解释,“可惜她身子骨弱,受不了草原上的风寒。当年冬天就去世了。否则,我还能学得更好一些。”
看吃相,她可是丝毫没有中原女子摸样。一口酒,一口肉,豪气丝毫不让塞外须眉。
“那着实可惜。”饶哥听罢,摇头叹气。“中原有无数好技艺,可惜要么传不到塞外,要么水土不服。”
“能传过来并且适应水土的,其实也有很多。比如牛耕和织布。”离不谷想了想,低声反驳。
不像突厥、室韦和黠戛斯等族,仍旧完全以游牧为生。契丹向来农牧并举,甚至有的地区农业比例远超过畜牧。所以,契丹人的图腾,也是青牛和白马,而不是狼。
因为农牧并举,契丹受中原影响也远远超过塞外各族。甚至有个别小的部落首领,还主动给自己取了中原名字。
饶哥和离不谷两个,虽然没有给各自取中原名姓,却都对中原的一切,都极为推崇。所以夫妻两个成亲之后,有极多的共同语言。不像其他契丹贵族之间的联姻,丈夫与妻子除了繁衍后代之外,基本上无话可谈。
就像今天,从围炉赏雪,到品酒听琴,再到耕田和织布,几乎每一个话题,都跟中原有关。夫妻两个,却你一句,我一句,聊得毫无阻碍。
“牛耕的确节约人力,只是咱们这边,懂得训牛的人太少。织布也是一样,麻布比皮衣穿着舒服,特别是夏天,可惜咱们这边会织布的女子也没几个。”饶哥赞同妻子的观点,却不无遗憾地感慨。
“慢慢来,只要咱们舍得下本钱。”离不谷笑了笑,娇美的面孔上写满了自信,“就像这瑶琴,我报出了二十匹马驹的高价,哪怕大冬天,也有商队冒着冻死在半路上的风险给我送了过来。”
“二十匹马驹?”饶哥被妻子的大手笔给吓了一跳,两只眼睛瞬间瞪了个滚圆,“你可真……”
想骂妻子败家,然而,话到嘴边,却又果断咽回了肚子里。
临近的三个契丹大部落,大贺部人口最多,兵强马壮,羽棱部守着座金矿,最为富庶。他的伏弗郁部,却是实力最单薄的一个。离不谷嫁给他,原本就已经是下嫁。如果他连买只瑶琴都舍不得,也太对不起妻子多年来的同甘共苦。
“夫君可听过汉人那句古话,千金买马骨?”离不谷非常聪明,单凭半句话,就猜到了丈夫的真实想法,笑了笑,温柔地解释。
“当然听说过。燕王的事情,古代燕国距离咱们这边没多远!”饶哥想都不想,就高声回应。随即,眼睛却开始闪闪发亮。
“你是想,通过这件事,让商队一年四季都来咱们这里!”站起身,他绕过桌案,双手抱住妻子的肩膀,轻轻摇晃,“商队肯定不会只带一只瑶琴,其他货物,无论带什么,大冬天能送到,对咱们来说都是赚。你真聪明,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其实,眼下夫君也有同样的机会。”离不谷笑着扶住丈夫的手臂,缓缓站起,“瀚海副都护托我弟铁奴的亲兵,送了一封请柬过来……”
“我去,我带二百,不,我带五百弟兄过去。”困扰了饶哥整整一早晨的烦恼,瞬间烟消云散,双手抱着妻子,他用力点头,“千金买马骨,这笔生意,肯定不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