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宋轻许本来就紧张,被识破后,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她舔了舔唇,说:“不是啊,我约好了,跟同桌一起走。”
这话说得也没错,去茗苑路坐公交,在偶遇凌也后,十有八九都能在车上碰到她同桌。
“真的吗?”江寂白眯起眼睛,一双桃花眼笑意更盛:“同桌叫什么名字?”
“秦、秦沐。”宋轻许赶紧回答:“她也坐47路车去学校的。”
“嗯。”江寂白这才收敛了笑容,把最后一口米饭丢进嘴里:“如果撒谎被小叔叔发现的话,要挨打的。”
他的笑容里带着几分威胁的意味,宋轻许一时间也分不清他是认真的还是在逗她。
她懊恼地站起身,把他吃干净的碗摞在一起,连同筷子一并收走:“我去刷碗了!”
“小鬼。”她还没走出两步,便听他在身后唤她。
怎么还不放过她啊……宋轻许幽幽叹了口气,回过头:“怎么?”
“今天的饭做得不错。”
宋轻许怔了怔——这话听着百分百是在夸她,可她总觉得——他在影射昨天她煮狗屎拌饭的事情。
可恶的大人。
她撇撇嘴,丢下一句“谢谢小叔叔”,然后飞快进了厨房。
江寂白心情大好,方才在finalbar的不悦,一扫而空。
第二天一早,宋轻许凭借着惊人的意志力,早早起床,终于美美享用了一份早饭。
花了半小时的时间从家走到茗苑路,这顿早饭也消耗得七七八八了。
七点半,盛夏的太阳已经高高挂在天空。
万里无云也无风,树上的蝉都被晒得喊哑了嗓子。
宋轻许坐在公交站的亭子下面,朝着凌也家的方向,望眼欲穿。
说来也奇怪,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怎么就那么喜欢摩托车呢?杜卡迪摩托车就好像校霸标配似的,焊死在每一本救赎校园文的男主身上。
就为了在路上看他这一眼,她每天得多吃多少苦头啊?
何况每一次,凌也明明打老远就看到她等在路边,他明明知道,她是刻意在这里等他,五冬六夏从不缺席。可那个狗男人,每次路过都是猛地加速,飞驰而过,连个白眼都不给她。
逢阴天下雨,车轮卷起的污水一定会溅她一裙摆。
什么绝世大怨种,才能坚持喜欢他这么久啊!
腹诽了十分多钟,宋轻许终于从聒噪的蝉鸣里,分辨出了摩托车的声音。几秒后,那辆熟悉的摩托车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依旧是没戴头盔,一头黄色的短发,又张扬又叛逆。
像是抽了风的小混混。
虽然有些嫌弃,宋轻许还是非常开心:终于可以完成任务了!
她背着小包站起身,上前两步,踩在人行道的边缘。
自父亲去世、母亲独自改嫁后,凌也就再没人管过,也再没怎么念过书。
能够进天苓一中的扩招班,纯属靠体育。
因而他的视力极好,几百米外,他一眼就看到了宋轻许。
他身旁跟着郑磷,两个人飙车似的,左右穿梭,引来几辆汽车不满地鸣笛。
“阿也,宋轻许又来了啊。”郑磷把头盔风挡翻了上去:“我以为经过昨天的事儿,她会放弃一段时间呢。”
他跟凌也住得近,每天一起上下学。但实际上,这条路并不是他们两家去学校最近的路。
凌也选择走这边,纯粹是为了能远远跟在沈樱后面,看着她骑单车去上学。
这奇特的单箭头三角恋啊——
郑磷知道凌也的脾气,也没指望这位小爷回答他,只做好加速的准备。
可谁知凌也没像往常一样飞驰而过,反而,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凌也的车子竟有些慢了下来。
郑磷挑起眉头,有些诧异地望向不远处。
只见宋轻许迈下了人行道,欢快地朝这边招着手。
阳光透过茂盛的大树,细碎地洒下,在她身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光芒。
扎着马尾的少女,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
郑磷一直觉得,宋轻许穿校服的样子,其实跟沈樱不相上下。沈樱文静,而宋轻许却是明丽……周身都带着这个年纪应有的活力,是元气满满的样子。
况且面对凌也这块捂不热的石头,她从来都没有灰心,始终这样执着。
看着逐渐慢下来,准备刁难宋轻许的凌也,郑磷有些不忍,高声喊他:“阿也,算了吧,你要去给沈樱还饭盒,没必要在这里——”
正在这时,郑磷才愕然发现,宋轻许并没在跟凌也招手。
就在他们身后,一辆47路公交车因为这两辆摩托车的关系,一直没能并进专用车道来。
而宋轻许正在努力地示意司机,这里还有人要上车。
走在他前面的凌也,显然也发现了这件事。
47路公车就停在了直行车道和专用车道中间的线上。司机一边骂骂咧咧地打开车门,一边善意嘱咐宋轻许,小心后面那两辆抽了风的摩托车。
宋轻许笑盈盈地跑上去刷了卡,一眼就瞧见了最后一排的秦沐,于是随着公车的启动,欢快跑到她旁边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