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了不少。
但是缺点也随之而来。
首先就是射击时枪口火焰大了不少,比之九七式缺乏了隐蔽性。
然后就是子弹的口径,一旦打光很难再搞到。
“看看九九式的子弹有几箱?”
陈天民想了想,没有去开九九式狙击枪的箱。
他决定就用九七式狙击枪来解决问题。
原因就是射击时枪口焰火很小,带来的会是安全。
这一点,后来太平洋群岛上那些美军士兵也非常有感触。
“找到了,7.7mm的子弹有五箱,两千五百发。”
“这里还有两箱MP38冲锋枪,子弹十箱!”
“够用了!往外搬吧!”
陈天民说着,拎起枪就往外走。
凑到重机枪旁,伸出枪管,4倍镜中,一百米开外掩体后的鬼子,就像在二十五米外那么清晰。
甚至能看到他刚刚眨了一下眼。
瞄准!射击!
“砰”的一声,那鬼子一声没吭,歪倒在掩体里,钢盔的帽檐下,血洞中鲜血泊泊而出。
“哇!连长!这就是狙击枪嘛?带瞄准镜的?太牛了!我打了两梭子也没你这一枪好使。”
胡大力欣喜的叫道。
战士没有不爱好枪的。
就像古代的将军喜欢好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