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和花蜂谈话,乐丹只是静静的站在一旁,区区小毒,根本就对乐丹没用,那什么金丝甲对乐丹来说也是废物,所以花蜂抢走便抢走,乐丹丝毫不去阻拦。
李寻欢拿起酒壶嗅了嗅,又尝了一囗,喃喃道:“果然是无色无味,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他又喝了一大囗,闭起眼睛道:“这酒也的确不错,喝一杯也是死,喝一壶也是死,我为何不多喝些,也免得糟蹋了如此好酒。”
乐丹看着李寻欢说道:“不给我这个朋友也倒上一杯吗?”
李寻欢说道:“这一壶还不够我喝的。”
乐丹已经拿过了李寻欢手里的酒壶,给自己倒上一杯,说道:“我怎么觉得这次金丝甲重出江湖有些怪异。”
李寻欢喝着酒,说道:“怪异又如何,我都是一个将死之人了。”
乐丹笑了笑,自顾自的说道:“九十余家富豪的财富,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啧啧,财帛动人心,也许有人冒着梅花盗的名头做事也说不定,一个消失了三十多年的人,是不可能重出江湖的,就连金丝甲,说不定也是有人故意丢出来,搅动江湖风云。”乐丹直觉,这是一个江湖阴谋。
李寻欢点了点头,说道:“反正我都要死了,这些事和我也没有关系。”
乐丹摇了摇头,说道:“那可不一定,也许有人会把梅花盗的罪名放在你身上,或者直接说你就是新一任的梅花盗,武功高强的,也就那么几个而已。”
李寻欢看着乐丹说道:“你的武功更像是梅花盗。”
乐丹笑了笑,说道:“梅花盗也只是个俗人而已,我们猜猜,那个花蜂能活多久。”
李寻欢喃喃的说道:“应该比我久吧。”
乐丹看着李寻欢笑着说道:“有我在,你死不了。”
李寻欢看着乐丹说道:“你的本事还真是让人好奇。”
从酒肆出来,李寻欢已经是个正常人了,他的毒被乐丹治好。
两人返回去找铁金刚,从门前骑了两匹马走,想来是之前金狮他们留下的。
“有血腥味。”乐丹勒住了马匹说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说道:“是有血腥味,看来今天事情都凑一块了。”
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
策马进入松林,乐丹和李寻欢发现了花蜂,花蜂的人已变得象是个刺猬,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李寻欢坐在马上,瞥了一眼,说道:“这些暗器都是极常见的,江湖中人人都可能用这些暗器,五芒珠虽是方外人用的,但近年来也已流俗,下手的人只是一个人,这十三种暗器全是他一个人发出来的,无论任何一种都可以制他死命,但那人却硬要将十三种暗器都钉在他身上才过瘾,这种残酷毒辣的疯子,江湖中那里还找得出第二个,千手罗刹,妙郎君到头来还是要死在女人手里。”
突然间,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掉在李寻欢身上,他随手一拂,忽然发现这片积雪上竟凝结着血花。
积雪的枯枝上,竟还有个人,一个死人,一个没有穿衣服的死人,女人。
她被人塞在树桠里,全身已冻得僵硬,一只短矛插入了她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乐丹看着李寻欢说道:“这个人就是千手罗刹了吧,只是千手罗刹虽然毒辣,但这人杀了她后,为何还要剥光她的衣服?”
李寻欢叹道:“这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据说千手罗刹最重衣着,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以金丝织成的,还缀着明珠、美玉,他得到了金丝甲这样的武林异宝还不肯放过一件衣服,如此贪心的人,世上只怕也不会有第二个了,棺材里伸手,施耀先(死要钱)。”
乐丹指着胸膛上的短矛,说道:“这只短矛制作极精,上面还镶着块翡翠。”
李寻欢叹道:“施耀先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他又怎么会舍得将如此值钱的短矛留下,江湖中用如此华贵兵刃的人本就不多,应该是那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留下来的。”
乐丹笑道:“这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炉,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
李寻欢笑道:“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施耀先怎会不做。”
林外雪地上果然还可隐隐辨出车辙马蹄。车轮之间,竟有八尺,他们乘的显然是辆很宽敞的车。这种车子虽舒服,却不会走得太快。
乐丹和李寻欢找到了铁金刚,左右无事,顺着马车的印记找了下去。
大车的车辙半途拐入了一条岔路,这路两旁,古柏森森,还有石翁仲,显然是通向一个富贵人家的陵墓。
大车就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已不见了,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也倒毙在雪地上。
车箱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重裘,面色惨白,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括得干干净净的中年人。只要看他手上戴着的那价值不菲的翡翠斑指,就知道此人必定就是‘金玉堂’的败家子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