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晚些时候,一辆装饰精致的马车,缓缓驶入城堡的院子里。
马车停下后,一个穿着一身黑色长裙,戴着黑色大礼帽的女人,走下了马车。
只见她个子不高,却站的笔挺。
腰背部挺得笔直笔直。
脚上的一双高跟鞋,起码有十公分高。
走起路来,却如履平地。
“戈登夫人,您来了!我家伯爵夫人已经等候您多时了!”
管家看见了小个子女人,立马上前迎接。
“嗯!”
小个子女人淡淡的应了一句,跟在管家的身后,向着豪华的城堡走去。
原来,这位戈登夫人,正是爱莲娜特意请回来,为她和路易斯设计衣服的。
要说这位戈登夫人,当真是大罗的一个传奇女子。
她出生于乡野,却自幼非常的聪明。
自小心灵手巧,擅长手工活。
尤其擅长做衣服。
长到十四岁的时候,她去了一户贵族家做女仆,也就是戈登子爵家。
戈登子爵家的老太太,发觉了她的天赋,便把她放在了自己身边,让她给自己做衣服。
戈登夫人脑子天马行空,时常有全新的点子。
设计出来的衣服,款式新颖,常常惹得众人驻足观看。
老太太穿上戈登夫人做的衣服,挣足了别人的眼球。
对这个手巧的女仆,老太太越发的喜爱了。
后来,干脆就把她嫁给了自己的小儿子,做自己的儿媳妇。
小儿子虽然不能继承子爵的爵位,但是胜在得老太太宠爱,日子过得无拘无束,又什么没有压力。
戈登夫人也是个不受拘束的性子,两人一拍即合,成婚后的日子,倒也过的和和美美的。
与老太太的小儿子成婚后,戈登夫人便成了大罗的传奇。
区区一个农家女,竟然因为自己精巧的手艺,得了贵人的赏识,一跃成为了贵族太太。
这太让人震惊了!
哪怕是在开明的大罗,平民和贵族的差距,也是巨大的。
几乎从未有平民女子嫁入贵族的先例。
而戈登夫人,不仅嫁了,而且夫家待她还特别好。
不仅从不限制她出行,还专门给她配了马车与车夫。
成为了戈登夫人以后,她在做衣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发的精进了。
凡是出自她手的衣服,都异常的珍贵,惹得贵族们大打出手,争相抢夺。
可以说,戈登夫人,就是时尚的风向标。
像戈登夫人这般炙手可热的女子,连女王都邀请过她,去皇宫为自己量体裁衣。
今天,爱莲娜之所以能把戈登夫人请过来,还多亏了路易斯带回来的大齐的绸缎。
爱莲娜特意派管家去找戈登夫人,带了一匹绸缎过去。
戈登夫人看见一种全新的面料,果然好奇。
第二天,就直接登门拜访了。
作为时尚界的领袖,戈登夫人对自己有着更高的要求。
凡是能够提升自己水平的事情,她都会尽力去做。
如今,有一种全新的面料出现在了大罗,她自然要来城堡一探究竟。
而对于爱莲娜来说,能够把戈登夫人请到自己家,也是一件特别有面子的事情。
假如能请戈登夫人为自己做一件衣服,那么她自然能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大罗的贵族们,谁不希望能请到戈登夫人,为自己做一件衣服呢?
据说,戈登夫人的行程,都已经排到了三年以后。
而且她的工作室,也不再接别人的单子了。
“戈登夫人,欢迎大驾光临!”
戈登夫人才走到城堡门口,爱莲娜就赶来迎接了。
戈登夫人才进城堡的院子,就有机灵的女仆去里面通报给了爱莲娜。
“伯爵夫人,上午好!”
见到爱莲娜,戈登夫人客气的行了行礼。
“别那么见外,直接叫我爱莲娜就行。”
爱莲娜亲热的说道。
戈登夫人却朝爱莲娜淡淡一笑,并不多说一句话。
其实,戈登夫人是个非常冷性子的人。
除了做衣服,她几乎对所有的东西都不感兴趣。
对于人情世故这一块,她更是懒怠处理。
可以说,她的天赋,都点亮在了做衣服这一方面。
“伯爵夫人,能领着我去看一看那些面料吗?”
戈登夫人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见识见识从大齐带回来的绸缎。
那样柔软而顺滑的面料,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这样的料子,如果穿在身上,一定特别的舒服。
“来,跟着我来吧!”
爱莲娜也不多说,领着戈登夫人就往一楼的右手边走廊走去。
走到第三间房间,爱莲娜停下了脚步。
把门一推开,里面摆的满满当当的,全部都是大齐带回来的绸缎。
戈登夫人平静的眼眸,立刻泛起了涟漪,很快就掀起了滔天巨浪。
她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多款式的绸缎。
戈登夫人顾不上自己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