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新人同一天进公司,干什么都在一块,自成小团体。中午一起下楼吃饭,聊起上午的组队,刘紫彤心里还有些不舒服,对张茜说,“你那个师傅是出了名的刀子嘴刀子心,你跟着她,可小心点吧。”
关于骆晓姝的为人,她们仨大致也了解了一些,知道她不太好说话。本来嘛,销售一组的业绩是最好的,骆晓姝身为一组组长,人脉广,资源多,实力不容小觑,其实她才是组队的最佳人选,但是她心高气盛,一般人难入她的法眼,所以她们仨才不约而同选了杜米乐。
杜米乐是二组组长,来公司的时间最短,但她能力强,短短时间里就超过了骆晓姝,已经连续三个月稳居销售榜冠军。最重要的是,她为人和气,对谁都笑嘻嘻的,一看就是好相处的人。
提起这茬,王贝贝也有话说,“米乐姐就是高尚,怎么了?做个高尚的人都要遭人忌恨?简直震碎我的三观。”
张茜叹了口气,“我知道她不好相处,本来没想跟她组队,可她偏偏点了我,你们说怎么办嘛?”
王贝贝,“你要是拒绝,她肯定恨上你了。”
刘紫彤,“算了,跟着她对你有好处。不过我事先声明啊,咱们仨虽然在不同的阵营,可还是好朋友。”
王贝贝,“当然,竞争归竞争,还是好朋友。”
张茜把手伸出来,“好朋友。”
三个姑娘手握在一起,会心一笑,所有的不快烟消云散。
楼上办公区,骆晓姝从外边进来,往杜米乐的工位看一眼,“她又回去吃饭了?”
一组组员谭敏丽答,“是啊,她哪天不回去?”
骆晓姝轻蔑的哼了一声,“一个便宜点的快餐十五块,都舍不得吃,不知道拿那么多提成都干嘛了?”
许红梅,“也许家里困难吧。”
骆晓姝,“她那样子哪像是家里困难的?要真困难,泓一那笔单能让给你?”
许红梅,“……”
谭敏丽和骆晓姝一唱一和,“人家自己都说了是高尚。”
“屁个高尚,”骆晓姝,“这笔人情迟早要还的,红梅姐,小心利息太高,还不起哦。”
许红梅性子软,被她们讥讽也只是笑笑,“米乐不是那种人。”
杜米乐风风火火赶回家,把昨晚的剩饭蒸上,剩菜放锅里加热,一刻钟不到,她就吃上饭了,吃完饭,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拿出来晾到阳台上,顺便又浇了花,喂了小金鱼,拖了地,然后在沙发上打了个盹,闹钟一响,立刻起来,擦把脸就走。
当初把家安置在这里,主要是因为离公司近,走路十来分钟,不但省了通勤的时间,连车费和午餐费都省了。
下午回到公司,带着新人王贝贝熟悉客户资料,又要做大量报表,一直忙到下班,踩着点走人。
王贝贝本来还打算晚上请她吃饭,算是正式拜个师,结果人家拍拍她的肩,说声走了,人就闪出了门口。
三个新人都以为杜米乐这么能干,一定是敬业爱业的工作狂,没想到下班她溜得比谁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