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一开场,所有观众包括影评人都被亚瑟的演技给惊呆了。
他只是换了个没有特色的学生头,靠着眼神、肢体语言和台词就演活了一个暗恋美女不懂得表达的屌丝。
平时亚瑟总是昂首挺胸的阳刚帅哥形象,被称为“行走的荷尔蒙”。在电影里他穿上符合大学生年龄的体恤衫,和夏洛特说话时后背稍微弯上一分,气质就完全不同了。
男主蒂姆是一个容易紧张和害羞的清纯大男孩,要不是亚瑟的脸太有辨识度,观众或许会好奇这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好家伙,他演《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为了不抢主演的风头根本没好好演啊。如果他火力全开,能衬托的其他人好像根本不会演戏。
米兰达的表现也极其抢镜,狠狠的秀了一把好身材,“甜美女神”实至名归。她的表演很有说服力,能让蒂姆这样的帅哥紧张的,必须是个超级大美女。
观众们认为她是本色演出,举手投足都是极致的诱惑。
电影魔改的地方很精彩,男主到伦敦后人生地不熟,一开始是小心翼翼的屌丝样,对所有人都很友善。
他靠着超能力打赢了几个精彩的官司后,腰板挺直了,发型变了,用半年时间变成了一个自信的人。
他成为了法律界的新星,却还没有找到想要的爱情。因为法律界是男人的世界,女律师是少数。而且他太忙了,为了尽快成为一个好律师努力工作。
这部分情节只有零散的片段,不拖剧情却让观众们感觉很爽。因为男主开挂了,他们看了也渴望拥有这种超能力。
故事很快进入正题,男女主角在伦敦传说中的黑暗餐厅 DANS LE NOIR见面了。
这是一段非常有趣的邂逅情节——他们和朋友在完全黑暗的餐厅里就餐,在看不到对方外表的环境下聊天,以及品尝食物。
饭后男女主在餐厅外见面,一见钟情。
蒂姆向玛丽索要了电话号码,并称现在这个手机是自己最重要的宝物了。
“你真的喜欢我吗?”玛丽的笑容很甜,开门见山的问:“即使我穿着连衣裙。”
“我喜欢你的连衣裙。”
“我的头发呢?是不是太红了?”
“我喜欢红色。”
“我的发型是新剪的。”
“完美,简直是点睛之笔。”蒂姆眼中全是真诚,对玛丽百分百满意。
观众觉得这段情节“高甜”的同时,更觉得亚瑟演技厉害。一个疑似花花公子的人,怎么会有如此真诚的眼神?他给人的感觉是又帅又纯情。
而且亚瑟和艾米莉从小认识,青梅竹马,却演出了第一次见面的味道。
艾米莉从御姐变成了没自信的小女生,看到亚瑟时呼吸都变急促了,有被他惊艳到。刚才吃饭时,蒂姆的朋友就介绍说他是个大帅哥,蒂姆没否认,结果帅的超出预期。
玛丽的闺蜜是不知名演员演的,戏份不多,不需要很好的演技。她也被亚瑟吸引了,却没能得到亚瑟的青睐。
原版这个角色是碟中谍里的“白寡妇”演的,现在还没出道呢。
之后蒂姆为了获得一场重要官司的证据,被迫穿越回去,错过了和玛丽的相遇。
他有个奇葩的室友,以及帮室友的戏剧取得成功的内容都改了。那种强行搞笑的情节没有意义,并不会给电影增加看点。剧情改成了蒂姆家是有钱人,在伦敦有房产,他和妹妹住在一起。
这场戏突出了蒂姆正义的性格,他完全可以穿越回去再认识玛丽,却不愿影响官司。所以他选择到两人聊天时提过的地方等玛丽,妹妹和他感情很好,陪着一起等。
娜塔莉-多默也有了出彩的戏份,不少观众觉得她颜值还行,演亚瑟的妹妹至少是没有违和感。
蒂姆和玛丽聊天,了解到一些关键的信息后,立即穿越到了几天前,在一场派对上重新认识了玛丽。
蒂姆对超能力的运用很有趣,帅气中带着一丝笨拙,总能让人会心一笑。
之后是恋爱情节为主,偶尔穿插蒂姆在事业上的成功。谢丽尔演唱的插曲《How Long Will I Love You》肯定又要红了,所有人都觉得好听。
蒂姆还利用超能力帮女主取得了成功,她是出版社审稿人,错过了一本畅销书。蒂姆穿越回去和她一起看稿子,说自己喜欢这本书,提出了各种优点,在出版社出版了。
蒂姆太优秀,以至于女主的父母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笨女儿能吸引这样的精英。
亚瑟魔改的内容,给电影增加了许多爽点。
蒂姆变成了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吸引了初恋夏洛特。但他拒绝了夏洛特的一夜情邀请,并立刻去找玛丽求婚,玛丽睡的迷迷糊糊的就答应了,很浪漫。
最浪漫的是两人那场狂风暴雨中的婚礼,因为格莱美颁奖礼认为亚瑟和谢丽尔更配的观众,在这一刻彻底改变了想法。
这场婚礼太甜了,人们觉得他俩在现实里肯定非常恩爱。这不是能演出来的,他们有着百分之百的默契。
艾米莉和亚瑟在雨中大笑的特写照片被做成了电影海报,完美的画面。
在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