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燕这个人太固执,再有半个多月就要试用期答辩了,她竟然还不听劝,我已经仁至义尽,不想跟她再费唇舌。 沈晓燕没有被我说服,女人从我这边似乎也没有得到什么宽慰。 阁楼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有点尴尬,我和沈晓燕是同事,两个人又租住同一个小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不想把关系搞的太僵,于是,便开口试图打破尴尬的气氛,道:“燕子,我还没吃晚饭,你吃没?如果没吃的话,一起出去吃点?” “文彬,我吃过了,谢谢你听我讲这么多废话,今晚打搅了,改天我请你吃饭。”沈晓燕起身,一对明眸含情脉脉的瞅着我,阁楼的气氛瞬间又变得有些迷离。 孤男寡女,独处阁楼,空气中的荷尔蒙似乎越来越浓,我明显感觉到沈晓燕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为了避免错误发生,我适时的提出了逐客令。 坦白讲,沈晓燕是那种外表秀气,秀外慧中,身材适中,容易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小家碧玉型的姑娘,看起来给人一种楚楚动人的感觉。 毕竟我单身,她也没有男朋友,我对她不反感,甚至有种男人的想法,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就应该坦坦荡荡,决不可为了图一时之快,毁了人家小姑娘。 将沈晓燕送出阁楼,望着一袭长发,身穿粉色包臀裙的背影,我有点迷乱,甚至有点失魂落魄。 其实我跟沈晓燕并不是很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来找我,如果是寻求帮助,之前我已经将大学同学汪莫林介绍给她了,可她一直不跟人家联系。 一个人的时候,人是寂寞的,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容易擦枪走火。更何况是沈晓燕这个秀外慧中的美女,今天还穿着一身粉红色的包臀裙,一袭长发飘飘,巧施粉黛,格外的楚楚动人。 如果说我一点想法都没有,那完全是扯淡,可毕竟我李文彬是正人君子,干不出那种趁人之危的事儿。正因为此,我才会及时的发出逐客令。当时沈晓燕的眼神里隐隐约约有一丝失望,不过瞬间就被她掩饰了过去。 我去沙县大酒店吃猪脚饭暂且不提,话说沈晓燕离开阁楼之后,心情很是烦躁,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鬼使神差的找我,见我之前,内心就像猫爪子挠似的,见到我,沈晓燕心情好了很多,可当我提出逐客令之后,她的情绪瞬间又变得很低落。 难道我喜欢上他了?不可能呀,我沈晓燕要在临海混出个人样,我要荣归故里,他李文彬虽然是Keyho的产品总监,可家庭条件一般,工作七八年了,竟然还住阁楼,虽然个头挺高,人长的也挺帅,可...可他个人条件太差,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白马王子,想到此,沈晓燕心乱如麻,轻咬杏唇努力想将我的影子从她的脑海里驱逐走。 被沈晓燕评头论足,正在沙县大酒店啃猪脚的我无端的打起了喷嚏,当时还以为是感冒的征兆。 今晚沈晓燕跟我促膝长谈也并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她笃定了内心的想法,决不可妥协,想想今天差点被刘总玷污,沈晓燕狠狠的捶了一下自己。 她不敢相信短短几个月,自己竟然差点跟现实妥协,一度想用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跟刘总换取合作。 经过跟我的促膝长谈,沈晓燕清醒了,并不是因为我的一席话让她变得清醒,是她原本就是一个好姑娘,一个不愿意为了利益而出卖自己的好姑娘。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沈晓燕的这种不为物欲所动的品质显得尤为珍贵。 借酒浇愁愁更愁,沈晓燕今晚心情不好,她想借酒买醉。 酒吧对于沈晓燕而言是陌生的,长这么大,她从没有去过酒吧,可那天晚上不知为何,她竟然鬼使神差的去了酒吧。 临海的大街上,一个身穿粉色包臀裙的女孩,在街上转悠了半天,最后进了路边的一家酒吧,点了半碟花生米,半碟茴香豆,又点了几瓶乌苏,一向乖巧的沈晓燕竟然在酒吧开怀畅饮。 一个从没有来过酒吧的姑娘,更没有喝过酒,即便大学同学生日或者毕业聚餐,沈晓燕喝的都是橙汁,可今天,她竟然来了酒吧,吃着茴香豆,喝起了乌苏,尽管乌苏是啤酒,可它不是一般的啤酒,乌苏啤酒酒精度数高,口感浓烈,号称夺命大乌苏。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四、五瓶啤酒下肚,沈晓燕的视线开始有些模糊...... 酒吧是什么地方?酒吧是灯红酒绿的风月场,酒吧是买醉的地方,酒吧是渣男的天堂。 正在沈晓燕挣扎着想让自己变得更为清醒的时候,一个一身纹身,痞里痞气的光头男来到了她的身边,向沈晓燕发出了跳舞的邀请。 一身酒气的沈晓燕喃喃的拒绝了光头,可光头似乎根本没有罢休的意思。 光头是自来熟的那种男人,又点了几瓶啤酒,邀请沈晓燕一起喝酒,这次她没有拒绝,两个人又是一顿狂喝,喝的沈晓燕大脑有点断片! 很明显,光头将沈晓燕当做了经常到酒吧玩的随性女人,也不管沈晓燕同不同意,一把将女人拽入了舞池。 喝酒时,沈晓燕脑海里浮现了刘总一脸猥琐的样子,不停的骂男人不是好东西,光头根本就不理会这些。 拽着沈晓燕步入舞池,一下子挽住了她修长的脖子,沈晓燕身上的香水味儿让人沁人脾肺。 光头很是兴奋,平日里从没有见过沈晓燕这种巧施粉黛的职场单身女性,沈晓燕肤白如脂,浑身散发着迷人的荷尔蒙。 沈晓燕大脑一会儿出现刘总的影子,一会儿出现光头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