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的时候。
秦楼准备回去,家里突然添了这么多的妖魔鬼怪,他那个房子不适合一起住,他打算在郊区买一套带院子的四合院,最好人少的地方,不然哪天黑猫突然说起人话被谁听见,吓都吓死人。
南风再是舍不得,也不好拦着,秦楼在H市都陪她半个月。
白毛团子跟青邪剑也想跟着秦楼一块走,可惜宝福区的这帮子男人太恐怖,提着它们不放手,说是等南风走的时候,一块离开,这段时间就好好供他们消遣。
为此,白毛团子很受打击,跑南风怀里求安慰半天。
人一走。
南风也整天无所事事,也不再有事没事找个借口出去溜溜。
除了买个菜,大多时间就跟土地爷两个人找个草坪一起晒太阳。
“南风姑娘,我还真舍不得你走。”土地爷跟南风熟了以后,发现她性格非常好,最主要神经粗,被那帮人欺负也笑呵呵。
“别。”
南风赶紧回道,“这地没有强悍的生命力谁敢呆,我还打算多活几年,跟我家秦楼白头偕老。”
“语文学的不错啊,都会用成语了。”
头顶上方传来一声清朗的男音,但是听在南风耳朵里却是非常的讨厌,前几天唐照圣去外地参加一个什么活动,她还以为离开之前都不会再遇到他,哪想今天竟然回来。
“看来你是不希望我回来啊。”唐照圣笑的非常的危险。
“啊哈哈,没有。”
南风赶紧从草地上爬起来,“我只是太惊喜,一时没反应过来,亲,吃饭吗,累不累,要不要回去休息下?”
唐照圣这才满意她的表现,把手里的行李箱丢给她,一个人朝前走去,“你上次做的那个狮子头挺好吃的,晚上就它。”
“呵呵。”
南风趁着他不注意,在背后猛翻白眼,还真当自己是大爷。
“南风。”
唐照圣突然一个回头,似笑非笑的看了她一眼,南风吓的眼一抽,小跑上前,“你还想吃什么?”
“酸菜鱼不错。”
“好的。”
“四喜丸子也可以。”
“好的。”
……
土地爷满脸敬佩的看着南风,原来要想活的好,不仅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还得有一张厚实的脸皮。
南风做一大桌子菜,晚上不少人过来吃饭。
白毛团子扒着她的腿死后不肯离开,南风瞧着好笑,“叶清同欺负你啦?”
“唧唧,坏人。”白毛团子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叶清同那个坏蛋今天把他带进医院,然后丢给一个熊孩子玩,最可气熊孩子还给它栓了一条狗链子,它跑又跑不了,喊又不能喊,就这么被熊孩子欺负一整天。
听着白毛团子的告状,南风咂舌不已,竟然这么欺负她家团子。
“放心,有机会姐教训他。”南风安抚道。
真的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的。
饭刚吃完,叶清同让她明晚跟他出去一趟。
“干什么?”南风警惕的问道。
“自然是好事。”叶清同淡定的说道。
南风越发觉得可疑,把目光移到唐照圣那边,看在她尽心尽力做一餐饭的份上,是不是要给点提示?
哪想对方笑眯眯的看着她,语气透着幸灾乐祸,“南风,叶清同不轻易带人出去的,你可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呵呵,我觉得这样的好事,还是交给土地爷,女孩子晚上睡不好,对皮肤不好。”南风一本正经的回绝。
开什么国际玩笑,白毛团子的教训还没过去了,她当然不会那么傻答应他。
万一是让她照顾什么熊孩子,她可不愿意。
再说,这帮子人心眼一个比一个坏,怎么可能有好事找上她。
“你大概不知道我的脾气。”
一把冰冷的手术刀鬼魅般的出现在南风的脖子上,只要轻轻这么一割,她立马就可以见阎王。
南风欲哭无泪,没有这样威胁人的。
“叶清同,你把刀移开。”南风颤悠悠的说道。
“我的手术刀,能救人,亦能送人,你选哪个?”叶清同这个时候可不像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更像是地狱里的罗刹。
南风根本没得选择,心里把叶清同骂个半死,要不是打不过,她真想暴揍他一顿。
第二天晚上。
南风磨磨蹭蹭的跟着叶清同出门。
坐车上的时候,她还是提醒他一句,“我们几点回来,我是到十二点到自动回到宝福区,到时候,你可不要说我没帮忙。”
叶清同抱着白毛团子没有说话,手有一搭没一搭的摸着毛,似乎很享受。
白毛团子可不这么认为,为什么也要把它带出来,它可不想再见到什么熊孩子。
“叶清同,我想问下。”
南风偷偷的瞄了叶清同一眼,看样子心情还可以,“你让我跟你出去,到底干什么?”
叶清同依旧不搭理她的。
“你说我什么都不知道,到时候我两眼一摸瞎,给你惹祸怎么办?”
“哼。”
叶清同鼻子里冷哼一声,手术刀从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