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三十六计》 第一套 胜战计
敦煌,西域黄沙滩上的一颗耀眼的明珠。她又迎来了新的一天,这已是大梁开平三年即长安安庆三年(909年)仲冬十一月十三日。
教兵场上,慕容天水和全军将士正在聆听、观望镇西副使宋克金宋将军在帅台之上激扬文辞——
“《三十六计》的作者及其成书年代我们已无从知道。可以说它是集古代兵家‘诡道’之大成,是专讲军事谋略的兵书。但这三十六计,不免也带有割据战争中那些尔虞我诈、掠夺兼并的诡计阴谋,并且其中不少计谋由于拘泥于成语而定名,亦不免有牵强附会的地方。不过此中的军事谋略思想,具有传世价值,值得我们全军将士认真研习。好了!我在此先简略介绍一下《三十六计》这本兵书,然后我们再细观全文。
三十六计不分卷,全书共分六套,而在每套计之中又各列六计,共是六六三十六计。每计的名称多取于广为流传的成语典故,形象易记。每计的顺序是先出计名,次作解语,再加按语。解语前半部分多引自兵法,后半部分多引出于《易经》,语意比较难懂。不过请将士们放心,我会对每计的解语作通俗解释,然后再简单列举实例相参照,这样我们就容易理解了。接下来我们开始看正文。”
总 说
六六三十六,数中有术,术中有数。阴阳燮理,机在理中。机不可设,设则不中。
“这段辞意是说,太阴六六之数的乘积是三十六,在客观实际中蕴藏着谋略,谋略的运用也要根据发展着的客观实际。认识了客观事物的矛盾性,就可以掌握和运用谋略。谋略不能违背客观实际,单凭主观想象去生搬硬套,否则就会招致失败。”
第一套 胜战计
第一计 瞒天过海
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阴在阳之内,不阳之对。太阳,太阴。
“瞒天过海,即俗话所说‘过得海便是神仙’的意思。认为防备十分周到,就容易松懈斗志,麻痹轻敌;平时看惯了的,往往就不再怀疑了。秘计隐藏在暴露的事物里,而不是和公开的形式相排斥。非常公开的往往蕴藏着最机密的事。
在一个被人控制或处于不利的环境之下,想争取主动,转危为安,很容易产生这种瞒天过海的念头。因为这条计在于利用对方的一时疏忽,而不一定对对方有直接的威胁或危害性,且易于使用,易于收效,收放自如。但它和掩耳盗铃不同,掩耳盗铃是想欺骗别人,反而弄巧成拙,倒把自己弄了个稀里糊涂;瞒天过海是有了一整套计划,一定目标,而把人家愚弄于掌上。不过,两者的后果虽然不同,却同是以骇术为出发点,骗得过就是‘过海神仙’,骗不过就成‘入瓮乌龟’。所谓聪、愚、贤、不肖的分别,只是一板之隔。这条诡(鬼)计的典型事例有‘假传圣旨,魏公子信陵君窃符救赵;瞒天过海,齐姜乘醉遣重’。”
第二计 围魏救赵
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这意思是说打集中的强敌,不如把它调动分散以后再打;先兵出击,不如后发制人。
由此,我也总结出了一句争战策略:即先发制人要用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敌若先发攻击,气势强盛,我则避其锐气,待其气衰而采用后发制人。‘围魏救赵’这一计被战国中期齐国的军事家、春秋时孙武的后裔孙膑运用得出神入化,取得了齐魏桂陵及后来马陵之战的胜利,最后迫使魏国主将庞涓愤恨自杀。”
第三计 借刀杀人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
“敌方的情况已经明确,而盟友(泛指第三力量)的态度还不稳定,要诱导盟友去消灭敌人,以保存自己的实力,善于运用《损》卦中关于‘损下益上’的逻辑推理演算。
在本身没有办法,或欲以保存自己实力而受到客观环境限制的时候,自己不动手,叫别人去执行自己杀人的意图,这就叫借刀杀人。杀人而要借刀,即是假手杀人之意。杀人虽然残忍,但世上有许多该杀的人,也有许多不该杀而枉杀的。杀人的根本毋需研究什么仁义道德,杀的是什么,此人该不该杀,总之是‘逆我者亡’。这是中国历史上极为普遍的原则。但杀人也有贤愚之分:笨伯杀人,直截了当的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表面上既英雄,又痛快,可是这样一来,难逃法网的制裁,更会遭到世人的冷眼相待,说他残忍暴戾;而聪明的杀人则不会这样,枪不需自己动手,公开利用法令或假手别人,这样,目的达到了,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上还可以多涂一层香油。据说,此次中原武林大乱中,‘四大帮主’和‘十八教主’之间全力火拼,是被人利用了这借刀杀人之计!”
第四计 以逸待劳
困敌之势,不以战;损刚益柔。
“迫使敌人处于困难的局面,不一定采取直接进攻的手段,可以根据刚柔相互转化的原理,实行积极防御,逐渐地消耗、疲惫敌人,使它由强变弱,我就自然会变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