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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 / 3)

洗衣服四十分钟,六点二十分之前要回到教室,六点二十五分开始晚练;七点开始晚自习,十点半下课。

大礼包一直都在,十点半打后可以继续在教室学习,自愿。

生物钟从来没掉过链子的吴望成了106弟兄几个的人肉闹钟。他起得很早,五点就醒,醒了不会赖床,总是狠狠地强迫自己离开温暖的被窝,洗漱过后就去把另外三个还在和周公聊天的弟兄拉起来。

宿舍开门之前,他们四个总会坐在宿舍的桌子边上背书,或是语文的文言文,英语单词,或是政治知识点,历史大事表。也可能坐在桌子边上赶作业刷题,或是数学作业的压轴题,或是化学练习里几道尤其难的工艺流程题,还或是物理卷子里复杂的电学题。

106总是一楼亮灯最早的一间宿舍。

天气越冷,要想早起就越难。有一天早上,吴望把手往外一伸都感觉到了寒风呼啸——为了通风透气,他们睡前还是把窗子开了一点点。吴望真的也很想闭上眼睛再继续睡到五点半,但是刚躺回枕头上,还没清醒过来的大脑就告诉他,要是继续睡,就少了这半个小时,被别人反超了怎么办?

还是起来了。

期末考试之前还有一个四校联考。天城是个教育重地,除了精英中学,还有另外三间初中。光是天城这里的中考生合起来就有好几千人,中考又是在全省范围内竞争,好几万甚至十多万学生去争那只够一半人读书的公办高中的学位,这是何等惨烈?

早餐时间,吴望和季遥都没有好好地在食堂吃粥吃面——虽然吴望觉得味道还可以,没有季遥说的那么不好,但是为了能再多十几分钟学习,每天俩人都是去食堂取了面包就回教室。一边在嘴里嚼着面包,一边手里就没停过刷题的速度。只是,吴望发现不好好吃早餐竟然还会影响情绪。

就是这段时间,吴望总是会在刷题过程中感到烦躁和排斥,连摔笔的冲动都有过;总觉得心里堵着什么事,上课或是写作业总不能全身心投入,就算身边有搞笑的事情也并不感到多么想笑,眉头总是皱在一起舒展不开。

可是,为了中考能考好,吴望并不想在乎这情绪的不良。现在情绪再怎么低落,后来考上了重点高中就慢慢快乐,现在情绪好了,万一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落得一个与他的实力不能匹配的普通高中,那他会比现在更加低落,低落到失去生活的追求。他不想那样。

这一天晚自习下课,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留在教室继续奋斗。颜善提着一个保温桶轻快地走进来,对两个儿子道:“你俩别搞得自己太累了啊,这里面有炒饭,也有炒面,怕你们饿着,回宿舍去当宵夜吃了吧。跟你们几个弟兄一起分一点,放松一下,好吗。”

他们俩留到十点四十分就提着保温桶回了宿舍。当然了,他们并没有忘却学习,各自带着课本和练习册。

四个弟兄各自搬了椅子围坐在一起,中间的小凳上放着保温桶,都拿自己的餐盒来装着吃。

106的几位,各有各的长处。比如吴望和季遥,文理兼备,数学不相上下,吴望物理好,季遥化学好;楚南政治历史永远全班前五,飞龙语文英语单科冲进过年级前五十。他们交换自己不懂的题目,让擅长那个科目的弟兄来讲解,互相学习。

楚南的外套随意地搭在肩上,略微岔开双腿,一手端碗一手拿勺,胳膊肘撑在大腿上,模样颇有些“爷们儿”,一边吃着炒饭一边摇着头感叹:“遥哥,你妈对你是真好啊,还知道让你不要饿着,要放松,像我家那两位,学习没上去一切免谈,哪儿能像你这样还有这么好吃的炒饭吃?”

飞龙夹起一柱面来,叹道:“我不也是吗,我爸妈一天到晚泡在单位,我好不容易周末放假也不见人影。家里没人管我,没人照顾我,我什么都是自己打理。我现在没学坏,没堕落,也觉得自己挺厉害的了。”

吴望只是埋头吃东西,偶尔停下用笔在练习册上写写画画,写画了一会儿又接着吃,如此循环往复。

“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是我感觉阿轩不是很喜欢英语啊,为什么英语那么厉害?我要向阿轩取经。”楚南笑道,“难不成,阿轩背着我们偷偷努力了?”

季遥摇头:“阿轩不喜欢英语是真的,但是他英语好也是真的。我做英语都是背语法,他做英语完全靠语感,正确率还高得要死,次次看着阿轩的选择题做得那么好,我都不想背语法了。”

飞龙道:“我做英语也是背语法的,语感的话,我个人觉得不是什么时候都行得通,怕错。还是妥当一点背一背。”

吴望摇头道:“这就是飞龙不对了,语感不难练,练出来正确率其实很高的。我小时候还是比较喜欢英语的,经常说,语感从小就在。”

突然后边传来敲门的声音,几个人都吓一跳,回头盯着那门,季遥上去拉开了门闩,一看外边,竟然是校长。

“怎么还没睡啊,干什么呢?”校长顺着季遥的劲儿开了门,走进宿舍来。季遥赶紧客套起来:“校长你坐,我们吃宵夜呢,要不要来点?”

“你们吃吧!”校长在季遥让出来的椅子上坐下,季遥坐到一边床上去了,“我不过是听说,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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