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莲玉如今在赶往北境的路上。
那日,她去马场挑马,看到了一匹通体漆黑,没有一点儿杂毛的马。
黑色的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如同披上了一层黑色的锦缎。
马儿似乎特别有灵性,看到她,就哒哒哒的跑了过来。
她顺手将沾着灵泉液的干草喂给黑马吃。
吃完了,那马还亲昵的蹭着她的手心。
就它了!
“以后就叫你小黑。”
马儿似乎听懂了她的话似得,还打了两声响鼻儿。
江莲玉翻身上马,开始疾驰。
京城离北境大约有2500多公里。
她每日喂小黑灵泉液,跑起来就和加了汽油的汽车似的,速度奇快。
每日能跑四五百公里。
估算了一下,到北境,加上休息等时间,不出一周的就到了。
一路上,她无需住客栈,累了就进空间休息。
跑上一段时间,马儿就在郊外休息。
走走停停之下,江莲玉来到了北境。
北境风光与中原大有不同。
如今中原已经是春暖花开之时,而北境却仍然寒风习习,白雪皑皑。
路上的行人虽然身穿裘皮,头戴裘皮帽子,却仍旧冻的鼻头通红,双手都插在袖筒里,丝毫不敢暴露在空气当中。
据她估计此地气温起码在零下二十多摄氏度。
江莲玉突然想起了一首诗。
当时,无法准确的想象出那个景象,现在终于得见。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在这样寒冷的环境中,边关的将士们,多少年都日夜守护在大乾的边境上,有些人,甚至至死都不能归家。
没有他们的守护,大乾哪里来的国泰民安, 百姓们又哪里有安身立命之所?
对于军人,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江莲玉都会肃然起敬。
经过长途跋涉,江莲玉终于到达了营地。
真幸运,那小子还在。
她用精神力已经探测到了对方的气息。
见到了守卫,赶紧上前递上了信物。
“两位,我是方景昊的朋友,能否给他传个信?”
两人接过信物,不敢耽搁,赶紧回去报信。
不一会儿的时间,一道白色的身影,飞身上来,直接扑向了江莲玉,想要来个大大的熊抱。
“老大,我都想死你了。”
江莲玉飞起一脚,直接将人踹飞了去。
周围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最近几个月,他们与公子相处过后才知道,公子不仅聪明绝顶,还身怀绝世武功。
据说是拜了高人为师。
就连大将军也不是其对手。
这个漂亮的女孩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能把他们家公子给一脚踹飞。
不管他人如何猜测,瞬间,方景昊就飞了回来。
“老大,我不是在做梦吧,你居然想我想到,亲自来北境接我回家的地步。
虽然我还想待一段时间再走,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就给你个面子,跟你回去。”
江莲玉按捺住想要揍人的冲动,拖着人进入了军营。
也不管其他人已经吃惊地眼睛快要脱窗,下巴快要落到地上。
“那个,老大,你别这么提溜着我行不,给点面子,小弟最近偶像包袱很重的。”
“别说废话,带我去见镇北王。”
方景昊看着江莲玉神色凝重,怕是京城事情有变,赶紧飞奔到他爹的营帐里叫人。
“爹,赶紧出来,有人找。”
镇北大将军在营帐里,老远就听到了他儿子大呼小叫的声音了。
听说刚才有个女孩子来找那小子,让镇北王觉得稀奇不已。
他儿子这是去到哪里惹上的桃花债?
让一个姑娘家家的只身寻到了北境。
镇北王走出营帐。
只见一妙龄少女,身披一件红色锦缎斗篷,边缘嵌着一圈白色的狐狸毛条。
少女肤如凝脂,面若桃李,眉目如画,气质出尘。
小小的身子站在那茫茫的雪地里,如一株腊梅般遗世独立。
旁的不说,就这长相,这气质,镇北大将军就满意不已。
怪不得他家儿子自来到军营后,再也不提那个太师府的甄善美了。
有了这么个天仙一般的人物在眼前,谁还会想起那个浪得虚名之辈啊!
别看他好不容易回到家,看着那小子就来气。
经常抽他,骂他不成气,辱没门风。
可内心里哪里愿意听到旁人说儿子一个不好啊。
内心早就对那个甄小姐不满了。
这亲是上一辈人定下来的。
前两年太师府还来退了亲,真是让他火冒三丈。
要不是他儿子心里对那个甄小姐死了心,答应了退亲。
他早就与对方闹得不可开交了,镇北王府岂能受人如此欺辱。
如今有了江莲玉这个珠玉在前,更是让他对儿子的眼光满意不已。
傻小子,终于长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