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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第四十九回:新娘子负气忙出走,河边尸惊起……(3 / 3)

我只想听你叫我周郎。”

周郎啊周郎,如果只是对我一个人,他肯定是个很好很好的丈夫。

只是,他只是对我一个人好而已。

而我,永远不会放下灭门之恨。

他爱我,对我有恩,对我百般迁就,万分宠爱,我甚至在婚后一度都爱上他了,那又如何?

我要出手,一丝情分都不会留的!

伴随着飒飒秋雨,陆善柔一口气把第五回《新娘子负气忙出走,河边尸惊起案中案》这个案子完成了。

当然,除了陆青天,其他用的都是化名,地名也变了,宛平县换成大兴县,连她的角色也被一个相貌秀丽的小书童所取代。

书中她用了陶朱男扮女装的灵感,要小书童扮做小媳妇,最后脱衣服验货,变成了一幕大变少男的喜剧,小书童还插科打诨,说:“哎呀,我还没娶媳妇呢,陆青天别告诉别人。”

只是,河边有胭脂记的女尸一直没有人认领,告示贴了一年都没有任何消息,最后陆青天自掏腰包将无名女尸安葬,变成了悬案。

陆善柔还在章回最后写到,“女子在这世上被视同钱财,世道险恶,其恶也更多针对女子,新娘最终找回来了,但是河边女尸一直杳无音讯,不知谁家视若珍宝的女儿,被扔到了异地他乡。女子独自出行,防人之心不可无,看似热心善良,实则包藏祸心,慎之,慎之。”

最后那段话她其实不想写,女人必须处处小心的生活,不是女子的错,是这个不公的世道出了问题啊!女人再小心,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

读者们估摸也会跳着不看,但是话本小说需要有教化之功用,倘若一味写血腥暴力,曲折离奇的破案过程,会被人诟病败坏风气,所以必须在后面升华一下主题,以免被人举报到衙门,成了**。

一个章回十分流畅的写完,陆善柔搁下笔,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外头已经敲响了四更鼓!

四更鼓,预备上朝的大臣们已经开始起床了,陆善柔还没睡呢。

写书就是这样,一旦投入,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变成熬夜了。

陆善柔赶紧上床睡觉,越是着急睡,越是睡不着,最后天快亮时,她才睡沉了。

一觉醒来,已经到了下午!

雨更大了,咚咚敲窗,雨声催眠,陆善柔睡得很香,要不是饿了,她还能睡呢!

陆善柔起床,家里没人,陶朱和麦穗一早就冒雨去了裤带街,他们要吃一条街。

魏崔城应该是去伺候大象了。

凤姐给温嬷嬷当搂腰的,还没回家,陆善柔把昨天剩下的芋头炖鸡热了热,全吃了,魏崔城赶回家里。

“你醒了?”魏崔城脱下蓑衣,说道:“李捕头要捕快去锦衣卫衙门捎了一句口信,说西施的孩子叫做小香,是个十六岁的姑娘,长得比西施还好看,裤带街有名的小美人,可惜去年四月得了天花死了。”

陆善柔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又是四月,这个时间正好是虎哥挑着货担去泰山香会卖货的时间!”

“小美人……来历不明的一百两银子……虎哥刚好死在西施冰碗的门口,我有一个推测,走,我们去裤带街!”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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