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以难以压制的愉悦心情给你写信, 当你看到信里写的是一些唠叨的句子时,会不会觉得无趣?
昨晚后半夜我做了个梦,关于你的。不是什么好梦, 就不告诉你了。早晨醒来, 看到橙色的阳光和你, 让我觉得自己富可敌国。
结婚那一天,你说我们去领证,我几乎想也不想就同意了。这种事怎么能叫女孩子开口,然而我无法拒绝, 并为此心动许久。
桃花盛开的春天,会想到你,打湿空气的江南梅雨天,又会想到你。这些想法总是挤满了我的脑子,去见你时, 我总是在想, 准备的礼物你喜不喜欢?
在你没来京市的那一年里,我偶尔会觉得, 你不来, 是不喜欢我还是不想见到我?好在现在终于有答案了。
你来那天, 我在回国的飞机上辗转反侧。这春天,还有什么比你的到来更重要、更吸引我。
梵高曾说:“橙色和黄色是普罗旺斯的纯净阳光。”橙色总是代表蓬勃的热情, 如你, 带给我以外的惊喜。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情话, 但我愿意穷尽一生来回答。
还有,你喜欢梵高橙的婚礼吗?】
秦则崇的信很日常。
沈千橙读完这封信时,蛋糕上插的两根蜡烛已经燃烧了一半,二狐并排着爪子, 昂首看她。
秦则崇昨天清晨离开的,所以这封信是在昨天早上写的吗?
她那时候好像还在睡觉。
他是在哪里写的呢?书房?卧室?
沈千橙一股脑地冒出来好多想法,目光与手指都从未离开过那张薄薄的信纸。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手写的信,在这样一个写信没落的时代,她收到了来自丈夫的信。
沈千橙有种被珍重于心的感觉。
她伸向二狐,“你喜欢你哥哥吗?”
二狐听不懂话,只是将爪子搭在她的手心里,吐着舌头。
“怎么会不喜欢呢。”
沈千橙说。
当然喜欢,很喜欢。
沈千橙视线下移,他最后一句突然问她婚礼,是决定要举办婚礼了吗?
梵高橙的婚礼会是什么样子的?
既然是橙色,一定很热烈吧。
沈千橙收回手,仰靠在沙发上,忍不住叫了声。烛火的光是暖色的,映出她绯红的面容。
秦则崇这狐狸精,不在家还要勾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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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什么?”
Asa挥了挥手,“秦,你今天一直在走神。”
他和秦则崇是校友,也是多年好友,自从上次之后,已有几个月没见,这次秦则崇出差,他约他吃饭。
秦则崇低笑声:“在想我的妻子。”
Asa拖长了调子,并很想给他一对白眼:“你昨天才离开,不用向我这么炫耀你的爱情。”
秦则崇垂眸切牛排,缓缓开口:“我离开前写了封信,她现在应该看到了,所以我无法控制去想。”
Asa笑眯眯:“反正你也不缺生意这么点钱,不如现在就回去,可以不需要想了。”
他的建议非常合理。
秦则崇失笑,不紧不慢道:“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做,等做完了,我就会回去。”
Asa问:“什么?”
秦则崇说:“来换一颗钻石,还需要你的帮忙,15克拉橙色的钻石,你应该有所耳闻。”
Asa挑眉,“那颗15克拉的艳彩橙?我记得,十年前的拍卖成交价是三千多万美元,秦,十年后价格只会更高。”
纯正的橙钻在世界上极其稀有,就连专家都说过,如同大海捞针,已知的纯正橙都被收藏家留着。
秦则崇点头:“价格不是问题。”
Asa当然说没问题,他可以为他引荐介绍,以秦则崇的能力,想必应该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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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时间正是晚上。
沈千橙看完一封信,又吃了蛋糕,琢磨着给秦则崇写一封信,她可是答应过会给他回信的。
只不过,要写什么呢。
在她为信的内容纠结时,粉丝们这会儿都在评论她的微博。
【橙子这微博截图都没ip,一看就是很早以前的。】
【哎呀,真羡慕,我如果也早早粉上就好啦。】
【我一直以为橙子这么自信,没想到也有沮丧的时候,还好那时候有人鼓励她,不然我们现在说不定都看不到节目了。】
【这个叫不喜欢下雨天的粉丝说话好有感觉。】
粉丝们是最悠闲的,沈千橙的微博没有开时间限制,更加方便她们去以前的微博原评论区寻找打卡。
沈千橙发微博的次数不多,很快就被找到了那条凌晨的沮丧微博,底下评论只有几条。
然而当她们打开评论区时,截图里那条评论的发出者id不是“不喜欢下雨天”,而是一个熟悉的名字——
秦则崇。
后面还是特殊的半个橙子西语。
众人眨眨眼,还是这个名,她们点进主页,确定这个就是秦则崇本人,前不久刚刚认证过。
所有人都惊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