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飞快到了街对头。 灯红酒绿的小巷,仅有一家书屋独树一帜,“暖暖书屋”被暖光走马灯包围着,散发着温馨的光芒。 宋以歌在外头整理衣服领子,她总觉得走进如此干净的书屋,衣服领子得端正些。 几个醉汉漫着酒气与宋以歌擦肩而过,她不适酒精味道,干呕了几下,才拍拍胸口,缓和呼吸,走进书屋。 书屋里头,是两大排列的米白色书架,上头被紫色藤萝假花围绕着,几束灯光碰撞着书架,集中在一个点上,而这个点,会有一个美丽的八音盒上的小人,在转动。 老板娘冲宋以歌微微一笑,继续算自己的账了。 这是宋以歌捏着耳机,在初上这所学校时,在逛超市出来后,被相似的布局绕弯了眼,无意中发现的宝藏书屋。 宋以歌每周都来,老板记得她 。 今天是她的生日,宋以歌站在橱柜前,盯着一支白色钢笔,陷入了沉思。 别人每每到了生日时候,都会有家人买生日蛋糕,然后坐着电动车拎着蛋糕回家。 而宋以歌,只能顶着艳羡的目光期待着自己的爸爸妈妈能给她买一个生日蛋糕,可每次只有失落。 “你喜欢这支笔啊。” 宋以歌在橱柜玻璃板上摸索的手指连着身子快速弹开半米远,突入她耳朵的声音真的把她吓了一跳。 宋以歌还没有缓和心跳,就迎面撞上了陈今朝的目光,她瞳孔放大,紧缩的身子直像个蜷缩的鸡崽子,他怎么过来了?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陈今朝顶着阴沉的面容,再次问道,“你是不是喜欢这支笔?” 因为离得不算远,陈今朝的面容清晰可见,他双眼皮浅窄,薄唇红润,尚有长开趋势,只不过被厚乱的刘海遮盖,一切光芒都被遮挡起来了。 他是一块未被雕琢的璞玉,宋以歌想。 她还没有理清思绪,忽见陈今朝不自然地扯出了一个笑容,有意识地将自己的左脸遮挡住,那种慌张无措的紧张感,宋以歌很理解。 但她不知道怎么做,才会不伤害陈今朝。 宋以歌心一沉,挑着书包的两边肩带,正了正身子,咳了一声,说,“我喜欢啊,可是我买不起。” 或许转开话题,是一种很好的让人没那么难过的解决方式。 陈今朝的脸果然放松了下来,他不那么紧张的时候,恬静得像一幅画,有种魔力让人忍不住想靠近他,可能班上的人都没有慧眼,看不出来这个男孩子的优点。 “老板,我要这支笔。” 陈今朝默然了一会儿,听到宋以歌的回答后,他指着那支白色的钢笔招呼老板娘过来。 一百五十块,是宋以歌几个星期的生活费,是这支钢笔的价钱。 但陈今朝眼皮子淡淡的,小手一点,从钱包里掏出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了老板娘,接过了那支包装好的钢笔。 宋以歌的眼神带着艳羡,她什么时候也能毫无压力地从钱包里掏出钞票,享受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能买下它的快乐呢? 可陈今朝转而将这支钢笔,递到了沈知意面前,他挠了挠头,腼腆地说,“给你吧,就当是我送你的了。” 宋以歌压抑住内心的狂喜之后,转而是满脑的疑问,陈今朝为什么要把这支钢笔送给自己?她难道暴露了自己给陈今朝买笔芯的踪迹了?不会吧,她明明什么名字都没写。 她半信半疑地说,“为什么送我啊,太贵重了陈今朝同学我不能收的。” 明明他自己捏着没有壳的笔芯写了好久的作业,怎么能转眼间就收下人家送的钢笔呢?这不是趁人之危么? 其实陈今朝没想过,自己会因为一个女生的小请求,内心的悸动持续到了现在,还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摸摸跟在她身后,跟个跟踪狂似的。 宋以歌的身影太好认了,走路姿态都是轻轻慢慢的,他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这书店了。 陈今朝抿着嘴唇想了好久,都没说出个所以然,只是慢慢说,“有人说今天是你的生日。” 宋以歌在听到陈今朝的话时,心中荡开了波澜,温暖一下下地碰撞在她心上蔓延在她眼睛上,变成了泪水。 可能是和叶桃谈论的时候,陈今朝听到了,除叶桃之外,要送她礼物的人,是陈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