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崖峭壁之上的劲风扑来,吹得衣衫猎猎作响。
秦陌以手压着额前凌乱纷飞的发丝,小腿空悬,坐在高耸的崖边。
眯起双眼,抬头仰望,只见碧空如洗,日光晴好。
默默数着天边飘动的浮云,他忽然想到,这是自己穿越到书中的第一年。
不过一年时光,就把一切搞砸,落得如此狼狈的下场,自己绝对是个不合格的穿越者吧。
这样想着,不期然耳畔响起了顾忘舒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语——
容易醉的人,一向是你。
当时的自己,是如何反驳的呢?
好像没有反驳吧,因为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对方说的是对的。
太对了,谁让他与顾忘舒的初遇,也是因为一场荒唐的醉酒呢?
恍惚地看着对方,泥足深陷,不自知。
不由自嘲般地放声大笑,如果可以回到过去,他真想一巴掌拍醒自己!
顾忘舒是谁?是这本小说的男主!命中注定应该和女主在一起!
而他秦陌呢?
只不过魂穿到了一个小小的炮灰身上。
就算有幸躲过被杀的命运,面对主角团的时候也该是能避则避!
怎么能够因为对方的一句喜欢,就忘乎所以?
就是因为这样的愚蠢,这样的轻佻,所以才会害了对方。
当女主得意洋洋地跑来,对他出言讥讽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蠢事。
顾忘舒坠崖,生死不明。
不应该是这样的,这分明不是小说里的剧情。
原著里的男主,总是运筹帷幄、云淡风轻的,冷静利落地除去所有敌手,不曾让自己落入过一次陷阱。
原著里的男主,总是不肯交付真心,在不断的利用、欺瞒、背叛后,才最终与女主和解,达成圆满结局。
这样的光环遮蔽,让他认为男主总是可以化险为夷,无所顾忌。
但是,他忘了。
他忘了最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在言情小说里,只有女主的爱人,才可以被称之为男主。
自己的出现,毁了这一切。
在那个夜晚,他不该动摇,折回去亲吻对方的唇角。
而今,无论如何悔恨,都为时已晚。
他笑得有些累了,默然垂头望去,目光随着陡直的石壁一路延伸,下临无地,深不见底。
说起来,好像有人吐槽过,小说的主角坠崖必定不会死。
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反正在原来的世界里,自己几乎算是死过一次了,现在试一下又有何妨。
若顾忘舒已死,就当作是一命偿一命。
没有对方的世界,太无聊了。
总不能让他留下来,看大反派和女主谈恋爱吧?
这也太缺德了。
秦陌望着脚下无尽的深渊,平静如秋水的眸底闪过一抹久违的柔情——
我这就来见你。
……
时光倒退回一年前。
“醒醒,装什么死!不就挨了三十鞭吗?真以为自己是娇贵少爷?搞笑!”
“凭你小子还想偷大小姐的东西,这些颜色算是便宜你了!”
“还叫什么啊,直接一盆冷水浇过去不就得了!对待这种野狗,就不能手软!”
……
一桶子冰冷刺骨的井水泼在布衣少年遍体鳞伤的身体上,衣上的斑斑血迹一丝丝扩散开来,缓缓渗透进了干裂焦灼的泥土里。
唔,浑身剧痛。
秦陌的手指艰难地动了动,只抠着了一爪子的污泥。
他居然活着。
但这是什么鬼地方,绝对不是大学校园吧?
背部火辣辣的撕裂感,似乎真被鞭子给抽打得血肉模糊。
“住手!你们在干什么?”
柔美温和的女声传过来,让所有的杂役俱是一惊,眼神乱飘,变得支支吾吾起来。
“惜儿小姐?您怎么能来这种脏地方呀,若是被少庄主知道了可怎么了得!”
蓝纱少女没有说话,沉默着径自走到秦陌的身边,待看清他的脸时才不可置信地小声惊呼——
“阿默!怎么回事,你们、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对他!真的太过分了!”
“惜儿小姐,我们这这……也是奉了大小姐的命令办事啊。这个不长眼的东西居然偷了大小姐房里的珊瑚串,在他床底下都搜到了证物!”
“住口!”往昔一贯温和的段惜儿难得发火了,脸因焦急和愤怒而变得红扑扑的,甚是惹人怜爱,“阿默与我情同手足,怎么会做出这般龌蹉事来!让我带他回去,卉儿姐姐那里由我来应对。”
“惜儿小姐,您可别为难小的们,大小姐的脾气您又不是不清楚,这万一……”
“难道你们要为了这点事让我把段伯伯和轩哥哥一起请出来吗?”
“这……好吧。”三人屈服了,转头又恶狠狠地在地上啐了一口痰,对秦陌嚷嚷,“当点心!下次你可没这狗屎运了!”
段惜儿咬着发白的娇唇,瞪着这三个仆人。
直到他们走远了,她才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慌手慌脚地跑到秦陌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