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白玛小时候生活在山林间,身体中落下了极大隐患,原本命不久矣。
但她命好,被张辽收为义女,又被张辽推荐到王城学习,进入了蔡琰的视野。
因着蔡琰的求恳,赵云决定用水肉治愈她的隐疾。
长达两个月不间断地服食水肉,使得张白玛身体的隐患基本已被治愈。
她的外观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原本微黑的皮肤,此时变得非常细嫩白皙,甚至能隐隐反射光泽。
脸型和五官也有了一些细微改变,使得她变得十分美丽。
如同一朵娇艳的花朵,让人完全无法忽视。
丁梦云作为吃过水肉的“过来人”,当然明白水肉的宝贵。
潜意识里,她已把那种宝物当成了赵家的传家宝。
而在她内心深处,赵家,完全可以等同于“自家”。
发现张白玛一直在服食水肉,她很心痛!
这才对张白玛生出了隐约的敌意。
丁梦云性格刚强,还有一些急躁。
眼见张白玛又是这副模样,不由得暗自咬了咬牙。
还好!
张白玛并未拿捏太久,接着就说出了原因。
“当我还在山林里当野人的时候,也有一些路过的牧人对我进行施舍。
如果是常见的东西,比如掺着泥沙的黑饼子,我有时候会捡起来吃。
但是!
如果他们把烤肉扔到地上,我就不会吃。
在当时,我觉得穷人是天生要受苦的。
如果突然出现一个好人,那绝对没有好事。
因为,穷人不配享受那种好东西!”
丁梦云也当过几年小乞丐,很容易就理解了张白玛当时的心态。
她深深看了张白玛一眼,想起张白玛从一生下来就在山中当野人,心中突然对于张白玛生出一阵怜悯情绪。
张白玛似是感受到了丁梦云的心思,朝她笑着眨了眨眼。
赵云咽下口中食物,转头看了张白玛一眼,微笑道:“回去以后,你进军校进修吧。”
张白玛笑意盈盈地说道:“即使大王不说,我也一定会去。要不是文化课不及格,我肯定已经考进去了。”
“切。”丁梦云下意识撇了撇小嘴。
这时候,她对张白玛已经没有了那些敌意。
但和张白玛已经习惯了对抗,不自觉地表达了不认同的情绪。
蓝小蝶自从和赵云熟识,就成了好奇宝宝,凡事总要问个清楚明白,此时就又问了一句:“大王,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赵云端起温开水喝了一口,方才说话了。
“大汉至今四百年,后三百年都是阶级不断固化的过程。
到了现在,高低贵贱之分,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的骨髓之中。
我拿三份味道极好的小炒给穷苦百姓们吃,对方或许会感激涕零。
但是,更大的可能是惶恐和害怕。
他们甚至会怀疑,我是想谋他什么东西。
老百姓或许见识不多,但现实早已让他们懂了一些最朴素的道理。
比如说: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天上不会掉馅饼!
贵人突然对你好,那你肯定就要倒霉了。
陌生人对你好,一定是你有什么东西被对方盯上了。
又比如白玛刚才说的,有些穷人认为,自己一辈子只能是受苦的命。
发现了好东西,他们也不敢要。
所以,为免百姓胡思乱想,太好的东西,暂时还是不给他们为好。”
放到赵云前一世,拿类似的长篇大论讲给他女朋友听,一定会被对方嫌弃。
然而,她身边这些女子,人人都很聪明。
她们早已知晓,赵云的后宫里并没有金丝雀,人人都有事情要做。
为了提升自己,她们当然会努力去理解赵云的思维。
一旦赵云进行这类解说,她们就会认真倾听,并细细琢磨。
也是因为她们的这种认真态度,赵云才会时不时阐述自己的想法。
事实上,他这也算是在给众女上课,从而让众女理解自己,并在未来始终支持自己。
万一这些女子出去做事,就能把事情做得更加合乎他的理念。
丽娜眨巴眨巴眼睛,疑惑道:“可是,我们士兵们吃的东西,比高原上那些贵人的伙食还好呢!”
央拉也认真点头,用很不标准的汉话说道:“是啊,方便面,炒米,罐头鱼,腌肉……让我都觉得很是美味!”
赵云暗自翻个白眼。
高原上物资馈乏,即使是圣女教中的大小圣女,饭菜里面的油盐也没有多少。
夏军的军粮重油重盐,里面还放了不少调味料,对圣女们来说就十分美味。
他故作无奈:“没办法,我拿不出更差的了。”
众女齐齐笑了起来。
慧瑶长长的睫毛抖动几下,抿了抿嘴唇,轻声问道:“大王,你把他们带回来干嘛,是想一直养着他们吗?”
赵云正端起碗来喝粥,就没及时作答。
丁梦云见状,就替他回答了。
“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