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风顺的彩天,当然视作眼中钉肉中刺,除之后快,尤其是魏姓清倌儿是彩天栽培起来的,翠姐如何能睡安稳。彩天搀扶起青子,柔声道:“疼不疼?”
逃过一劫的青子明知以后日子会难熬,不过当下还是喜庆多于忧心,笑道:“姨,无碍的。青子这辈子就是吃骂吃打的命,死不了。”
彩天替他拍了拍衣衫,无奈道:“要是翠姐与你百般过不去,真要吃不住的时候,就来跟姨说,大不了与主子说一声,让你到绣球阁做份差事,只不过挣钱门路也就少了。”
青子犹豫了一下,强颜欢笑道:“有姨这句话就够了,相信大嬷嬷那么个往来无白丁的大忙人,不会跟我这类小人物斤斤计较。”
彩天叹息道:“去吧,这里由姨来应付。”
等到少年满怀心事地离开茶室,彩天这才凝眸望向洛瑾,幽幽道:“公子心思玲珑,彩天替青子谢过公子。”
洛瑾只是摆摆手,她现在可没有什么心思与青楼姑娘调情,只是冷眸看向那入座针扎,强颜欢笑的吴忧。
见到这位清雅公子紧紧盯着吴忧,彩天也不说破,青楼争夺姑娘的事情是在所难免,两个富家公子争花魁的事例就说是这小小北城,一年都布下十余件,所以啊,在青楼里呆久的彩天也不知安静的等着,不煽风不点火,这样最好,或许这两位其中哪一位爷就扫了兴趣,或者惧怕其身后势力,退一步,这样也好有台阶下。
“既然这位俊俏的公子也要找林姑娘,那今日只好扫我的性子,让这位公子先。”
吴忧说完就要起身,拎起酒壶离开这个是非这地,可路还没走几步,洛瑾就突然拦在他身前,虽说她现在是身着男装,身高放在女子中也算高挑,但在吴忧面前,还是显得有些娇小,她冷声道:“无妨,既然这位公子要林姑娘,我也就不好夺人所好,这不还有彩姐姐在这里吗?”
彩天面容有浅淡愠怒,咬了咬纤薄嘴唇,轻声道:“公子见谅,彩天早已不接客了。”
洛瑾哑然失笑道:“也就喝个酒,彩天姐莫非我真以为贪恋你的身子?刚刚替姐姐出头,只不过是初来驾到卖姐姐个面子罢了,彩天姐自作多情了。我是游学而来,以往与狐朋狗友逛青楼,都是陪坐,充当付银子的可怜角色,什么春宵一刻,还没有过,这不想着先与彩天姐喝些酒,壮壮胆,事后再见着了林姑娘,也不至于才短兵相交就兵败如山倒。到时候,想来这位仁兄早就已经玩腻味了,这不是两全其美之法吗?”
彩天嘴角翘起,是真被逗乐了,原来春宵一刻还有这么个新鲜说法。
这名俊美公子别的不说,直爽肯定是真的,对翠姐对她彩天皆是如此。如果说为了他一次出手相助,就要以身相许,那也太过荒唐,不谙世事,彩天早已过了那个天真烂漫的岁数,在青楼里头,有资格求一个万事莫要身不由己的姑娘,凤毛麟角,翡翠楼头牌花魁西昭小姐都做不到,白兰楼倒是有一两位,粉门勾栏里出了名的藏污纳垢,男子谁不是以金银买肉买痛快来了,只不过这些活肉,比之屠子砧板上的肉更贵一些罢了,女子花言巧语信不得,男子的海誓山盟就信得过了?彩天深深看了眼那双清澈的丹凤眸子,没察觉到丝毫歹意,一咬牙应承下来,喝酒便喝酒,以她两斤烧酒不醉的酒量,相信也吃不了大亏去,撑死倒酒时被他摸上几摸,无伤大雅。
彩天想通了以后,轻柔道:“公子随我去四楼,距离林姑娘的绣球阁不远,我先带着这位公子先去。”
洛瑾笑道:“好。”
话音刚落,洛瑾便是悄无声息甩了一个眼神给吴忧,她早就过了那个不看人脸色的年纪,虽说不大,但有了江湖阅历,多少的察言观色也会知晓,若吴忧真有心逛青楼为何还会带孙掌柜的闺女前来,这无疑是他的挡箭牌,所以此行两人的目的差不多,而他负责花魁,那自己便来搞定这个嬷嬷。
吴忧和洛瑾不至于心有灵犀,但这个眼神,多少还是懂得的。
心中一笑,也就没有顾虑的牵着小丫头的手跟在彩天后头。
至于回去洛瑾会不会找吴忧秋后算账,这就是后话了。
待彩田回来,两人并肩而行。
彩天香味清淡,素雅装束倒也算得上是小家碧玉,那名翠姐就要夸张太多,乌膏画唇,满脸胭脂,肥厚的脖子还要带着镶金项链,长衣拖地四五寸,实在是让伤神反胃,犹如一大盆山珍海味的大杂烩,再好的胃口瞧见了都要望而生畏,反倒是这名失势的彩天姐,好似小碗淡粥,用心地加了几颗虾米,是那种细细品尝下去就会有惊喜的女子。四楼走廊摆青胆瓶挂水墨画,清雅别致,不过端食盒果盆的美婢往来,也不少见,可见翡翠楼生意实在不差,这些可人儿见着她以后都乖巧喊着彩天姐,人缘极好,彩天姐笑着一一招呼过去,绕了两条直廊,来到一间临窗屋子,心中叹息一声,说道:“公子,到了。”
推门而入,地面上铺着一张极其耗费人力的丝织地衣,以一架临摹名画《牡丹睡梦图》的三叠式屏风隔开睡处与锦厅,前厅摆有一张手工精巧的壶门小榻,专门有一张温酒煮茶的小桌,桌角放有一看便知是龙泉窑煅烧的葱管足香炉,桌面上注子注碗等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