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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雉遇虞姬(1 / 2)

吕雉外出办事完,正准备回咸阳的途中,遇一身穿丧服的美貌女子,在路旁,祈求以蒲柳之身换取银钱,为其父安葬。

女子其美貌突出,四周围着的人自不会不少,但是却无一人真的上前为其愿付诸实施,无他,两个原因,一是没钱,二是麻烦。

美貌也不能当饭吃啊,不是吗?

且不说这女子要的钱财,普通农户人家都能吃三年了,小门小户的人家哪里承受得起。若是大户人家那就不同了,这点钱财不过是九牛一毛。

唉,没钱的打工人,还是努力地去工作了。

此外,大秦讲究律法,若是要买下这位女子,必要还要将她一起带到官府,签字画押,当众交付赎买金钱,并对此行为,进行缴纳税款,过几天后再由官府发放盖有官印及其两人签名的卖身契,这样才算这位女子从平民的身份转为奴籍。

这一来一回折腾的时间,不是时间啊,普通人可没这个闲情,还不如去山里砍多点柴火拿进城里卖,赚多两个钱。

当然,如果是大户人家,当我没说。家里仆人众多,办理这点事完全不足挂齿。

吕雉自不是什么时时刻刻都善心大发之人,她选择买下这位女子,亦是看中了她的美貌,人人皆有爱美之人,此事不分男女。

但吕雉,可不是为了将她单纯的摆在家中,像物件那般仅仅用来观赏的。

她另有所图。

古有越王献西施以破吴,成一时霸业。

女子有时候也能挑起一地风云,不是吗。

听闻,如今的陛下,虽对外匈奴,暂时没有什么动作,但是大秦历代的君主,从来都不是一只绵羊。

尽管昔日陛下未登基之时,素有贤名,但这也仅仅只能说明他对臣下及自己国家的子民友好。

匈奴?又不是大秦帝国的子民,身为大秦帝国的君主,又何必对其良善,更何况,匈奴屡犯边境,抢夺边城财物,烧杀抢掠,罪行滔天,昔日大秦未一统之时,秦赵燕等与匈奴直接接壤的国家,皆对匈奴痛恨不已,以至于有长城的修建,用以拒匈奴。

如今天下一统,内部虽仍然有六国余孽伺机而动,但总有一日,大秦国内将会将这些不安定因素,一一除清,到了那时,国内稳步发展已成趋势。

待到匈奴再犯边境之时,便能将其一鼓作气来个大歼灭,狠狠打击匈奴的气焰,使其不敢再犯。当然,打击匈奴一事,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长久之计。

而这美人计,从古至今,皆是有效的,人皆爱皮囊,意志不坚定之人,稍有不慎便会惑于皮相,于此,若加之利用,便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吕雉办理好买下女子的手续后,将女子带回自己在咸阳安置的府中,一来一回的谈话间,知晓了她除了叫虞兮的名字外,还了解到了其身世。

虞兮出身,家里并非是什么白丁,其父原为洞庭郡属下的一方县城的主簿,耳濡目染之下,自是识得几个字的。

但是其父,身患了重病,不到一月就去了,家中的叔父还借机侵占了其父的田地,以至于虞兮流落街头,不得已卖身以葬其父。

听闻了虞兮的遭遇,吕雉除了有怜悯其遭遇之感外,还嗅到了一层意思,虞兮家为洞庭郡迁陵县,昔日的楚国黔中郡,大秦虽已一统天下,还将昔日楚国的郡城名称都改还了,但是其民之风俗还没改,不遵从大秦的律法,依旧采用昔日的陋习。

这何尝没有地方官吏的包庇纵容,长此以往,民不知大秦之法,不知大秦之名,大秦的统治又何谈长久,必须革新民俗,以正风气,而这洞庭郡迁陵县虞兮家的叔父侵占土地事件,便可以此为开端,为大秦肃清国中风气起一个头。

吕雉将此事写入奏折中,呈报给扶苏。

如今,咸阳用纸张书写已经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了,毕竟在扶苏等人的强力推广下,官员们上奏的奏疏已经从原来笨重的竹简改为了,请便的纸张,大大有利了政令的上下通行。

扶苏收到了吕雉的奏疏,他觉得吕雉虽为女子,但是眼光却十分长远,其政治修为不输一同年龄的男子官员,若是女子都如吕雉这般,他这大秦朝堂上的有才之士,岂不可以倍一?

看来女子跻身朝堂之事,并非不可为也,只是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大秦帝国的朝堂上,自古以来皆是有能者居之,如昔日的商鞅、张仪、李斯等人。

扶苏的胸襟也从不会去计较男女之别。

能为大秦帝国做事的,他从来都不会计较出身,毕竟男的又如何,女的又何如。

他只想要大秦在他的手中能不堕父皇的威名,想要大秦傲立于九州。

扶苏借此事,以洞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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