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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晴天霹雳(1 / 3)

崇祯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大吉。这是一个诸事皆宜的好日子。京城木府中,木清莲端坐在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面子上一脸矜重,但心里早就笑开了花。

因为,今天是她嫁给段铮的大喜之日。

一想到今晚要和如意郎君在那张大床上一起滚床单,木清莲的脸突然间,红了起来,像熟透的苹果。

虽然媒人三番五次叮嘱木清莲,今天一定要有新娘子的样子,要羞涩、矜持,特别是要表现出对娘家恋恋不舍的样子,最好是痛哭流涕,感天动地。

但木清莲不能理解的是,明明是喜事,为何要痛哭。

相反,自段、木两家定下大婚之日起,木清莲就一直抿着嘴偷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常常挂在脸上。

甚至,在段铮的怂恿下,她还偷偷跑到夫家,看一看新房的装扮。段家上下当然知道,这小两口鬼鬼祟祟来干什么。

但在木清莲进来的时候,大家全都假装看不见未来的少奶奶。一个个不是抬头望天,就是低头找鞋。

幸好,这些没有被那帮理学专家看见,要不然木清莲的头上就得带上一顶伤风败俗的帽子。

正当木清莲对着镜子孤芳自赏的时候,房门“吱”一声打开了,两个风姿绰约的身影走了进来。

一个是方梅,另一个居然是李师师。

如果是黄一石的时代,他们三人就会进入三角恋的痛苦旋涡。幸好,段铮是生活在一个实行一妻一妾多婢制的时代。这是一个男人比较幸福的时代。所以,皆大欢喜,其乐融融。

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而言,普通的平民就算有钱,这妾也不是随便可以纳的。

《元史》记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

《大夏律》亦规定,“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也就是说,普通庶民纳妾的条件是,到了四十岁没有儿子。

但实际上,一妻一妾多婢制并没有被严格遵守。无论是官宦士族,还是有钱商民,以婢为妾的现象比比皆是。所以实际上是一妻多妾。

地方官员懒得管这种鸟事。就算有人告发,普通商民只要有“钞”能力,在贪腐成灾的时代,这都不算事。

妾的地位虽然低于正妻,但和妻一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

但婢就完全不同,法律上来说完全属于贱人,甚至可以随意买卖和遣散。

比如潘金莲,她的身份就属于婢。潘金莲先是被清河一大户人家卖给武大郎,后来又成为西门庆的第五房。

西门庆死后,由于潘金莲的身份是婢,西门庆的正妻吴月娘再把她赶出家门,寄住在王婆那里,准备待价而沽。结果没卖到青楼,最后的结局被武松一刀杀之。

在当时,一个无名无份的婢被杀,官府是懒得理的。

当段铮向自己坦白在外有个红颜知己的时候,木清莲心里是酸溜溜的。但她很快就释然了。

也许,木清莲从第一次看见段铮的那一天起,她就想要做段家的儿媳妇了。何况那时候已经和段铮木已成舟了。

自己这只笨鸭子被煮熟了,还能飞吗?

木清莲轻轻咬着嘴唇,想起那天被段铮这个坏蛋骗去喝酒的下午。

结果就在长安街七里五号的二楼上,假装不胜酒力的她和早已蓄谋已久的他,一路摩擦,火光带闪电,生米煮成了熟饭。

过了很久,木清莲才知道,自己被煮熟的那间房子,竟然是李师师的闺房。李师师居然是段铮的阴谋合伙人。不过,被煮熟的滋味好像也不错!

木清莲不知想起了什么,一朵红云消然浮上了小酒窝。站在后面帮忙梳头的李师师,见小美人娇艳欲滴,竟起作弄之心,俯下头亲了木清莲一口。

一旁的方梅看着这两人相互嬉闹,一时手足无措。她本来是想看热闹的,结果成了最尴尬的角色。

方梅没想到木清莲、李师师两女侍一夫,竟是如此和睦,心里不免羡慕起段铮的福气。

这时候,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方梅打开一看,原来是刘长卿携夫人慕容紫英过来看新娘子了。

外界传闻刘长卿家里有只河东狮,但大家都只闻其名未见其貌,今天才知道原来是只超胖狮。刘长卿身材健壮,但站在慕容紫英旁边就显瘦了。

慕容紫英微微一笑,眼睛马上变成了一条线,腮帮子的两片肉也一起花枝乱颤,说道:“哇,好漂亮的新娘子。”

说完,慕容紫英一边走进屋,一边嚼着鸡腿。一旁的刘长卿摸了摸鼻子,一脸苦笑。

当慕容紫英挤进入后,房子里突然间一下变小了起来。方梅看了看犹如南极企鹅的慕容紫英,又看了看门外英姿勃发的刘长卿,心里不知这月老是如何搭的线。

虽然慕容紫英肥硕无比,但一点也不自卑,反而十分健谈。一会功夫便与屋内众女打成一片。满屋子中,就属慕容紫英的笑声最大。

一刻钟后,慕容紫英挤了出来,可怜巴巴地对刘长卿说道:“老公,英英又饿了。”

刘长卿看着慕容紫英,满眼都是溺爱,说道:“好,那现在就带英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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