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该不会是摸泥鳅吧?”
夏侯兰很是疑惑。
“哈哈。”赵云好笑地拍了拍夏侯兰的肩膀,“那是一个罐子,我跟随师父学艺之前,把它埋进了河中淤泥里。这么多年过去,忘了具体埋藏地点了。”
“哦。”
两人说了几句闲话以后,赵云略一迟疑,问出了一个重要问题。
“子瑞,我已辞掉军职,准备去洛阳闯荡,你愿意跟我一起吗?”
夏侯兰陷入沉思。
他不傻。
第一时间,就听出了赵云的隐藏意思。
我将出去闯荡,你愿追随吗?
在这个时代,这种事情十分常见。
谁发达了,即使不主动张口,同乡和儿时伙伴,也会自动投奔过来。
但是,像赵云这种——
抛弃当前军职,漫无目的地去往一个大城市,让夏侯兰有些理解不能。
这年月,又不流行“打工”的说法。
跟着你去洛阳干啥?
喝西北风?
夏侯兰思虑一阵,讪笑道:“太公对我管得甚严,我想和他商议一番。”
理由合情合理,却终究没有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以认为,这就是委婉的拒绝。
赵云暗自叹了口气。
有名望的好处,他在徐无城就体会到了。
现在,他印证了没有名望的坏处!
便是儿时好友,也不会选择追随你。
甚至,在当世的价值观下,他更应该去追随夏侯兰。
因为,沛国谯县的夏侯家最近两三代,都有人在朝中做官。
即使是依靠太监得的官,只能算是士人眼中的“浊官”,那也已经进入士族行列。
虽然,真定夏侯家和谯县夏侯家,其实没啥关系。
但是,这时代流行攀亲戚。
两家人拿出族谱一划拉,上数五百年,很可能就是同一个祖宗。
这样说起来,身份更低的赵云,应该选择追随夏侯兰!
想起别人穿越以后,各路英雄纳头就拜。
自己招揽一个老熟人,还遭到了拒绝,赵云心中很是有些不甘心。
想了想,他决定与夏候兰打个赌。
“子瑞,我与你来个约定!
两年内,我一定会变得天下知名!
若能做到,我希望你来帮我!
敢赌吗?”
赵云这番话,带着半开玩笑的意思。
夏侯兰微微一笑:“有何不敢?”
“那好,击掌为誓!”
赵云伸出右手。
夏侯兰微笑着,也伸出右手。
“啪!”
清脆的击掌之声,在两人之间响起。
正在这时,不远处的小河里面,一个青年从水里冒出头来,满脸兴奋地大叫着:“我摸到了,哈哈,我摸到了!”
赵云一听,顾不得再和夏侯兰说些什么,飞快地跑了过去。
当那个青年把手中的东西从水里托出来,赵云便也兴奋起来。
他当即对那青年说道:“没错,就是那东西!”
“唉~~~”
河水中的其它青年,全都郁闷地叹了口气。
好在,下河之前,他们每个人就得到了五百文。
在水里泡了一个多时辰,就挣来五百文,也是相当不错了。
赵云给了那青年一锭银子,就搬起那个湿漉漉的罐子,走到一边去了。
夏侯兰见状,便明白了那个罐子的重要性。
他强行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带着附近的闲人们走远了一些。
在泥水里浸泡了八年多以后,用来封住罐子口部的木塞子,基本上已经朽烂了。
好在,它终究还没脱落。
赵云将其打开,便看见了满满一罐子色泽黄黑、果冻状的东西。
赵云顿时有些激动。
以他的见识,至少有九成把握认定,这是一件珍稀无比的奇物。
在当世,甚至在整个人类史上,应该也只有这么一件!
如果他所料不差。
这是一种太岁。
后世对于太岁,是有所研究的。
太岁不是植物,不是动物,不是真菌。
任何一种太岁,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根本无法重现。
同样!
每一种太岁,结构各不相同,功能也各不相同。
也是原主当年走了狗屎运,方才捡到了这么逆天的宝物。
否则,他绝不会有今天。
赵风的命运,很可能也是他的命运。
暗自叹了口气,赵云小心翼翼地收起这罐宝物。
他决定,以后还是叫这太岁为“水肉”。
正是小赵云把这东西当成肉来吃,方才成就了他现在这具躯体。
赵云拎着罐子回到夏侯兰家,让人找来一个碗口粗的大竹筒,将水肉装了进去。
在有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水肉应该可以活着。
转眼间,时间就到了中午。
赵云准备吃过午饭,就向夏侯兰家道别。
然而,午饭还未上桌,便见夏侯家的仆人阿松急匆匆地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