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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1 章 问题(2 / 2)

妇赡养父母,甚至儿媳回娘家还得看你脸色准许,才可回家看望自己父母。

你呕心沥血养个闺女,不能给自己养老也就罢了,还不能随时见着,那他们的付出有什么意思呢?

这么下去,父母只会越发觉得,养个女儿没什么用。

还不如养大以后,多要些聘礼,免得到时候回不了本。

所以,景舒觉得,这个规矩一定要改。

只有嫁妆给到女子手上,民间才不会兴起那么强烈‘卖女儿’的风气,普通人家也不会越来越难娶媳妇。

朱瞻基仔细看了奏疏,又想了想妻子的话。

“其实,你们说的有道理,只是变法不是小事,再等等吧,希望老天怜悯,能赐给大明一位如商鞅般的人才,我必感激涕零。”

其实,元朝的律法,并不单只婚姻嫁娶这项不合理,其中还有不少不合理的律法是为大明所继。

朱元璋虽然改了许多,但他不是神,许多细节不一定当时便发现,或者发现,当时的官员不同意改,被老朱暂时搁置的情况都是有的。

既然要改,那便得一起改。

自古以来变法没有好下场,他得在自己死之前,把这些事情给了结,不能把问题留给锦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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