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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一战,惊天动地,阿彪一人,手持开山刀,杀了个三进三出,当真是英雄少年。
按照评书的说法,大概是这个样子,但真实情况要比文字惨烈的多。
三进三出指的是他从地府外杀到地府内,然后又杀出来,来回三次,如入无人之境。
不得不说,年轻人拼起命来是真的不要命,阿彪砍人从来不遮挡,就直着照头看,很勇猛,但也太过莽撞。
对他来说,这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可手下不这么觉得,只认为这人太凶残了,砍人不带防守的。
可能也是杀红了眼,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见人就砍,逢人就剁,开山刀愣是被他用出菜刀的既视感,最后都砍卷刃儿了。
而地府方面,丧门神名副其实,凶残程度不遑多让,虽然没有开山刀,但一把短匕也是使得贼溜。
这个年代在江湖上混的人,身上或多或少带点功夫。
肯定没影视剧里那么玄乎,更没有内功什么的,但身体素质也是后世人不能比的。
这些在刀口上混日子的人,早就练出一副钢筋铁骨,普通的皮外伤根本不影响战斗力。
最关键的是,他觉得自己很委屈,明明什么都没干,却被人追着打上门来,还有比他更委屈的人吗?
但人家都打过来了,又不能不迎战,只好将委屈转化为怒火,怒火燃烧化为战斗力,朝对方倾泻而去。
“王八犊子,来啊,来啊,看老子不捅死你。”丧门神杀到双目赤红,要不是他头上没什么毛,指不定都炸成张飞了。
“老大,老大,撑不住了,快跑吧。”一名啰啰抱住丧门神,使命的往后拉。
“滚蛋,废物,放开老子,我灭了他们!”丧门神真是杀疯了,也不看看眼前的情势,人都快打没了,还灭个毛啊。
东兴这边占据人数优势,又抢占了先机,气势上就压过对手一头,再加上阿彪一马当先,很快便奠定了胜机。
丧门神个人武力再勇猛,也是双拳难敌四手,手下已经无心再战。
10米开外,阿彪手持卷刃开山刀,整个人如同从鲜血里捞出来一样,舌头伸出舔食着嘴角,血腥味儿刺激着大脑皮层,肾上腺素不断飙升。
丧门神近在眼前,如果能将此人斩于刀下,他阿彪就是东兴头一号功臣!
可是丧门神的手下打仗也许不行,逃跑绝对是一把好手,而且胆气不俗,竟然直接把老大砸晕扛走。
这一下把阿彪从癫狂的状态中拉了出来,匪夷所思的看着后门方向,甚至都忘记去追。
直到有兄弟上前询问,他才回过神来:
“打扫一下,阳哥那边肯定安排好了,记得别跟治安官办公室的人起冲突。”
“明白,那这地府…”
“牌子砸了,从今以后改叫东兴!”一时间,阿彪豪气冲天。
“是!”
————————————
阿彪的电话在凌晨2点多才打来,黎耀阳第一时间接通:
“怎么样?”
“赢了,不过丧门神跑了。”
“呼…”黎耀阳狠狠松了口气:“你怎么样?没受伤吧?”
“谢阳哥关心,一点皮外伤,不碍事,回头撒点胖哥给的金疮药就没事了。”
“好,这几天你别急着过来,先留在华埠坐镇,免得同福商会反过头报复。”
“是,他们敢来我就敢灭他们全家。”
阿彪这一仗也算打出自信了,感觉气势都不一样了,说话更有底气了。“不过阳哥,丧门神这一跑,再想抓到他可就难了。”
“跑就跑了吧,抓到也得放,这一场定性为小孩子过家家,不能上升到全面火并的程度。”
阿彪恍然:
“明白,那我就不去追了,让他跑吧。”
…
挂了电话,黎耀阳靠在椅背上,感觉后背发痒,原来不知不觉,汗水打湿了衣衫。
史蒂文静悄悄的出现:
“先生,需要再来一杯咖啡吗?”
“不用,我们赢了。”
“如你所料。”
“呵~有惊无险,去给我弄点夜宵吧。”
“奶油蘑菇汤配烟熏三文鱼怎么样?”
“我觉得不错~”
…
天亮了,昨夜在地府酒馆的厮杀声,附近的居民可都听得一清二楚,直接把人从梦中吓醒。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试着开门出去张望,被一股血腥味儿扑面,下意识关上大门。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附近的家家户户,没人敢上街了,血腥味实在太重,鬼知道有没有冤魂在街上游荡?
现在的人多半迷信,对鬼魂之说深信不疑,尤其现在可是天刚蒙蒙亮,正是鬼魂最喜欢出没的时间。
但其实街上什么都没有,尸体早就被治安官办公室的人抬走了,血水也都冲走大半。
之所以还有血腥气残留,多半是因为天气原因。
今天没有太阳,雾气朦朦,自然也将味道留在了人间。
同福酒楼,死一般沉寂,丧门神垂头丧气的跪在四位长老身前,神情委屈,眼中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