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面,掏出一份诗稿,给他看了一眼,然后点燃火石,烧了。
压在他身上千钧重的东西,就这么随随便便轻而易举地烧了,灰飞烟灭,不留一点痕迹。
他吃惊地看向对方,就听周二郎道:“冯大人,你与我皆为南州人,出身平民,你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容易,我亦不容易,你可愿与我一道,共创一番大业。”
他真的动容了,为对方这份魄力和胸襟,也为对方的自信,换作是他,绝不敢冒这个险。
为达目的,不拘泥于手段,有手段却又保有底线,这样的人不成功,谁还能成功?
他刚刚松了一口气,不想周二郎又投下一枚惊雷,“那么,冯大人可想清楚了你现在是陛下的人还是我的人?”
他大惊失色,周二郎竟然知道了他是永和帝在徐庚身边布下的暗棋,如此机密之事,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包括自己的家人。——那么泄密地就只能是永和帝,多疑的永和帝竟然对周二郎信任到如此程度,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他感到惧怕的同时,又好像无比安心,他无比坚定,自己投靠周二郎会是一个最正确的选择。
“冯明恩唯周大人马首是瞻。”
后来,周二郎临走前和他闲聊了一件“小事”,原来浩哥儿在几年前被周家小少爷救过一命,而自己的夫人竟要对方的儿子给浩哥儿当伴读。
至此,他终于明白了,周二郎从一开始就同自己不对付的真正原因。
对方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他只是想起来了就那么随口一说,早已经不介意了,叫他不要放在心上。
在官场里摸爬滚打多年,他要是连这点儿人话都听不懂,他也不要做什么礼部尚书了。
对方说随便,那就是不随便;他越说不介意,那就是非常介意;他说不要你放在心上,实际上就是让你必须放在心上,给他一个交代。
如此短视的女人,也不配做浩哥儿的嫡母,就是因为这个女人差点害死他,更害了浩哥儿,若非对方提醒,以后还不知闯出什么祸事来,他不光是要给对方一个交代,也是清理自己的后宅。
收回思绪,冯明恩看向徐庚的大公子,这位也是兰嫣的入幕之宾呢。
一介风尘女子,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谁会把她太放在眼里,可这样的小人物偏偏起了关键的作用,周大人当真是发挥了每一个人应当该发挥的作用,皇帝,端王,徐庚,包括自己,皆被他利用于股掌之间。
走出徐庚府邸,冯明恩抬头望天:大乾朝的天要变了。
一时间他竟然有一种难言的兴奋,他好奇如果天下落入到雄才伟略的周二郎的手中,那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天下?
呵呵,在周二郎面前下跪,让他见识了自己最难堪丑陋的一面,或许也不是完全的坏事,周二郎会把他当成可信任之人的。
这日下了衙门,周二郎正在书房逗弄刘三儿弄回来的小奶猫,他不喜欢这破玩意儿,但钰哥儿喜欢,他总不能表现出特别讨厌的样子,想着提前适应适应。
他嫌弃它,完全不想挨它,更不要说像小鱼那样又搂又抱,就差亲它两口了,想想他都浑身恶寒。
唯恐那猫挨到他,因此,他拿起手边一根最长的软毫毛笔在小猫背上来回轻划。
春日里傍晚的阳光温柔得刚刚好,那猫正慵懒地蜷在书桌一角晒太阳,感觉到身上轻柔的触感,伸了伸两只前爪,摊开毛茸茸的身体,发出舒服的咕噜咕噜声。
它竟还享受起来了。
谁要伺候你!周二郎撇撇嘴。
他转而坏心眼地拿毛笔转而去戳小猫的嘴巴,那小猫却是以为主人在同它玩耍,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睛紧盯住那毛笔,猛得出爪快如闪电,两只小爪子抓住那毛笔的软毫,好奇地摆弄两下,又松开,眼巴巴地瞅着周二郎,那意思是“再来”。
周二郎“扑哧”乐了。得,这还是自己伺候这小畜生。
“喵~。” 那小奶猫见周二郎不动弹,竟还出声催促起来。
周二郎对它没那个耐心,随手揉了个纸团儿,往远处轻轻一抛,那猫便随着他的动作扑出去了。
正这会儿,兰姐儿兴冲冲地闯进来,“二舅,二舅。”
周二郎抬眼看向外甥女儿,眼露无奈之色:培养成大家闺秀纯属是想多了,也罢,只要娘家够硬气,什么规矩不规矩的随他去吧。
“多大了,还冒冒失失的,嗯?” 周二郎倒了一杯热茶递给外甥女儿,“来,先喝口水,坐下慢慢同二舅说,什么事儿把咱们兰姐儿高兴成这样儿。”
兰姐儿脸有些红,不好意思地向后捋了捋鬓角的头发,小声地,又叫了声“二舅。”
周二郎冲她温和地笑笑,“说吧,二舅在这儿洗耳恭听。”
兰姐儿不怵大郎舅舅,对二郎这个舅舅却总是不太敢接近,尽管二舅总是说话和声细语的,对她也万分疼爱,但她知道二舅发火不是闹着玩儿的。
那次,二舅红着眼,脸阴沉得可怕,把当时对周家来说是巨额财富的东西眼都不眨地全都砸进了火堆里,娘心疼得肝儿疼都不敢上前拦一下。
二舅进了屋,娘才敢叫着她赶紧从火堆里往外扒拉,看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