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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伙长,野猪肉来了!(1 / 2)

夜间围猎,不是人决定的。

决定规则的是野猪。

因为野猪十分狡猾,它们的习性便是喜欢夜间行动。

而且极其贪吃。

世俗界的野猪,便是如此。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动觅食。

大多时候十几、几十只一群,一亩地的庄稼不过两三个时辰就会被夷为平地。

被野猪糟蹋过的田地,什么都不会剩下。

这是因为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什么树皮草根、蛇虫鼠蚁,见到什么吃什么。

比陈伙长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即便是只是吃地上干枯的树叶也能存活。

过分的是,它们的繁殖速度还很快。

一年两胎,一胎少了五六只,多了十几只。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来,就能形成一个大的野猪群。

山猪洞围猎场,不止在灵幽小洞天这一处。

是河北道只有这一处罢了,大唐境内却有十几处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级。

有些高品阶的围猎场,甚至被视为猪妖和人族的争锋之地。

除了山猪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猎场同样存在,只是数量没有那么多。

所谓狩猎场,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优胜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题。

不过灵幽小洞天内的山猪洞有猎场,是品阶最低的一种,所以对于人族修士来说,出现生命危险的可能极低。

这类猎妖场属于大唐和妖族达成协议的一部分。

妖族开放这样的狩猎场给人族,一是为了赚取一定的粮食和修行资源,另外也是为了消耗种群中多余的一部分,

大唐会同意,当然也有自身的考虑。

备战,练兵,以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消耗妖族的数量。

否则,妖族很可能会选择对大唐发动兽潮袭击,来消耗低阶族群,掠夺人口土地和粮食。

对于它们来说,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后者只是顺带。

十万大山养不了那么多的妖族。

妖族千万年来有自己的生存规则,它们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则。

优者获得更多,劣者连活着都不被允许。

因为它们活着会耗费族群的资源。

就像灵幽小洞天此时的这场围猎。

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刘一勇让军卒们从四个方向去搜寻野猪精的踪迹,而且是六人一队,就是因为六个人对付一头野猪精刚好,碰到落单的就直接上。

但是若是碰到结队而来的,就要及时退回来,一百多号兄弟们一起上。

所以才需要有队旗在,就是为了传递消息方便,也是为了不要离开的太远,不然被野猪包围了退不回来,那就成笑话了。

有些军卒没有见识过野猪精的厉害,搜寻的时候跃跃欲试,甚至想着猎杀一头给队正看看他们的本事。

结果真碰上,就开始骂娘了。

他娘的野猪精,卑鄙!

惊人穿甲胄!

所谓的甲胄,不是说野猪精富裕到穿戴了灵甲。

普通妖族和大唐百姓一般,连凡铁都是稀有之物。

而是说魁梧如小山般的野猪精,身上有一层类似盔甲的东西。

为了应对野外恶劣的环境,野猪身上会长出又硬又长的毛发,这样能很好地保护它们在密林山丘中横冲直撞而不被外物刮伤划伤。

它们还会去蹭松树。

让松树的松脂粘在自己的皮毛之上。

而且它们还很喜欢在泥坑沼泽中打滚,就这样蹭一点儿树脂,粘一点儿泥坑里的黏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反复复的混合加工。

时间一长,野猪身上就像披了一层又厚又结实的盔甲一样,刀剁不动,枪扎不进。

所以百姓们有一个狩猎野兽的说法,叫做:一猪、二熊、三虎、四豹。

一猪说的就是野猪。

野猪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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