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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更天,夜色尚浓,老三街内大雨漂泊。

细雨压枝头,阴森古怪的鸟鸣自这寂寥夜色中蔓延,不祥的气息随着水帘笼罩在这座荒芜的小城之上。

纤长的睫毛微颤。

林江绾蹙起细细的眉尖,蓦地睁开了眼睛,眼前仍有些昏黑,她尚未从那古怪的感觉中回过神来,她似是迷失于无边的黑暗中,被漫天浓稠黑雾卷携着坠入了无边深渊,男人的力度恐怖而霸道。

那里有着剔透的巨大冰棺,四处皆是千年不化的帕罗玄冰,在外千金难寻的泓阳雪莲那里却是随处可见,寂静的可怕,于那飘渺的寒气中,她似乎还能听到那男人带着寒意,压抑而急促的喘/息,令得她头皮都有些发麻。

林江绾猛地攥紧了枕头,却闻到了一股隐隐约约的霉味,有些令人作呕,客栈的被褥太久没有清洗,又遭遇连日的大雨,味道着实有些难闻。

面前一片漆黑,隐约可以看到窗外起伏的怪影,几个怪模怪样的鬼影匍匐在窗边,咧着嘴笑个不停。

她只做没看到。

林江绾皱了皱眉头,没空嫌弃这糟糕的环境,那种诡异而又令人头皮发麻的感觉仍萦绕在她的心间,她的心跳有些急促,周身的灵力有些紊乱。

她有些分不清,现在面前的一切究竟是现实,亦或者只是她的一个幻觉。

林江绾微微坐起身,却听一道不屑的冷哼自隔壁房间传来,破旧而年久失修的客栈几乎阻挡不了任何的声音,隔壁落根针她都可以听的清楚,更何况,那几人根本没有压低声音,“明日必须得找到幻云草,这鬼地方我是真的待不下去了!”

“还有那个林江绾,我看到她就烦,能不能让她滚?!也就她脸皮那么厚还好意思跟着。”她的话音未落,便似被人捂住了嘴,她的声音有些模糊,须臾,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压低了声音,“我就是讨厌她!她怎么不去死啊!”

“你别这样说,管事的知道了肯定要收拾你!再说了,她也没惹你,你为何这般讨厌她?”女子软软的声音中带着丝疑惑。

隔壁沉默了片刻,那道尖锐的声音再度响起,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了几个字,“我不管,我就是讨厌她!”

林江绾揉了揉发烫的耳朵,拖着潮湿的被子翻了个身,她微微垂下眼睫,便看见纤细的手腕上挂着一串红宝石手串,艳丽的颜色显得那本就白皙的皮肤越发的白,似是白玉染血,在摇曳的烛光下晕着莹润的光泽。

这红宝石手串跟了她几年,她几乎从未舍得摘下过,她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生怕磕了碰了,为此险些被人斩断一只手臂。

她从未想过,她手串,会是她所有悲剧的来源。

林江绾微微闭上眼睛,她死死地抓住了那串手串,指节隐隐泛白。

直到现在,她仍是不敢相信先前看到的一切。

她只是一本天雷滚滚,三观炸裂的狗血小皇蚊中,《七日危情,霸道少主放肆爱》中男主阎时煜伴多年的青梅竹马,真假千金中的真千金。

男主初始明媚炽热的朱砂痣,千帆过尽后弃如敝履的蚊子血,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文中,年少时阎时煜流落在外失去记忆,与孤身一人的林江绾因为这串红宝石手串相识,因那手串结缘。

二人相伴走了数十年,从最恶劣的地界爬了上来,一路上跌跌撞撞,同生共死,他们的关系模糊而又暧昧。

阎时煜霸道固执,不肯退让,林江绾看着相貌柔软脾气却比他更倔,他们时常发生争执,关系尖锐之时甚至直接提剑互捅,虽然只是林江绾单方面捅阎时煜。

然不管如何,他们都未曾分开过,他们几乎是彼此的全部。

就在她以为二人会有一个好结局之时,阎时煜拜入了女主所在的宗门,合欢宗。

女主闻秋秋年幼时曾见过阎时煜几年,再次相遇后便对他一眼钟情,在二人闹矛盾之时,她一直乖巧地安慰着阎时煜,陪着他四处散心,为他洗手作羹汤。

与作天作地娇里娇气,不懂伏低做小的林江绾形成了鲜明对比。

阎时煜的修为突飞猛进,不过半年,便一举夺下门派大比的魁首,夺得合欢宗长老一位。

此时,阎时煜的家人亦是找到了他,他恢复记忆,成了高高在上的剑尊少主,位高权重剑斩八方,一时间风头无两,无人能出其左右。

正在这时,林江绾意外发现,她才是闻家的大小姐,她满心欢喜地回到闻家,却发现所有的人只喜欢闻秋秋,她的血肉至亲对她不闻不问,却恨不得将闻秋秋捧在掌心,她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闻秋秋只需要落下两滴泪,便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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