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玄幻魔法>我在妖界当律师的那些年> 27. 说来你们可能现不信 我梦到了一个案发现……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27. 说来你们可能现不信 我梦到了一个案发现……(4 / 6)

造成了博物馆,但他是博物馆的夜班保安,天一黑,整个博物馆就是他的主场。

只是太难了,要在半天的时间里完成城隍的所有工作,还要将博物馆维持原样,实在是太难了。

还有,那位神仙的堕凡,也让他觉得,现在的三界,是否已经不需要他这样的城隍了。

否则,怎么连这个唯一肯定自己、唯一看重自己的神仙,都堕落成了妖怪呢?

在重重阻碍下,在重重否定下,在失去了能够依赖的所有希望的现在,他选择了放弃。

祝玉不做城隍了。

当个普普通通的保安,闲时追追星,看看电影,听听歌,在黑夜里守着老地方、老朋友,就很好。

“兰律师说得对,”凤君定定地看着他:“无论是神仙,凡人,抑或是妖怪,我们都会有欲望。”

“有些欲望,是永远求而不得的,我们应该及时放弃。”

“可有些欲望,虽然遥远,虽然飘渺,但我们却不应该放弃追逐的脚步,因为那彼岸是闪闪发光的希望。”

“你是想要继续做城隍的吧?”

“因为我记得,你生前是一处贫苦地方的县令,为了境内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忙于公务,死在了任上。百姓自发给你修庙,让你受香火,所以你才能成仙。”

“你当凡人时,为了做些造福百姓的实事,不惜以身殉职。怎么成了神仙后,反倒退缩了?”

祝玉愣怔。

是啊……

他生前,就是一个三榜同进士出身的小官,熬了许多年资历,才熬成一个偏远州县的县令。

说来也是讽刺,他做凡人时是同进士,升官升得不如两榜进士快。

当了神仙,又是受香火成仙的,也不如人家正经修炼的神仙天花板高。

但无论是当县令时,还是从前当城隍时,他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他要造福一方百姓,要护得一境太平。

可是,现在的凡人,已经不需要他了。

没有城隍,他们似乎过得更好了。

但,终究还是有些地方,需要他的力量。

还是有一些人,需要一个城隍。

比如,一个抓住了违法犯罪的妖怪,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对方的凡人律师。

她总不能把这妖怪送到地府去。

毕竟,她刚刚才推翻了阎王的一场判决,很可能已经把人给得罪了个彻底。

一时间,祝玉只觉得神清气爽,七窍通明。

他明白了,从始至终,他的欲望就只有一个。

他希望,能有那么一些人,能从自己的所作所为中受益。

为此,他愿赴汤蹈火。

“我明白了。”

祝玉声音低沉却坚定地说:“我会重启城隍庙,再次承担起城隍的职责。”

他向兰青青伸出手来:“兰律师,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

兰青青展颜一笑,也握住了他的手。

城隍庙兼具执法权和司法权,以后她如果再遇上利用法术违法犯罪,人间法律不能惩治的妖怪,就有地方送了。

目送着祝玉和朱三娘的背影渐渐远去,凤君的视线落在兰青青手中的剑上。

兰青青顺着他的眼神望去,有些不解地掂了掂剑身:“怎么,这剑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是妖怪的剑,凡人用不得吗?

“没什么问题。”

凤君摇头:“这真是一柄绝世好剑。”

就是太好了,好到让人疑惑,朱三娘是怎么得到这柄剑的。

“此剑名‘承影’。‘蛟分承影,雁落忘归’,乃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所藏三神剑之一。”

“此剑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全赖主人心意所动。即使是羸弱的凡人,只要与此剑心灵合和,也能发挥出劈山填海的伟力。”

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

兰青青好奇地打量着剑身。

如果这柄承影剑能归于无形的话,她就可以带着它过安检了。

心念一动,承影剑的颜色渐渐变淡,最终变得透明。

兰青青能感觉得到,它不是单纯的隐形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消失”了。

但只要她想,随时能让承影剑再度现身。

兰青青心中一喜。

这意味着,她可以将承影剑随身携带。

以后即使遭遇了朱三娘口中,那些充满恶意的大妖,也能有一战之力。

看来这趟幽灵旅社之旅,不算白来。

“时候不早了。”

她看了看远方的天。

再过一两个小时,天边就会泛起鱼肚白。

凤君和涂靡这两个大妖不觉得什么,但她这个凡人,可是有些困了。

“我们该怎么回去?”

朱三娘的房子已经被凤君一把火烧了,这方圆五十里,都不像是有能让人休息的地方。

想休息,只能回海市。

他们是坐朱七的大巴来的,现在大巴早已经开走了,也不可能折返回来接他们。

兰青青把期待的目光落在了两位大妖身上。

你们不是会腾云驾雾吗?

快,带我驾云回海市!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