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玄幻魔法>我在妖界当律师的那些年> 35. “我姓宁” “来,兰小姐,姓握个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35. “我姓宁” “来,兰小姐,姓握个手”……(2 / 5)

好吧,就当你是不小心……

兰青青躲在7052号房门外,看着魏姐走进电梯,立刻闪身进门。

病房里,只有胡玲一人,正在侧躺着,背对房门。

听见有人进门,她以为是魏姐去而复返,有些嘲讽地说:“这么信不过我?为了看着我,连自己的车都不要了?”

兰青青把房门关好,转身面对她:“我怕什么?又不是我的车被撞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她的车是撞人的那辆。

胡玲一惊,猛地睁开了眼睛,一把翻过身来,用手撑起身体:“你是谁!护士!护士!”

“想把宁先生的人叫来,你就尽管喊。”

兰青青平静地说:“但是,她们一来,我立刻就走。以后,即使是你求着我,我也不会再来帮你了。”

“你来帮我?”

胡玲上下打量她一番,强作镇定地说:“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不用你帮忙。”

“是方若明介绍我来的。”

兰青青说:“她说,你是整个宁远公司里对‘糖果’最排斥,最希望从中解脱的人。所以,她拜托我来帮你。”

听到她说起“糖果”,胡玲颤抖了一下,低声说:“你都知道了。”

她又仰起头来,急切地问:“你都知道了多少?”

“我所知道的,比你想象中要多。”

兰青青说:“方若明把一切都告诉我了。”

胡玲咬了咬牙:“她怎么能够……”

她的确想要摆脱宁远公司和宁先生所代表的一切,但这却并不代表她希望将这一切暴露在外人的目光中。

因为胡玲知道,即使那一切都并非出于自己的本意,但自己早已身在罪恶之中,是罪恶的一环。

人总是不希望将自己的罪恶公布在阳光之下的。

“你究竟是谁?”

她满脸不解:“方若明怎么会和你说这些,她疯了吗……”

她们一整个剧组的人,都直接参与过运/毒,是一条藤上的蚂蚱。

方若明怎么会把这一切都告诉给一个外人,难道她想去坐牢?

兰青青递上自己的名片:“其实,我是个律师。”

胡玲迟疑地接过名片。

兰青青坐在胡玲病床边,魏姐之前坐过的位置:“在长年累月的犯罪过程中,方小姐经受不住良心的谴责,决定向警方自首。为了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利,她决定在自首前先给自己找个律师。”

“自首?”

胡玲不敢置信:“她居然真的想坐牢?她可是还有个正在上学的妹妹。她去坐牢了,她妹妹怎么办?”

“鉴于方小姐率先揭发了宁远公司的罪行,法官会酌情对她从轻、减轻处罚。她还是从犯,罪行本来就比主犯要轻。或许,她根本就不会坐牢。”

“她不会坐牢?”

胡玲呼吸急促:“她不会坐牢,其他人呢?”

兰青青耸耸肩:“其他人?当然是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喽。在犯罪团伙中占据主要领导地位的,还要从重处罚。”

“可是、可是……”

胡玲手心冒汗。

她是和段元、毛丽丽平级的,严导旗下三大演员之一,平时在剧组里地位很高,呼风唤雨,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这也是她一直饱受良心折磨,却又不敢报警的原因之一。

宁远公司虽然强迫手下员工犯罪,但也给员工提供了许多福利,包括远超娱乐圈同等咖位的收入。

段元、胡玲、毛丽丽三人,拿到的收入,几乎能和圈内二线艺人相媲美。

胡玲知道,凭自己的容貌和本事,在娱乐圈里,是赚不到如今这么多钱的。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享受了犯罪带来的利益后,连指责罪恶,都失去了立场。

你说公司邪恶,那你不要花公司给的钱呀?

胡玲承认,自己只是个意志不坚定,眼皮子浅,又贪图享受的人。

那么多的钱放在面前,怎么能忍得住不花呢?

可是花了,就再也洗不脱罪恶,到了法庭上,就成了“在犯罪团伙中占据主要领导地位”的人。

胡玲着急辩解:“可是公司里的人,大多数都是被逼迫的。”

没错,就像她,她就是被逼迫的!

“每一个犯罪分子都会说自己是被迫的。”

兰青青耸耸肩:“但是谁又能证明呢?”

“整个宁远公司,大概只有方若明一个人能证明自己是被迫的吧——因为她站出来,指认了其他人的罪恶。”

“怎么能这样!”

胡玲急了:“那她不就是拿着我们当垫脚石,自己脱罪了吗!”

兰青青遗憾地说:“虽然很难让人接受,但事实正是如此。”

“可恶,真是可恶!”

胡玲恨恨地说。

她不仅有些埋怨起方若明。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她居然对剧组的大家没有一点情义!

自己就算再想逃离,都没有想过把大伙儿都供出来,唯独把自己摘干净。

真没道义!

“律师,”她忽然扭头,直勾勾地盯着兰青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