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它也活不了多久,不如咱们赶紧带回去,将它烤了吃算了。”
宋禾儿点了点头,拿了两片树叶挡住大雁的眼睛,春娣在一旁掐住了大雁的翅膀,拎起它就原路返回。
张秀娥此时还在给自己做衣服,见到她们二人回来,紧忙放下了自己手中活儿。
“什么东西,兔子?”
春娣摇了摇头,笑道:“三嫂,不是兔子,是大雁!”
秦小娘满脸震惊,不可置信的问道:“在哪寻到的,我们在这里可是一个鸟影都没有看到啊!”
春娣指了指不远处的桦树林,“就是前边,幸亏我们去找了。”
张秀娥与秦小娘相互对视了一眼,“这东西是好,但我却不会做,这要咋吃,烤着?”
宋禾儿思量了一番,她记得现代做大雁,都是整只拿去熏,味道绝美。
先是用多种调味品将大雁进行熬煮,然后再将锅子中塞满了熏料,把大雁放在架子上熏两个小时,这一来二去的,不说配料不够,就是时间也耽搁不起。
不如直接烤了吃算了,虽然肉紧些,但总归能快点吃上东西......
“三婶,就把内脏掏出来,然后用盐腌上烤着吃吧!”
张秀娥思量再三,只好点头,“我还寻思要不要煲汤喝,可一想,我们的水本来就不多,还是省些吧。”
话音刚落,张秀娥就开始开膛破肚,清理大雁身上的皮毛。
李强媳妇抬眼望了望天空,在一旁提醒道:“这些腥物,找个地方埋起来,血腥味太重,别招来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没错,大雁这种东西,有灵性,有可能闻着味道就找来了,还是谨慎些。”秦小娘回道。
李强媳妇埋完内脏,又同张秀娥一起用少许的水将血迹斑斑的大雁清洗干净,用盐腌上。
张秀娥手脚快,很快就用棍子将大雁穿好,放在火上开始烤了。
“这大雁得有个六七斤吧?”
“许是吧,够咱们吃得了。”
在野外寻个荤腥吃十分不易,宋禾儿今儿也算是运气好,能碰上一只大雁,可若到了沙漠里,怕是只有那浑身带刺的仙人掌了。
念姐儿闻到这边的香味,肚子饿的咕咕作响。
张秀娥望着念姐儿那馋兮兮的样子,不禁笑道:“念儿许久不吃肉了吧?一会儿娘那份也给你吃。”
“母亲,我就吃一点,不吃你的那一份,你每天要干很多活儿,念儿舍不得你吃不饱。”
秦小娘将念姐儿拉了过去,欣慰地将她揽在怀中,“咱们念姐儿真懂事,不过今儿这只大雁足够咱们所有人吃的,念姐儿不必担心。”
桓哥儿与肃玉媳妇的两个孩子,年纪都比较小,吃不了太油腻的肉类,只好给她们一人煮了个鸡蛋吃。
大雁的分量虽足,但是分到每个人的手中,也见不得多少。
大家伙也就解个馋,想要填饱肚子,还得吃个红薯顶顶。
吃完饭之后,大家将粮食放在身边守着,以防晚上丢失。
一旁的窝棚也不大,只够孩子们挤在一起睡的,其余的人都得睡在外边。
宋禾儿还得想办法解决睡觉的问题,眼下天气暖和,睡在外边倒也没什么,可若进了秋,晚上不免凉飕飕的,冻得人筋骨疼。
“禾儿,把娘的这件衣服披上,这样子夜里就不会冷了!”
秦小娘自己的外衣脱下来,递给了宋禾儿。
“阿娘,你都睡在外边了,怎么还脱衣服给我?我不冷,再说了,我不是新做了衣服,我盖这个就行。”
说着,宋禾儿就又将衣服塞还给了秦小娘。
桓哥睡得很熟,依偎在宋禾儿的身边,听话的睡到了次日天亮。
李强媳妇一大早就炒了些芹菜,众人简简单单的吃了两口,便又开始赶路。
走了半日,出了桦树林,这下子,除了宽旷的土道以外,什么林子与草木也全都看不见了。
“母亲,念儿渴了!”
张秀娥停下了步伐,从自己的身侧取出水袋,让念姐喝了一口。
“咱们这水,真是越来越少了......”
李强媳妇安慰道:“这算是好的了,如果有那些官兵在,怕是咱们连一口水都喝不上,还要看他的脸色,知足吧......”
“哎......”
过了片刻,念姐儿突然指着前边的一处茅屋喊道:“母亲,你看,前边有人家啊!”
宋禾儿,停下了步子,抬头望去,果真在不远处,有一处简陋的茅屋。
可听那日的百姓说,这一片隶属西洲管辖,怎么会在这个地方有人家呢?莫不是在边境打探消息的细作,为了监视中原的一举一动?
张秀娥心情渐好,想要上前去在要点水来,可却被宋禾儿拦住了。
“三婶,我去吧,看这房子,也不过是老实巴交过日子的农民,小孩子去好说话,说不定人家可怜我,还真给我点东西呢?”
“你一个人行吗?”
“没问题!”
说罢,宋禾儿又回头对着肃玉媳妇问道:“周娘子,咱们这两天,攒了多少鸡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