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星信手写了一首《虞美人》。
这首词的原本主人,正是龙座上的那位李煜。
曾经的历史上,李煜在亡国之后,哀思故国,便写了这首千古绝句。
据说,正是因为这首词才为他惹来了杀身之祸。
原词当中的那一句本是“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但若照搬下来的话,便反而会产生歧意,故而陈天星灵机一动,把“故国”改为了“故乡”。
如此一来,这首词便成了一首思乡之作,一字之改,对整首词影响并不太大。
他将词写罢,一名宦官便上前捧着未干的墨迹,奉给了龙座上的李煜。
一想到这南唐国主李煜,欣赏着若干年后,“他自己”将要写下的词句,这将是何等有意思的情景。
陈天星挺胸抬头,默默的观望着李煜,心中却有一种恶作剧般的快感。
李煜啊李煜,我本来是想抄首别的词的,
谁让方才你要打我板子,那就别怪我戏弄你了……
集贤阁中的那些人,却不对陈天星的那首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都等着皇帝看罢,
不屑一顾的当场撕掉,然后下令杖责陈天星,他们便可以看一出热闹。
李煜自己本身就是才华绝世的大家,
尽管他手底下聚集了诸多文人墨客,但这些人当中,包括潘佑等近臣在内,
文采能赶得上李煜之辈,却并无一人。
这么多年来,真正能得到李煜赞赏的词作,可谓凤毛麟角。
众人深信,那不名一文的年轻人,绝不可能是其中幸运的一员。
似乎李煜本身也没有多少期望,他只是随手接过那词作,微斜着头,随意的瞄了几眼。
只是随眼的一看,那张平淡的脸,却瞬间涌起了骇然之色。
那般表情的变化,陈天星看得清清楚楚,他知道,李煜被“李煜”的词震住了。
李煜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双手捧起那纸词作,
从头到尾,细细的味读了几番,脸上的表情,
由最初的震惊变得惊喜,仿佛发现了天下难得的至宝一般。
须臾后,他猛然拍案,忍不住喝彩道:“妙极,妙极。”
这“妙极”二字,如同是晴天霹雳,将在场所有人对陈天星的轻视都劈散。
“这么多年了,朕终于又看到一首绝世之作,此词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啊,实在是妙极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第一时间齐刷刷的射向陈天星。
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不名一文的年轻小生,究竟是写了什么样的奇作,竟然会令圣上如此拍案叫绝。
陈天星却只表情平静,面带着淡淡的微笑,坦然的接受着众人的侧目。
“此等佳作,诸位爱卿也好好欣赏欣赏。”
李煜兴致极好,遂令将陈天星这首《虞美人》传阅下去,与诸人共赏。
众臣们看过之后,自然是无不惊叹,
就连那先前提出要打陈天星板子的徐弦,当他看过之后,脸上的那份冷峻,
亦为叹羡所代替,不禁捋着白须赞不绝口。
即使是潘佑,先前已知晓陈天星的才华,但当他看到这首《虞美人》之时,心中的那份惊讶,还是难以掩饰的流露出来。
唯有那徐常青,脸色却一片铁青,神情极为复杂。
那是震惊,亦是嫉妒,除了陈天星之外,无人能够察觉。
李煜欣然起身走下龙座,来到了陈天星跟前,笑问道:“你叫石什么来着?”
“草民陈天星,字远志,拜见陛下。”陈天星长身一揖,言辞虽然敬重,但语气却仍是那般不卑不亢。
李煜点了点头,又问道:“你何方人氏,祖上何人?”
陈天星坦然道:“草民当涂人氏,祖上都是普通百姓,草民不过是一郎中。”
听得陈天星出身平凡,李煜原本的那份欣赏的表情,似乎因此而暗淡了几分。
这时,潘佑却从旁道:“这个陈天星不过一小小郎中,便能写出这等妙词,可见我大唐真乃藏龙卧虎,此是陛下之福也。”
潘佑这般一说,那李煜顿时又面露几分得意,
点着头道:“不错不错,潘卿所言甚是,来人啊,给这个陈天星赐御酿一杯,以嘉奖他这一首妙词。”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无不露出艳羡之色。
能得到皇帝的赞许已为不易,再得御酒的赏赐,莫说是陈天星这么个平头百姓,就算是当朝重臣,也鲜有如此厚赐,这般莫大的殊荣,岂能不遭人羡。
陈天星却只淡淡道:“多谢陛下赐酒。”
宦官将一杯酒端来,陈天星也不扭捏,一饮而尽,嘴上赞着好酒,心中却想这所谓的御酒,也甚是一般嘛。
“潘卿,难得你如此用心,为朕觅得如此良才,同样该赏,朕就赐你玉带一条。”
这李煜果然是词人皇帝,只因陈天星一首词,连同潘佑这个引荐之人,也一并如此厚赏。
潘佑谦逊了几番,欣然拜谢龙恩。
那老臣徐弦见状,
却道:“陛下,这陈天星这首词确实不错,不过方才他冒犯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