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道:“既然洪欣琪签约了华盛,就说明华盛跟新娱是有合作的,哪怕袁华对洪欣琪没什么感情,也不可能见死不救的。”
“也是!”
余禾想想也就明白了,但想到袁华可能对洪欣琪没什么感情,他又觉得兴趣索然。
好在管家又补充道:“袁华能为了洪欣琪跟新娱合作,肯定还是有感情的,至少非常喜欢。”
余禾立刻便有了干劲,道:“那就抓住她!”
虽然签约了华盛,但洪欣琪也不是立刻就有戏拍,哪怕现在开始筹备,也得筹备一段时间。
而且新娱还在跟华盛谈,要一起合作为洪欣琪打造一部电影,还准备让岳凌锋来带洪欣琪。
虽然袁华也很喜欢岳凌锋,但也没立刻答应。
一是他现在很忙,没时间去谈这事。
另一个,他不想把电影这块的利润分给新娱。
毕竟很多事情,都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这两种可能。
他跟洪天章的交情还没好到带着新娱一起起飞的地步。
跟新娱合作影视城和影院就已经很够意思了,毕竟电影一半的票房都是被影院分走的。
虽然影院经营也要成本,但利润也是很惊人的。
现在新娱还想来分华盛制作方的利润,袁华岂能同意?
但新娱给出的理由很强大啊,老爸给自己女儿投资拍电影,天经地义。
何况人家还请来岳凌锋这样的巨星。
不答应,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点?
毕竟在华盛内部都有人认为,有岳凌锋加盟拍电影,对华盛是有好处的。
因为无论华盛多能赚钱,但没等顶级巨星合作过,就总感觉号召力不够,在影视行业内就总低那些巨星一头。
而一旦跟岳凌锋有了合作,那华盛立刻就能成为华国影视行业最顶尖的公司之一。
这对整个三江影视行业的发展也有推动作用。
正因为明白这点,袁华才会犹豫要不要开这个口子。
否则,他直接把新娱拒绝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