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
然后看着自己将东西吃完,收拾完东西再在旁边的小床睡觉,还有点大男子主义,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让吃的东西,就是不让吃,怎么撒娇,都不给买。
在他面前,自己好像不是那个叱咤风云的倾城集团董事长,就是个小妹妹。
林术本来也想陪在病房,可却被赶了出来。
他心中越发的不爽!
只能在旁边打点辅助,比如推个轮椅过来。
叶倾城身上的伤是好了,但脚微微还有点疼痛感,下地支撑有些力气不足。
“苏...苏哥哥,你这是做什么?”
叶倾城突然惊讶了一声。
只见,苏夜直接对着她来了个公主抱:“轮椅是残疾人才会坐的,你又不是残疾人。”
叶倾城的手,勾勒住苏夜的脖子,脸一下子就通红了起来,她想要反驳一句,却突然想到,这句话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曾经,小时候,叶倾城的脚崴了,是叶星辰将她抱回了家里,同样也说了一句:“倾城不坐轮椅,又不是残疾人。”
苏夜心中没有那么多小九九,坦荡。
叶倾城却是五味杂陈,目光中带着一丝异样的眼光,死死的盯着这个力气巨大无比,同时充斥着安全感的男人。
她有一米七的个子,一百一的体重。
说重不重,说轻不轻。
病房在四楼,穿过护士站,还有几百米的距离才到外面,竟然手都抖都不抖的将她放进了兰博基尼的座驾中。
路上所遇到的人,皆是羡慕不已啊!
“你等着,我去将星辰的骨灰拿回来。”
又跑了一趟,取回骨灰。
林术差点都被气死了,这么亲密的动作,他都没有做过。
哪里是什么苏哥哥,分明就是情哥哥!
而且...
他们要去叶倾城的家里,就连他都没有去过。
路上,叶倾城有些好奇:“苏哥哥,这辆兰博基尼是谁的?”
“一个朋友借给我的。”
苏夜回道。
“哦。”
叶倾城也没有继续发问,吐了吐舌头,怀里死死的抱着叶星辰的骨灰。
......
云逸别墅。
叶倾城平时居住的地方,鸟语花香,不失为一个好地方。
“哥,我们回家了。”
她轻轻的说了一声。
苏夜就再次将她从车上,用公主抱的方式抱进了别墅,放在了沙发上。
然后将骨灰放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星辰,到你妹妹家了,很豪华,比我们在边疆住的好多了。”苏夜自言自语,轻轻的抚摸着骨灰。
“苏哥哥,我肚子饿了。”
“我们点个外卖吧。”
叶倾城的肚子,呱呱呱的叫了起来。
从医院到别墅,足足有两个小时的路程,早就饿了。
“不准点外卖。”
“不点外卖,我吃什么啊!”
叶倾城懒散的坐在沙发上,吐了吐舌头。
“我来给你做。”
苏夜撸了撸袖子,走进厨房,翻箱倒柜了一番,只有一些面条,佐料。
叶倾城翻着沙发,惊讶道:“苏哥哥,你还会做饭?”
苏夜没有回答,眉头微皱:“你在家,难道就只吃外卖?”
“每天忙工作,哪有时间做饭,而且...我也不会做饭。”
叶倾城越说越小声,仿佛做错了什么事情的小猫。
“算了,就将就这些,给你下顿面条,下午的时候我去买点菜回来,晚上给你做大餐。”
“苏哥哥...你真的会做饭?”
“废话!”
苏夜有点生气,每天吃外卖,对身体不好,尤其是像叶倾城这样高强度工作的,迟早有一天身体会垮下来。
他的手艺可不是盖的,至于如何锻炼出来的,那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边境的六年,有三年的时间伺候疯老头儿,每天跟他学艺,疯老头儿就要求给他做饭吃,做的不好吃立马就翻脸,久而久之,厨艺也就慢慢锻炼了出来,疯老头儿的口味很挑,脾气很怪,可实力强劲,即便是如今的苏夜,也不一定能够强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