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莘在三十世纪可没做过饭,天天要么就是在公司餐厅吃,要么就是点个外卖就解决了。
虽说之前她做饭的手艺不怎么样,但来这个三千世界后,在有一世中她去学了个厨子,还是米其林级别的那种。
那一世要不是煤气爆炸她也不会英年早逝。
说起来也是她自己运气不好,下班后还要留在厨房研究参赛的菜品,结果摊上了这种倒霉事。
吃着饭的时候,门口又传来了沈大奶奶的声音。
几个小弟笑着喊了声:“阿奶。”
这才让沈莘回神,赶忙起身,招呼着沈大奶奶坐下吃饭,这回看到桌上的伙食,老太太也忍不住咽下口水。
“真香啊!小庆啊,好吃吗?”
闻着味,沈大奶奶凑到小奶娃身边坐下。
沈小庆一个劲猛点头,还怕奶奶不相信似的,又张大嘴巴扒拉了几口,含糊不清地问刚拿来碗筷的沈莘,“大济济,咱们明天还有这么好吃的饭菜吗?”
“有,姐姐只要没事就做。”沈莘笑呵呵地回道。
沈大奶奶看了菜好几眼,接过碗筷就不客气地大口吃起来。
吃了两口,一脸惊喜,口齿不清地点头称赞后又继续开心地吃饭。
老老小小吃得很是满意,空气里也弥漫着饭菜的香味,直到大家吃饱喝足,日头西下才消散。
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终于沈国安和媳妇双双归家。
一回来看到几个孩子脸上都是笑眯眯的,不由地问了他们。
听到孩子们说大姐姐做了好吃的,还给他们留了晚饭,心中又是一暖。
这个闺女果然干啥都不错。
真是个好孩子。
想到今日出门该办的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只要等信用社的钱到手,去找厂家提碾米机,沈国安就说不上来的高兴。
“玉米都熟了,明天咱们去地里把玉米都收了。”
吃饭的时候,沈国安对自家媳妇说起明天的事情,扭头又冲院子里带着三个小的在玩的沈莘道:“莘儿和谦儿也一块去吧,人多收得快。”
姐弟两人听后点点头,沈谦虽然平时爱玩,但是一到要做农活的时候一点也不含糊。
“有两个位置都种了玉米,咱们先去西坳山,上午早点起床去的话中午还能赶回来做饭菜。”叶翠娥道:“明天早上都要早起,煮点鸡蛋蒸几个地瓜带着路上吃,让孩子奶奶过来照看一下两个小的。”
沈国安点头应了。西坳山那块地不是很大,一个上午可以忙完,而河滩边那块地比较远,走过去就要四十分钟,来回吃饭就要一个半小时的脚程。
先去离家近的比较合适,要是两个孩子累了,下午别让他们跟着去河滩就是。
两人都吃得差不多了,沈莘走到桌子边坐下,今天的事情从进门到现在半句也没提,她这心里七上八下的没谱。
想想忍不住开口问:“阿爹,找二爷爷做保的事成了吗?”
饭桌上的两口子听到这话都停下动作看向了她,看得沈莘以为这件事是黄了。
“莘儿,你的小脑袋里都装了什么呢?你真的是胆大心细又聪明啊。”叶翠娥说着放下筷子,胡乱用手背擦了下嘴,抱着沈莘就亲了一口。
沈莘呆愣了一会,随即笑眯了眼。
看来不仅成了还一切进行得很是顺利。
她弯着眉眼看着叶翠娥,又看看沈国安。沈国安瞧着闺女机灵的模样也忍不住笑了,“咱家大闺女就是聪明。随她爹。”
沈莘也笑,虽然不认同最后那一句,但是夸她的话她是喜欢听的。
想到现在说开超市的事还为时过早便没再说什么。
沈国安虽然脑子聪明,但是做生意确是个死脑筋,不敢冒半点风险,又没读多少书,更别说能有什么长远的见识。
而叶翠娥不一样,她是家里的长女,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家里条件比沈国安要好多了。
她是初中毕业,又进过工厂,做过采茶女,还在镇上参与过再读教育。
在思想上就比沈国安要高出一大截。
两人虽都认为只有读书是致富的唯一出路,也希望四个孩子都能有学问,将来有出息。
但这一次能去信用社借钱来租碾米机也是多亏叶翠娥敢干,要是她想不明白的话那是万万没有可行之计的。
等到叶翠娥数钱数到手抽筋,沈莘不用多说什么,她也会去煽动沈国安走上弃农从商的路。
现在说得多了反而不好,沈国安一定会说,有了碾米机完全足够咱们这个家的开销,不用再去开超市什么的。
可他不知道任何东西都是来得快去得快的。
时代在进步,物品需要更新,只要读书的人越多,以后这个社会变化就会越大。
一分钱再也买不到东西,一块钱也吃不上一个包子。
只有不停地向前走,不停地超越过去才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好歹在家里有了初步的话语权,还是值得可喜可贺的。
两口子吃过饭,叶翠娥去给老太太送了些吃的,回来就扎进后面的灶房里去洗碗,外头堆了两天的衣服还没洗。
沈莘和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