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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花钱消灾(2 / 2)

拿出来的,有三千块。虽然今天发生的悲剧不是由他家引起,甚至他家也是严重的受害者,可是考虑到乡亲们是在电影院的区域内受伤,而他家也算是当事方之一,所以觉得过意不去,决意拿出三千块钱来帮助一下受伤的群众。当然,三千块也是他家全部能拿得出来的资金钱财了。”

宋乔山虽然只是陈述胡铭晨家愿意拿出三千块钱来的事实,可是在话里话外,却潜移默化的将胡铭晨家的责任撇清楚干净。

虽然事实上胡铭晨家真的没有什么错,可是那是法律上来说,从社会影响和政治上来说,既然是当事方之一,就自然有要承担的责任。

这三千块钱可不是宋乔山要求的,相反,是在他和胡铭晨见面的时候,胡铭晨主动提出来的。

而宋乔山的说辞,就是胡铭晨给他说的一部分。

胡铭晨的确是有恻隐之心,的确是觉得自己家应该伸出手来,不能过于对不起那些受伤了的人。

在现实面,胡铭晨有着逼不得已的考虑。

且不说当地老百姓是他家赚钱的衣食父母,就说这件事极有可能会影响到电影院还不能不能开得下去,胡铭晨就不能被动的干等着。

要是这个事情影响大了,尤其是会影响到某些领导的仕途,要是背人家认为电影院的开办是祸源。那就极有可能勒令电影院关闭,将那个仓库给收回去。

不要以为胡铭晨家和粮站欠了合同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所谓法治社会和现实可还有相当长的距离,尤其是牵扯到政府的时候,法律往往就会退后。

他们要想胡铭晨家的生意做不成,要收回那个仓库,胡铭晨家根本就抵挡不住,人家会有各种各样的办法。

于是乎,胡铭晨干脆就主动示好,同时给乡里面的领导们塑造出一个好印象,那样的话,他们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就会适当的考虑一下胡铭晨家的利益,特别是在他家本身无错,也是受害者之一的情况下。

对胡铭晨能够有这种觉悟,宋乔山很满意,也没有替他家省钱,很爽快就接受了胡铭晨的善意和自救的办法。

“当你晓得钱是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时候,你未来的路我就不担心了。拥有财富,其实也等于是拥有责任。”这是当时宋乔山给胡铭晨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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