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下山,警察收工。
但是月华街上做生意的人不会收工,水果,蔬菜,各种小吃,小商品……充斥着整个街道。
大波熊让手下清场,今天是他和飞鹰帮决战的大日子,这些小商小贩到时候碍手碍脚,大煞风景。
“三婶儿,收摊了。”
“天色还早着呢,干嘛收摊了。”
“让你收你就收,那儿那么多废话呀!”
“阿叔,收摊了。”
“收什么摊啊,阿叔这个月的月钱可是交够了啊,凭什么赶走?”
“阿叔,今晚做事,赶紧走,小心伤及无辜。”
“是嘛?对方是谁?”
“别瞎打听,赶紧走。”
……
黑涩会是收取保护费为生,在香江这个地方历史悠久,当地人生活的民众已经适应了他们的存在。很多人对于加入帮派并不反对,这种观念在九七之后才逐渐转变过来。所以这些小混混很多都是街坊邻居,说话起来火药味并不是很大,因为他们知道,他们还需要这些商贩养活,商贩没了,他们的收入就没了。
知道是黑帮晚上有事做,那肯定就是打了,赶紧溜之大吉,万一殃及池鱼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行人迈着整齐划一的步法走进月华街,在街中心停了下来。
整齐的步法如同宣战的鼓声,敲进长安乐的心中,干什么鬼?这是黑涩会?
统一的黑色衣服,黑色的绑腿,黑色的硬地皮鞋,背后背一黑色皮袋,皮袋里放着四根亮闪闪的钢管儿,右腰下别着一把匕首。
这他么好像是军队吧!
长安乐众人心口有点发慌。
“怕什么,他们才几十人,我们三百多兄弟,吓也吓死他,况且一会儿发财威还带二百多兄弟过来,前后夹击,不用打他都得投降。”
“走!”
众人打起精神提着砍刀,钢管儿,棒球棍等等趁手的家伙,走上街头。
红鹰见对方出现,立即下令,“外围一排,三节钢管儿,上刺刀;二排,四节钢管儿,上刺刀!”
由于时间紧迫,三个星期,邱泽只召集五十一人,还是连他在内。
虽然邱泽认为直接扑上去,自己这五十一人肯定能打倒对方三百多人,但是曹哲干不愿意这么干。
曹哲干知道,要打就一定要打出威风,一战就将对方打怕了,让对方生不出反抗的心思,可惜自己就这么点人,不能浪费。
现在香江黑涩会打架都是砍刀,钢管儿等既短又趁手的武器,一是上手容易,大家都是街头混混,追求的就是醉生梦死,快意恩仇,那有那么心思去练兵器,就算练了兵器,也架不住人多呀!二是携带方便,不容易暴露目标,方便躲过警察巡逻。三是大家都是拿个家伙吓唬人,就算砍到对方也就爆浆流血,不至于死人,大家都是为了钱财,没必要杀人,也就为首的几个手上才有人命,混混也就是打架欺负老实人,碰到硬茬子,照样被人削。
所以别看邱泽他们只有五十一人,只要打出气势来,照样能打倒对方三百多人。
可是曹哲干很珍惜这五十一人,自己第一次组队,不能一次就打散了。
既然是冷兵器作战,自己人数又少,那必须在武器上,及打法上超越对方。
那就用枪阵!
曹哲干推出一个想法。他前世网上也看过不少关于古代军阵的内容,自己一方人少,又在狭窄的街道上,长枪方阵无疑是最佳优选。
一寸长一寸强,长枪对短兵器有压倒性的优势,而军阵可以弥补空间,防止对手突破距离靠近了攻击。只要这帮人纪律性强,信心十足,不胆怯,不逃跑,打败这帮散兵游勇还是有希望的。
为了方便携带,长枪做成短柄,全部一米长,两边带有螺纹,可以拼接,如同洛阳铲一样,要多长就接多长。头部再接上一把定制的螺纹把匕首,一把定制长枪就算拼接成功了。
今天第一次亮相月华街,立时震慑了一班古惑仔。
方阵以“回”字为蓝图,前面两排各八人,错位排列,前面一排长枪长三米,第二排,长枪长四米,这样可以增加枪头的密度,减小对方突破的可能。
后面两排也是如此排列,其余的人排在中间,护住两翼。邱泽居中指挥,还有两个人跟在邱泽身边随时应变。
就在大波熊带着长安乐的人迎向邱泽一班人马的时候,在结尾,发财威带着他的二百个小弟出现了。
长安乐的人一看援兵如约而至,立马欢呼起来。
大波熊也是大喜,趁着士气高涨之时,手中的大砍刀一挥,怪叫一声,带着小弟们就冲向枪阵。
发财威见大波熊开始冲锋,也不敢示弱,带着人也冲了上去,只是发财威留了个心眼儿,他见这些人静静的等在那里,既不上前也不后退,好像是在等他们去送死,于是冲锋的时候慢了一步,躲在了几个小弟的背后。
邱泽见背后又来了敌人,众人也不畏惧,后面两排向后转,转向发财威。来之前已经做了战前动员,现在怕,晚了。
“一!”
邱泽一声大喝,所有人都端起枪。
就在大波熊冲到近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