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雾气朦胧,刚洗完澡的周明轩穿上新衣,双手仔仔细细整理着新衣服
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有穿合适的新衣了。
这几年里,给人打过工,扛过沙袋,做过乞丐,还经常被之前结过仇的世家子弟欺负,没有一天吃过饱饭,夏天还好,若是遇到冬天,根本没办法做工只能躲在墙角抱着稻草取暖。几次差点死掉。
周明轩想着:“不知道那毒妇又想做什么?但正愁不知怎么进将军府呢?她就带我进来了!当时父亲因为弄丢边防图而获罪,最大的嫌疑很可能将军府陷害的”
“既然毒妇带我进来,我便借此机会查清当年之事?报杀父之仇!”
想到这时周明轩眼里闪过了一丝杀气
“小姐”,金玉行礼:“他已经不折腾了,想来也是接受现实了,但多少都有点奇怪,这周少爷平时傲得很可不轻易这么听话?”
此时叶玲正在书房外听墙根儿,他不敢进到门里,他怕小反派看见他更加激动
叶玲心里暗暗吐槽“他一直怀疑是贺将军,诬陷他父亲,从而获罪,应该是日思夜想怎么进到贺府呢,我反而给他了一个天大的理由进到贺府,能不听话吗?”
“金玉我们先回去吧”
“是小姐”
回到了房间里,叶玲遣散了所有下人,要来了笔墨纸砚,心里慢慢复盘着书里的事件
周明轩应该是,大赦天下之时,考上了进士,入朝为官慢慢发现,萧尚书,也就是现在的萧丞相陷害的他父亲,也是因为在他落魄之时萧婉仪给他送书送食物才爱上她,所以爱而不得,最终发狂,携皇上幼子,登上帝位,以令诸侯祸乱朝纲,从而被太子设计,杀掉,那么首先应该先帮他,考上进士。也不给他机会,爱上萧婉仪,这样在他复仇的后期不至于那么癫狂。
叶玲刷刷用毛笔在纸上写着:“这毛笔写字真费劲”
并拿起写完的计划,欣赏着
“我的天,这字真丑,还好贺诗诗一天除了武术不学无术,不然如果以后经常让我写字的话,我会难受死”
夜里叶玲悄悄来到书房,今天周明轩伤的不轻,不上药可不行,她今天下午还特意管金玉要的金疮药,还把金玉吓的不轻,以为她家小姐又哪伤到了!
叶玲潜入书房,本想放下金疮药就走,却发现周明轩抱着被子瑟瑟发抖,叶玲一摸他额头
“糟糕,发烧了”
这时周明轩因为伤口感染,已经发烧的不省人事了,叶玲只能简单的为他上药包扎,忙活了好半天,叶玲每隔一会儿便去用手摸她的额头,感受温度,并用湿毛巾为他降温。
渐渐的退烧叶玲才放心的回到自己院子里。
叶玲潜入书房是发觉自己应该继承了原主的武功,不管是翻墙落地身法,极其敏捷。这让叶玲很是开心。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复盘着今天的事情,渐渐的有了睡意——
第二天
“小姐你醒啦!”
金玉还是一如既往的从我床边站起,给叶玲吓的不轻。
“小姐今天要穿什么衣服”金玉问到
“拿过来我看看”
金玉叫来了五六个婢女,一字排开,一人手里举这一件衣服,
叶玲直接看傻眼不由自主的惊叹道:
“哇塞!这就是有钱的快乐吗?”但是为什么都是红色的
金玉疑惑道:“小姐不是你说的红色的好看让我们都把衣服做成红色的吗?”
叶玲尴尬的笑了笑:“嗨!我的意思是说,这也太多了我偶尔也会穿腻的”算了吧就那个吧
叶玲最终指向了一件洗水洒线绣水墨缂凤仙裙,腰间系着,轻挂着,一双果红丝攒花结长穗丝绦
之后金玉帮贺诗诗打扮了起来,叶玲看着镜中的自己,心里暗暗夸赞,这个任性的贺诗诗还是挺好看的
白嫩的脸蛋,一双明眸秀眉的丹凤眼,柔软的长发,束腰红衣,英气极了
“就是不干人事!周明轩也没招你惹你,天天欺负他干什么?到头来还还得我替你收拾烂摊子”
金玉帮叶玲收拾完说道:“小姐收拾完了,要用膳吗?”
叶玲点了点头说道:“对了小乞丐用膳了吗?没用膳的话叫他过来,然后再给我准备一碗素面,记得!加两个蛋”
“好的,小姐”
不一会,饭菜便端了上来,其中还有那碗面
叶玲拿起筷子大快朵颐了起来
“小姐周明轩到了”
叶玲抬了抬头道“叫他进来”
周明轩便跟着金玉走了进来,叶玲一愣,今日周明轩收拾的干净利落,虽然说了一声下人的衣服,但依旧掩盖不住他的贵气,这下人的衣服根本配不上他,他是真的好看,叶玲的花痴病又犯了,发现自己又些不妥便咳了咳
“咳!咳!”并指着前面的那碗面
“小乞丐!把那碗面吃了!吃饱好有力气陪我玩”
周明轩看了贺诗诗一眼并未动
“怎么,怕我下毒啊!想多了,本小姐想杀一个乞丐,何必用得着下毒这么麻烦”
“快点,本小姐命令你赶紧吃”
周明轩不情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